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76664阅读:147来源:国知局
机动车锁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锁,其用于机动车门组件,设置有锁销和与锁销相关联的止动爪,锁销可带到敞开位置和关闭位置中,位于关闭位置中的锁销处于或可带到与锁止楔等相接合,止动爪可带到沉下的位置中,在该位置中其将锁销固定在关闭位置中,止动爪可拔出到释放位置中,在该位置中其释放锁销,止动爪借助操纵组件可带到释放位置中,设置有碰撞元件,其为了避免止动爪的由碰撞引起的拔出利用机动车门组件的部件、尤其门外壳通过其由碰撞引起的变形可调整到碰撞位置中,为此位于碰撞位置中的碰撞元件或与此联结的元件锁止止动爪和/或操纵组件或者使操纵组件从止动爪脱离。设置有碰撞元件支承部,其设计为线性引导部且在其中可移动地来引导碰撞元件。
【专利说明】机动车锁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的机动车锁(Kraftfahrzeugschloss)、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3的前序部分的机动车锁以及一种根据权利要求26的机动车门组件。

【背景技术】
[0002]所谈及的机动车锁与带有机动车门的机动车门组件相关联。概念“机动车门”当前应广泛地来理解。其尤其包括侧门、后门、行李厢盖(Heckklappe)、后盖或者发动机罩。这样的机动车门原则上也可根据滑动门的形式来设计。
[0003]碰撞安全性对于当今的机动车锁非常重要。在此重要的是,不管由碰撞引起的加速度还是由碰撞引起的变形都不允许导致与该机动车锁相关联的机动车门的不期望的打开。
[0004]已知的机动车锁(文件DE102011015675A1)(本发明以其为出发点)配备有碰撞保险装置(Crashsicherung),其防止在撞击情况中机动车门的由碰撞引起的、即自动的和不期望的打开。为此设置有碰撞元件,其通过门外壳(Tueraussenhaut)的由碰撞引起的变形可调整到碰撞位置中并且由此锁止机动车锁的操纵杆。
[0005]在已知的机动车锁中的碰撞元件设计成可摆动的。这样的可摆动的支承在机动车锁的区域中通常是优选的,因为这样的摆动轴承的运行可靠性即使在不利的环境条件下、例如在冰冻条件下也被视为高的。
[0006]然而已知的带有经由摆动轴承可摆动的碰撞元件的机动车锁的缺点在于,用于调整碰撞元件的力引入必须始终在垂直于碰撞元件的摆动轴线取向的平面中实现。如果不遵循这,则尤其在碰撞情况中出现较高的力时要考虑摆动轴承的破坏。对于该状况为了确保较高的运行可靠性仅可考虑碰撞元件的摆动轴承的特别坚固的且因此成本集中的设计。


【发明内容】

[0007]本发明基于该问题将已知的机动车锁设计和改进成使得利用简单的结构上的手段来提高碰撞保险装置的运行可靠性。
[0008]上述问题在根据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的机动车锁中通过权利要求1的特征部分的特征来解决。重要的是设置一种碰撞元件支承部(Crashelementlagerung)的基本构思,其设计为线性引导部(Linearfuehrung)且在其中可移动地来引导碰撞元件。
[0009]根据建议识别出,这样的线性引导部在适合的设计中对于到碰撞元件中的力引入很牢固,其中,力引入的取向偏离于线性引导部的取向。这刚好适用于通常较高的、作用到碰撞元件上的碰撞力(其导致碰撞元件一定程度上被“按压穿过”碰撞元件支承部)。在此甚至会出现碰撞元件支承部的一定的变形,而不损害碰撞元件支承部的真正的功能。碰撞元件在线性引导部中可能的歪斜因此在碰撞情况中不重要或者仅是次要的。
[0010]在根据权利要求4的一特别优选的设计方案中,碰撞元件具有用于与机动车门的由碰撞引起变形的部件相接合的接合部段(Eingriffsabschnitt),其中,接合部段进一步优选地大致盘形地来设计。盘形的设计适合于使碰撞力基本上被接合部段的盘面吸收。以该方式可经由相对大的面(其相应于盘面)吸收碰撞力。
[0011]在根据权利要求8的进一步优选的设计方案中,碰撞元件锁止优选地可摆动的操纵杆。就此而言示出,通过可线性移动的碰撞元件锁止可摆动的操纵杆可以以特别紧凑的且尤其坚固的方式来设计。
