一种高效定位的石材切割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22609阅读:309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效定位的石材切割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石材装置,具体涉及一种高效定位的石材切割装置,属于石材切割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石材是具有高硬度、高脆性特点的材料。随着科学技术和现代工业的发展,石材的应用领域日益扩展,石材开采量逐年增加,石材的产量以稳定的速度增长,其产品、工艺、设备技术含量极大提高,大中型石材企业不断涌现,行业呈现强劲的发展势头,中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石材加工厂,发展趋势和前景看好。近年来中国作为石材开采和加工的领头国,生产240个品种的花岗石,石材总产量约占世界的65%。

在石材加工中,石材工具占有重要地位。石材加工主要包括石材锯割、石材磨削和石材抛光。在加工中,锯切加工是机械加工的第一道工序,锯切加工成本占整个加工成本的50%以上,目前石材切割领域大多采用人工定位方式对石材进行加工,这种方式误差比较大,容易造成损失,无法达到快速高效定位的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克服现有的缺陷,提供一种高效定位的石材切割装置,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高效定位的石材切割装置,包括固定架和工作台,所述固定架内侧中间位置设有液压缸,所述液压缸上设有液压杆,所述液压杆上安装有夹紧装置,所述液压缸顶部设有刻度尺,所述固定架顶部内侧中间位置设有电动伸缩杆,所述电动伸缩杆底端安装有槽钢,所述槽钢内侧安装有电机,所述电机输出端设有转杆,所述槽钢底侧安装有切割片,所述切割片中间位置安装有转轴,所述转杆和转轴通过传送带连接,所述工作台底部设有支腿,所述工作台顶部安装有红外线发射器,所述固定架右侧底部设有控制器,所述电动伸缩杆、电机和红外线发射器均电性连接于控制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液压缸、液压杆、夹紧装置和刻度尺数量均为2个。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切割片和红外线发射器在同一垂直面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固定架呈C形。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夹紧装置呈L形。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一种高效定位的石材切割装置,结构简单,操作方便,通过液压缸推动和红外线发射器的作用实现快速定位,切割效率高,定位效果好,避免了人工定位而产生较大的误差,节省了人力,为石材加工提供了便捷。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高效定位的石材切割装置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高效定位的石材切割装置工作台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号:1、固定架;2、液压缸;3、液压缸;4、夹紧装置;5、电动伸缩杆;6、槽钢;7、电机;8、转杆;9、传送带;10、转轴;11、切割片;12、刻度尺;13、工作台;14、支腿;15、红外线发射器;16、控制器。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一种高效定位的石材切割装置,一种高效定位的石材切割装置,包括固定架1和工作台13,所述固定架1内侧中间位置设有液压缸2,所述液压缸2上设有液压杆3,所述液压杆3上安装有夹紧装置4,所述液压缸2顶部设有刻度尺12,所述固定架1顶部内侧设有电动伸缩杆5,所述电动伸缩杆5底端安装有槽钢6,所述槽钢6内侧安装有电机7,所述电机7输出端设有转杆8,所述槽钢6底侧安装有切割片11,所述切割片11中间位置安装有转轴10,所述转杆8和转轴10通过传送带9连接,所述工作台13底部设有支腿14,所述工作台13顶部安装有红外线发射器15,所述固定架1右侧底部设有控制器16,所述电动伸缩杆5、电机7和红外线发射器15均电性连接于控制器16。

其中,所述液压缸2、液压杆3、夹紧装置4和刻度尺12数量均为2个。

其中,所述切割片11和红外线发射器15在同一垂直面上。

其中,所述固定架1呈C形。

其中,所述夹紧装置4呈L形。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为一种高效定位的石材切割装置,工作时,将石材放置在工作台13上,启动液压缸2带动液压杆3来调节石材的位置,通过刻度尺12来判断距离,启动电动伸缩杆5和电机7,开启红外线发射器15,通过红外线来判断切割角度,最终达到定位切割的目的。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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