[0012]一相当特别坚固的设计方案此外根据权利要求9由此得到,即在通过碰撞元件锁止时锁止力能够在尤其位置固定的支撑部上和在碰撞元件支承部之外延伸。措词“能够”这里意味着,不是每个锁止力、尤其较小的锁止力必须经过支撑部。例如可考虑的是,在锁止力较小的情况下在碰撞元件与支撑部之间留有一定的间隙,其由于提高的锁止力而被取消。利用根据权利要求9的变体,碰撞元件支承部可较弱地且因此成本有利地来设计,因为无论如何较高的锁止力基本上可被支撑部吸收。
[0013]可摆动的操纵杆借助于可线性移动的碰撞元件的上述锁止允许碰撞元件相对于操纵杆轴线的很大程度上任意的取向(权利要求11)。
[0014]按照同样具有独立意义的根据权利要求13的另一教导,要求保护一种机动车锁,在其中设置有碰撞兀件支承部,在该碰撞兀件支承部中来引导碰撞兀件,其中,碰撞兀件在其调整到碰撞位置中时调整到、尤其推动到待由碰撞元件锁止的部件与尤其位置固定的支撑部之间,使得锁止力的力流的至少一部分可在支撑部上和在碰撞元件支承部之外延伸。此外上面已提及这样的布置的有利的成本方面。根据该另外的教导可放弃碰撞元件的可线性移动性的实现。此外,允许参照对于所提出的机动车锁的所有实施方案。
[0015]例如根据权利要求16设置成,碰撞元件的可移动性无论如何也回溯到碰撞元件本身的可变形性上。在上述意义中那么不是必需来设置碰撞元件的可移动性。
[0016]利用碰撞元件的可变形的设计,得到对于碰撞元件支承部的设计的新的可能性。在根据权利19的优选的设计方案中例如设置成,碰撞元件支承部将碰撞元件此外固定在机动车锁处。通过碰撞元件支承部引导碰撞元件那么仅限于将碰撞元件保持在碰撞元件支承部的范围内。
[0017]在根据权利要求22的一特别优选的设计方案中,碰撞元件设计为卡箍(Buegel),其经由碰撞元件支承部无论如何悬挂到两个悬挂点上。对于碰撞元件如上面所述设计成可变形的情况,以此可实现特别坚固的且同时成本有利的布置。
[0018]按照同样具有独立意义的根据权利要求26的另一教导,要求保护一种机动车门组件,其带有机动车门和与机动车门相关联的、根据建议的机动车锁。在此,机动车锁优选地布置在机动车门中。机动车锁那么与布置在机动车的车身处的锁止楔(Schliesskeil)等共同作用。允许参照对于所提出的机动车锁的所有实施方案。
[0019]在根据权利要求28的特别优选的设计方案中,碰撞元件的接合部段布置在机动车门的门外壳附近。尤其对于接合部段设计成大致盘形的情况下,门外壳的由碰撞引起的变形可经由较宽的面区域引入碰撞元件中。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20]下面根据示出仅仅一个实施例的附图来详细阐述本发明。其中:
[0021]图1示出在装配状态中的所提出的机动车锁,
[0022]图2a)在正常运行中和b)在碰撞情况中示出在拆卸状态中的外部操纵杆以及带有所关联的碰撞元件支承部的碰撞元件,
[0023]图3以爆炸图示出根据图1的机动车锁的带有所关联的碰撞元件支承部的碰撞元件,
[0024]图4示出在装配状态中的根据另一教导的所提出的机动车锁以及
[0025]图5a)在正常运行中和b)在碰撞情况中示出在拆卸状态中的外部操纵杆以及根据图4的机动车锁的碰撞元件。

【具体实施方式】
[0026]在附图中示出的机动车锁I与机动车门组件2相关联,其除了机动车锁I之外还包括机动车门2a。鉴于概念“机动车门”的较宽泛的理解允许参照说明书的开头部分。这里且优选地,机动车门2a是机动车的侧门。
[0027]机动车锁I配备有常件的闭锁元件锁销(Schlossfalle) 3和止动爪(Sperrklinke) 40锁销3可带到敞开位置中和带到在图1中示出的关闭位置中,其中,位于关闭位置中的锁销3处于或者能够带到与未示出的锁止楔等相接合接。锁销3通常位于机动车门2a中,而锁止楔如上所述位置固定地位于机动车车身处。
[0028]止动爪4能够带到在图1中示出的沉下的位置中,在该位置中其将锁销3固定在关闭位置中。止动爪4此外可拔出(aushebbar)到释放位置中,在该位置中其释放锁销3。为了将止动爪4拔出到释放位置中设置有操纵组件6。这里且优选地,操纵组件6可手动地经由鲍登拉索(Bowdenzug) 7来操纵,其与未示出的门外把手(Tueraussengriff)相联结。备选地或附加地可设置成,机动地实现操纵组件6的操纵。
[0029]应指出的是,机动车锁I在图1中的图示仅是相当示意性的。此外以虚线仅示出在机动车锁I内的选出的部件。另外的部件、例如用于止动爪4以拔出其的操纵杆链在清晰的图示的意义中未示出。
[0030]原则上在碰撞情况中,如上面另外所阐述的那样,可能造成止动爪4的不期望的拔出。对此的原因可能是碰撞情况中出现的碰撞加速度,其例如作用到操纵杆6a上或到与操纵杆6a相关联的门把手、尤其门外把手上。对此的原因另外可能是在碰撞情况中出现的部件(其在碰撞情况中可能与这样的操纵杆6a等相接合)的变形。
[0031]机动车锁I配备有碰撞元件8,其为了避免止动爪4的由碰撞引起的拔出利用机动车门2a的部件9、这里且优选地门外壳2b通过其由碰撞引起的变形可调整到碰撞位置中。在图1中示出的图示中机动车锁I与设计为滑动门的侧门相关联,使得机动车门2a的门外壳2b与机动车锁I的平侧10成钝角。
[0032]在侧面冲撞S中导致门外壳2b的由碰撞引起的变形,由此将碰撞元件8调整到碰撞位置中。图2a)示出在正常运行中碰撞元件8的位置,而图2b)示出在碰撞情况中碰撞元件8的位置。
[0033]为了避免造成止动爪4的由碰撞引起的拔出,优选地尤其设置成,位于碰撞位置中的碰撞元件8锁止操纵组件6。备选地或者附加地可设置成,通过碰撞元件8锁止止动爪4。
[0034]代替锁止所提及的部件,但是也可设置成,碰撞元件8调整到碰撞位置中引起操纵组件6与止动爪4脱离。
[0035]原则上,锁止或脱离可直接通过碰撞元件8实现。在又一优选的变体中相关的效果得自与碰撞元件8相联结的元件。
[0036]重要的是,设置有碰撞元件支承部11,其设计为线性引导部且在其中可移动地来引导碰撞元件8。碰撞元件支承部11沿着几何支承轴线12取向,如最佳地可由图3的图示所得悉的那样。在合适的设计中可经由碰撞元件支承部11吸收完全不同的取向上的碰撞力。
[0037]图1和2的总览示出,碰撞元件支承部11和因此碰撞元件8自身此外安置到机动车锁I处。以该方式可以容易地实现带有碰撞元件8的变体和不带碰撞元件8的变体。
[0038]图3示出,碰撞元件8具有引导部段13,其与碰撞元件支承部11处于引导接合中。这里且优选地,引导部段13在垂直于几何支承轴线12的横截面中长形地来设计。此外,弓丨导部段13在垂直于几何支承轴线12的横截面中优选地示出大致矩形的设计。
[0039]在图3中示出的实施例中用于与机动车门2a的由碰撞引起变形的部件9接合的接合部段14联接到引导部段13上。接合部段14优选地示出接合面15,其在侧向上在其余部分中(im Uebrigen)伸出超过碰撞元件8。“侧向”是指垂直于几何支承轴线12的方向。
[0040]为了能够确保尤其经由较大的面区域的最佳的力吸收,进一步优选地使得接合部段14大致盘形地来设计。如上所述,盘形的接合部段14在侧向上此外伸出超过碰撞元件8,从而盘形的接合部段14大致垂直于几何支承轴线12延伸。盘形的接合部段14这里大致同心于几何支承轴线12取向。
[0041]碰撞元件8优选地是一件式的元件,其在特别优选的设计方案中由塑料材料尤其以塑料注塑方法来制造。但是原则上也可考虑,碰撞元件8设计成多件式。
[0042]在正常运行中碰撞元件8位于在图2a)中示出的静止位置中,在该位置中其借助于弹簧组件16预紧。碰撞元件8可从该静止位置出来(通过门外壳2b的由碰撞引起的变形来推动)逆着其预紧力调整到在图2b)中示出的碰撞位置中。该调整相应于在图2a)中示出的碰撞元件8大致向左的调整。
[0043]为了弹簧组件16相对机动车锁I此外的支撑,碰撞元件8配备有支撑部段17,其优选地布置在引导部段13侧面。在特别优选的设计方案中支撑部段17布置在引导部段13两侧,从而实现弹簧组件16的关于几何支承轴线12对称的支撑。由此可抵抗碰撞元件8在碰撞元件支承部11中的歪斜。
[0044]在所示出的且就此而言优选的实施例中弹簧组件16具有两个螺旋压力弹簧16a、16b,其经由布置在引导部段13两侧的支撑部段17支撑。
[0045]在碰撞元件支承部11处设置有弹簧容纳部18,其分别具有用于螺旋压力弹簧16a、16b 的定心销 19a、19b。
[0046]在特别简单的装配的意义中碰撞元件8夹入碰撞元件支承部11中。为此设置有弹性的卡锁兀件20,其在装配碰撞兀件8时卡入刚性的配对卡锁兀件(Gegenrastelement) 21中。在所示的实施例中弹性的卡锁元件20布置在碰撞元件支承部11处而刚性的配对卡锁元件21布置在引导部段13处。这也可反过来设置。
[0047]在装配状态中弹簧组件16 —侧支撑在碰撞元件引导部11处而另一侧支撑在碰撞元件8的支撑部段17处。碰撞元件8将预紧力通过卡锁元件20和配对卡锁元件21又导引到碰撞元件引导部11上。
[0048]碰撞元件8的装配在所示的实施例中回溯到将引导部段13推入碰撞元件引导部11中。该推入逆着弹簧组件16的预紧力实现直到卡锁元件20卡入配对卡锁元件21中。在碰撞元件8的该装配过程中有利地不需要工具。
[0049]上面另外已阐述的是,可使碰撞元件8不仅得到脱离功能而且得到锁止功能。在所示出的且就此而言优选的实施例中使碰撞元件8得到锁止功能。操纵组件6尤其装备有这里且优选地可摆动的操纵杆6a,其操纵引起止动爪4的拔出。操纵杆6a这里是外部操纵杆,其经由鲍登拉索7与未示出的门外把手相联结。原则上操纵杆6a可以是任何操纵杆6a、例如内部操纵杆6a。在此重要的仅是,操纵杆6a的操纵引起止动爪4的拔出并且位于碰撞位置中的碰撞元件8 (图2b))在操纵方向22上锁止操纵杆6a。为了锁止,操纵杆6a配备有锁止面23,它与在引导部段13处的配对锁止面(Gegenblockierflaeche) 24可带到锁止接合中。在操纵杆6a处的锁止面23关于操纵杆轴线6b大致径向取向。配对锁止面24大致垂直于碰撞元件支承部11的几何支承轴线12取向。
[0050]在所示的机动车锁(其在另一教导的意义中具有独立的意义)中一特别有趣的方面是该事实,即在通过碰撞元件8锁止时出现的锁止力的力流的至少一部分基本上在碰撞元件支承部11之外延伸。这在一优选的备选方案中由此来实现,即碰撞元件8在其调整到碰撞位置中时调整到、这里且优选地推动到操纵组件6与尤其位置固定的支撑部25之间。对于在图1中示出的结构这样的碰撞情况在那里的细节图示中在左上方示出。锁止力的力流通过支撑部25即在一定程度上被短路。这最佳地由在图1中在右上方示出的原理图得到。
[0051]在优选的设计方案中,上述锁止力的整个力流在支撑部25上和在碰撞元件支撑部段11之外延伸,使得碰撞元件支承部11可如上所述比较薄弱地来设计。
[0052]也可考虑,只要还没有碰撞力作用到操纵杆6a上,在位于碰撞位置中的碰撞元件8与支撑部25之间就存在一定的间隙。只有当碰撞力作用到操纵杆6a上时,必要时通过碰撞元件支承部11的一部分的变形来取消该间隙,使得力流可经过支撑部25。
[0053]在锁止力的力流根据建议在碰撞元件支承部11之外延伸时,止动爪4或者操纵组件6、尤其操纵杆6a是否被碰撞元件8锁止不重要。
[0054]支撑部25优选地是在机动车锁I处的不可移动的面,其这里且优选地布置在机动车锁I的壳体板处、这里在后板26处。也可考虑用于实现刚性的支撑部25的其它变体。
[0055]如上所述,操纵杆6a优选地设计成可围绕操纵杆轴线6b摆动,其中,碰撞元件支承部11的几何支承轴线12相对操纵杆轴线6b来装设。碰撞元件支承部11的几何支承轴线12优选地相对操纵杆轴线6b以一角度来装设,该角度处在大约30°与大约60°之间的范围中、优选地处在大约45°。几何支承轴线12相对操纵杆轴线6b以上述角度装设对于侧门的应用范围证明为特别有利的。
[0056]在特别优选的设计方案中设置成,碰撞元件8在由碰撞引起调整到碰撞位置中时被破坏成使得在出现碰撞加速度之后取消止动爪4或操纵组件6的锁止。这例如可由此来设置,即在碰撞元件8 —次调整到碰撞位置中时虽然实现碰撞元件8的裂开,但是留有一定的形状配合,其暂时保持碰撞元件稳定。在负载情况改变之后碰撞元件8才“分解”成它的单个部分,从而取消锁止组件6的锁止。
[0057]根据同样具有单独意义的另一教导,要求保护一种机动车锁1,在其中设置有碰撞元件支承部11,在碰撞元件支承部11中来引导碰撞元件8,其中,锁止力的力流的至少一部分可以以上述方式在支撑部25上和在碰撞元件支承部11之外延伸。允许参照对于所提出的机动车锁I的所有关于此的实施方案。
[0058]图4和5对于另一教导示出一实施形式,在其中未设置有在开头提及的教导的意义中的线性引导部。在图4和5中所示的机动车锁I的基本结构相应于在图1至3中所示的机动车锁I的基本结构,其中,恰恰未设置有用于碰撞元件8的线性引导部。相应地对于功能相同的元件在图1至3中和在图4、5中使用相同的附图标记。与在图1至3中所阐述的带有属于此的优点的变体相关联的全部可相应地应用于在图4、5中示出的实施例。
[0059]在图4、5中示出的机动车锁I具有锁销3和与锁销3相关联的止动爪4。锁销3如上所述可带到未示出的敞开位置和在图4中示出的关闭位置中,其中,位于关闭位置中的锁销3处于或者可带到与锁止楔等相接合。
[0060]止动爪4可带到所示的沉下的位置中,在该位置中其将锁销3固定在同样在图4中示出的关闭位置中。止动爪4此外可拔出到未示出的释放位置中,在该位置中其释放锁销3。
[0061 ] 止动爪4这里也可借助于操纵组件6带到释放位置中,其中,操纵组件6配备有在图4和5中示出的操纵杆6a,其又可围绕操纵杆轴线6b摆动。
[0062]图4和5的总览示出,设置有碰撞元件8,其为了避免止动爪4的由碰撞引起的拔出利用机动车门组件2的部件9、尤其门外壳2b通过其由碰撞引起的变形可调整到碰撞位置中,其中,为此位于碰撞位置中的碰撞元件8锁止止动爪4和/或操纵组件6、尤其操纵杆6a (图 5b))。
[0063]在图4和5中不出的机动车锁I中也重要的是,设置有用于碰撞兀件8的碰撞兀件支承部11,并且碰撞元件8在其调整到碰撞位置中时调整到、尤其推动到待由碰撞元件8锁止的部件4、6与尤其位置固定的支撑部25之间,使得锁止力的力流的至少一部分可在支撑部25上和在碰撞元件支承部11之外延伸。原则上与此相联系的优点、即碰撞元件支承部11的较弱的设计的优点与在图1至3中示出的设计方案相联系地来阐述。
[0064]在图4和5中不出的实施例中特别有趣的是一方面碰撞兀件8的和另一方面碰撞元件支承部11的设计。碰撞元件8这里也如在图1至3中所示用于在碰撞情况中锁止操纵组件6,尤其操纵杆6a。
[0065]支撑部25尤其如同样在图1至3中所示不可移动地布置在机动车锁I处。优选地,支撑部25布置在机动车锁I的壳体件处并且进一步优选地是相关壳体件的组成部分。在特别优选的设计方案中支撑部25布置在机动车锁I的塑料壳体件28处、这里且优选地在塑料盖板28处。备选地但是也可设置成,如上面另外所述,支撑部25布置在机动车锁I的壳体板26、尤其后板26处。
[0066]在图4和5中示出的且就此而言优选的实施例中有趣的是,碰撞元件8的可调整性无论如何也回溯到碰撞元件8的可变形性上。根据碰撞元件支承部11的设计也可设置成,碰撞元件8的可调整性仅回溯到碰撞元件8的可变形性上。
[0067]原则上也可考虑的是,碰撞元件8的由碰撞引起的变形是持久的变形、尤其塑性变形。也可考虑的是,碰撞元件8由于由碰撞引起的变形如上所述至少逐段地断裂和被破坏。然而在特别优选的设计中使得碰撞元件8的可变形性至少部分是弹性的可变形性。由此可最佳地预见碰撞元件8的特性、尤其其变形路径。
[0068]图4和5示出,碰撞元件8的可变形性这里且优选地回溯于碰撞元件8的至少一个局部结构薄弱部(Strukturschwaechung) 29。在图4和5中示出的实施例中碰撞元件8大致蜂窝式地来构建。其相应地、至少逐段地由弯曲元件30、这里且优选地由弹性的壁元件30组成。
[0069]图5示出,碰撞元件8至少在碰撞支撑部11的区域中设计成可挠曲的。在该区域中碰撞元件具有弹性部段31,其允许碰撞元件8相对机动车锁I此外弹压(Einfedern)。碰撞元件支承部11不或者仅不重要地参与碰撞元件8的该调整,如从下面的实施方案中显而易见的那样。
[0070]利用碰撞元件8的上述可变形性原则上可设置成,碰撞元件支承部11将碰撞元件8此外固定在机动车锁I处。碰撞元件8的运动自由度那么仅由碰撞元件8的可变形性得到。
[0071]然而这里且优选地使得碰撞元件支承部11具有至少一个摆动轴承32、33、这里且优选地两个摆动轴承32、33。因为摆动运动这里仅在例外情况中、即在碰撞情况中出现,将该或这些摆动轴承32、33设计为摩擦轴承就足够。
[0072]就此而言可考虑,碰撞元件8设计为杆,其可通过碰撞元件支承部11摆动。在此,在提出的优点中保持,通过经由支撑部25支撑碰撞元件8在碰撞情况中摆动轴承出现仅较小的负载。
[0073]图4和5示出碰撞元件8的一设计方案,它不仅保证在碰撞情况中特别可重复的表现,而且利用其可从多个方向来吸收机动车门组件2的相关部件9的变形。为此提出,碰撞元件8设计为卡箍,其通过碰撞元件支承部11无论如何悬挂在两个悬挂点34、35处。这里且优选地,卡箍式的碰撞元件8具有两个端部,在其处分别存在悬挂点34、35。上述悬挂点34、35这里且优选地是上面所提及的摆动轴承32、33。但是也可考虑,碰撞元件8同样如上所述通过碰撞元件支承部11固定在悬挂点34、35处。
[0074]卡箍式的碰撞元件8至少在这两个悬挂点34、35之间的区域中弓形地来设计,使得其允许从不同方向36a、b、c与机动车门组件2的相关部件9相接合。
[0075]该布置现在优选地采取成使得由于机动车门组件2的相关部件9、这里且优选地门外壳2b的由碰撞引起的变形有力从部件9作用到碰撞元件8上,其力作用线经过碰撞元件8的这两个悬挂点34、35中的至少一个。
[0076]现在优选地使得碰撞兀件8具有锁止鼻(Blockiernase) 37,其在位于碰撞位置中的碰撞元件8(图5)中锁止操纵组件6、这里操纵杆6a。尤其使得锁止鼻37在碰撞元件8调整到碰撞位置中时调整到、这里且优选地推动到操纵组件6与尤其位置固定的支撑部25之间。
[0077]如上所述原则上也可能的是,锁止止动爪4。同样如上所述,相对支撑部25实现锁止,使得锁止力的力流的至少一部分可在支撑部25上和在碰撞元件支承部11之外延伸。
[0078]在所示出的且就此而言优选的实施例中特别有趣的是该事实,即碰撞元件8的可变形性设计成使得锁止鼻37在碰撞情况中实施大致线性的运动。由此碰撞元件8、这里碰撞元件8的锁止鼻37的调整可以以特别节省空间的方式被调整到待由碰撞元件8锁止的部件4、6与这里且优选地位置固定的支撑部25之间。
[0079]应指出的是,概念“锁止鼻”在此应广泛地来理解并且包括可被调整到两个部件之间以在这两个部件之间建立力流的任何部件。
[0080]锁止鼻37在图4和5中不出的实施例中位于在卡箍式碰撞兀件8的两个悬挂点34,35之间的部位处。锁止鼻37尤其布置在这两个悬挂点34、35之间的中间部段中,使得由碰撞引起的变形尽可能直接被传递到锁止鼻37上。
[0081]图4示出另一有趣的方面,即设置有用于锁止鼻37的限制部38,其在碰撞情况中限制锁止鼻37的可运动性。限制部38这里且优选地是塑料壳体件28中的缝隙状的成型部(Ausformung),其中,缝隙状的成型部38在图4中朝向上被支撑部25封闭。在碰撞情况中锁止鼻37即进入限制部38中、尤其进入缝隙状的成型部38中,其在碰撞情况中限制锁止鼻37的可运动性。由此保证锁止鼻37在碰撞情况中实际上锁止地进入操纵杆6a的运动范围中并且不由于任何其它变形从该运动范围中行出。
[0082]在进一步优选的设计方案中使得锁止鼻37已在正常运行中与限制部分38相接合、尤其伸入缝隙状的成型部38中,使得锁止鼻37在碰撞情况中已“穿入”缝隙状的成型部38中。
[0083]最后允许详细地来阐述在图4和5中示出的机动车锁的工作方式:在侧面撞击S的情况中造成门外壳2b的由碰撞引起的变形,由此碰撞元件8被调整到碰撞位置中。图5a)示出正常运行中碰撞元件8的位置,而图5b)示出在碰撞情况中碰撞元件8的位置。
[0084]为了避免造成止动爪4的由碰撞引起的拔出,尤其优选地设置成,位于碰撞位置中的碰撞元件8锁止操纵组件6。为了该锁止,操纵杆6a如在图1至3中所示配备有锁止面23,它可带到与在碰撞元件8处的配对锁止面24锁止接合。在操纵杆6a处的锁止面23关于操纵杆轴线6b大致径向取向。这里且优选地,碰撞元件8在其调整到碰撞位置中时调整到操纵杆6a与支撑部25之间。锁止力的力流通过支撑部25如上所述在一定程度上被短路。
[0085]如同样与图1至3相联系地所提及的那样,只要还没有碰撞力作用到操纵杆6a上,在位于碰撞位置中的碰撞兀件8与支撑部25之间存在一定的间隙。只有当碰撞力作用到操纵杆6a上(在图5中逆时针)时,在图4和5中不出的实施例中由于碰撞兀件8的一部分的变形该间隙才被取消,使得力流可经过支撑部25。
[0086]还应指出的是,对于所阐述的对支撑部25锁止的原理,如这里操纵组件6或者止动爪4是否被碰撞元件8锁止不重要。
[0087]最后应指出的是,在一特别优选的设计方案中碰撞元件8可设计为可弹簧弹性地弯曲的线或者条带。由此可以以特别成本有利的方式实现上述可变形性。线或者条带也可同样如上所述弯曲成卡箍等。
[0088]按照同样具有独立意义的另一教导,要求保护一种机动车门组件,其带有机动车门2a和与机动车门2a相关联的机动车锁I。机动车锁I是上面所说明的所提出的机动车锁I,从而就此而言允许参照上述实施方案。
[0089]在一优选的变体中机动车门2a具有门外壳2b,其中,碰撞兀件8如在图1中所不以接合部段14布置在门外壳2b附近。在特别优选的设计方案中在碰撞元件8与门外壳2b之间、即在接合部段14与门外壳2b之间设置有缝隙27,其小于大约20mm且进一步优选地小于大约10mm。大约3mm宽度的缝隙27证实为特别有利的。
[0090] 在优选的设计方案中为机动车门组件配备有门外把手,其这里且优选地经由鲍登拉索7与操纵杆6a相联结。在此该布置采取成使得门外把手在侧面撞击时由于存在的碰撞加速度原则上倾向于自动拔出并且门外壳2b的变形导致碰撞元件8调整到碰撞位置中。在合适的设计中优选地使得在通过门外把手倾向于自动拔出实现操纵杆6a的操纵之前实现将碰撞元件8调整到碰撞位置中。因此可有效地避免所关联的机动车门的由碰撞引起的打开。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机动车门组件(2)的机动车锁,其中,设置有锁销(3)和与所述锁销(3)相关联的止动爪(4),其中,所述锁销(3)能够带到敞开位置和关闭位置中,其中,位于所述关闭位置中的所述锁销(3)处于或能够带到与锁止楔等相接合,其中,所述止动爪(4)能够带到沉下的位置中,在所述位置中其将所述锁销(3)固定在所述关闭位置中,并且其中,所述止动爪(4)能够拔出到释放位置中,在所述位置中其释放所述锁销(3), 其中,所述止动爪(4)借助于操纵组件(6)能够带到所述释放位置中, 其中,设置有碰撞元件(8),其为了避免所述止动爪(4)的由碰撞引起的拔出利用所述机动车门组件⑵的部件(9)、尤其门外壳(2b)通过其由碰撞引起的变形能够调整到碰撞位置中,并且为此位于所述碰撞位置中的所述碰撞元件(8)或者与此联结的元件锁止所述止动爪(4)和/或所述操纵组件(6)或者使所述操纵组件(6)从所述止动爪(4)脱离, 其特征在于,设置有碰撞元件支承部(11),其设计为线性引导部并且在其中可移动地来引导所述碰撞元件(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元件支承部(11)此外安置到所述机动车锁(I)处。
3.根据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元件(8)具有引导部段(13),其与所述碰撞元件支承部(11)处于引导接合中,优选地,所述引导部段(13)在垂直于所述碰撞元件支承部(11)的几何支承轴线(12)的横截面中长形地来设计并且/或者所述引导部段(13)在垂直于所述碰撞元件支承部(11)的几何支承轴线(12)的横截面中大致矩形地来设计。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 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元件(8)具有用于与所述机动车门(2a)的由碰撞引起变形的部件(9)接合的接合部段(14),优选地,所述接合部段(14)具有接合面(15),其在侧向上此外伸出超过碰撞元件(8),进一步优选地,所述接合部段(14)大致盘形地来设计,进一步优选地,盘形的所述接合部段(14)大致垂直于所述碰撞元件支承部(11)的几何支承轴线(12)延伸。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元件(8)尤其借助于弹簧组件(16)预紧到静止位置中,所述碰撞元件(8)能够从所述静止位置出来调整到所述碰撞位置中。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元件(8)具有支撑部段(17),其相对所述机动车锁(I)此外支撑所述弹簧组件(16),优选地,所述支撑部段(17)布置在所述引导部段(13)侧面。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元件(8)夹入所述碰撞元件支承部(11)中。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所述操纵组件(6)具有尤其可摆动的操纵杆(6a)、尤其外部操纵杆(6a),其操纵引起所述止动爪(4)的拔出,并且位于所述碰撞位置中的所述碰撞元件(8)在操纵方向(22)上锁止所述操纵杆(6a)。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元件(8)在其调整到所述碰撞位置中时调整到、尤其推动到所述止动爪(4)或操纵组件(6)与尤其位置固定的支撑部(25)之间,使得锁止所述止动爪(4)或所述操纵组件(6)的锁止力的力流的至少一部分能够在所述支撑部(25)上和在所述碰撞元件支承部(11)之外延伸。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部(25)不可移动地布置在所述机动车锁(I)处,优选地,所述支撑部(25)布置在所述机动车锁(I)的壳体板、尤其后板(26)处。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所述操纵杆^a)能够围绕操纵杆轴线^b)摆动,并且所述碰撞元件支承部(11)的几何支承轴线(12)相对所述操纵杆轴线^b)来装设,优选地,所述碰撞元件支承部(11)的几何支承轴线(12)相对所述操纵杆轴线(6b)以一角度来装设,所述角度处在大约30°与大约60°之间的范围中、优选地处在大约45°。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元件(8)在由碰撞引起调整到所述碰撞位置中时被破坏成使得在出现碰撞加速度之后取消所述止动爪(4)或所述操纵组件(6)的锁止。
13.一种用于机动车门组件(2)的机动车锁,其中,设置有锁销(3)和与所述锁销(3)相关联的止动爪(4),其中,所述锁销(3)能够带到敞开位置和关闭位置中,其中,位于所述关闭位置中的所述锁销(3)处于或能够带到与锁止楔等相接合,其中,所述止动爪(4)能够带到沉下的位置中,在所述位置中其将所述锁销(3)固定在所述关闭位置中,并且其中,所述止动爪(4)能够拔出到释放位置中,在所述位置中其释放所述锁销(3), 其中,所述止动爪(4)借助于操纵组件(6)能够带到所述释放位置中, 其中,设置有碰撞元件(8),其为了避免所述止动爪(4)的由碰撞引起的拔出利用所述机动车门组件⑵的部件(9)、尤其门外壳(2b)通过其由碰撞引起的变形能够调整到碰撞位置中,并且为此位于所述碰撞位置中的所述碰撞元件(8)锁止所述止动爪(4)和/或所述操纵组件(6), 其特征在于, 设置有用于所述碰撞元件(8)的碰撞元件支承部(11),并且所述碰撞元件(8)在其调整到所述碰撞位置中时调整到、尤其推动到待由所述碰撞元件(8)锁止的部件(4,6)与尤其位置固定的支撑部(25)之间,使得锁止力的力流的至少一部分能够在所述支撑部(25)上和在所述碰撞元件支承部(11)之外延伸。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或多项的特征部分。
15.根据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部(25)不可移动地布置在所述机动车锁(I)处,优选地,所述支撑部(25)布置在所述机动车锁的壳体件处,优选地,所述支撑部布置在塑料壳体件(28)处、尤其在塑料盖板处,或者,所述支撑部布置在所述机动车锁(I)的壳体板、尤其后板(26)处。
16.根据权利要求13至15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元件(8)的可调整性无论如何还、优选地仅回溯到所述碰撞元件(8)的可变形性上,优选地,所述碰撞元件(8)的可变形性至少部分是弹性的可变形性。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元件(8)的可变形性回溯到所述碰撞元件(8)的至少一个局部结构薄弱部(29)上,优选地,所述碰撞元件(8)至少逐段地由弯曲元件(30)、尤其由弹性的壁元件(30)组成。
18.根据权利要求16或17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元件(8)至少在所述碰撞支承部(11)的区域中设计成可挠曲的。
19.根据权利要求13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元件支承部(11)将所述碰撞元件(8)此外固定在所述机动车锁(I)处。
20.根据权利要求13至19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元件支承部(11)具有至少一个摆动轴承(32,33)。
21.根据权利要求13至20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元件(8)设计为经由所述碰撞元件支承部(11)可摆动的杆。
22.根据权利要求13至20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元件(8)设计为经由所述碰撞元件支承部无论如何悬挂到两个悬挂点(34,35)处的卡箍。
23.根据权利要求13至22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由于所述机动车门组件(2)的部件(9)、尤其门外壳(2b)的由碰撞引起的变形,有力从所述部件作用到所述碰撞元件(8)上,其力作用线经过所述碰撞元件(8)的两个悬挂点(34,35)中的至少一个。
24.根据权利要求13至23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元件(8)具有锁止鼻(37),其在碰撞元件(8)位于所述碰撞位置中时锁止所述止动爪(4)和/或所述操纵组件出),优选地,所述锁止鼻(37)在所述碰撞元件(8)的由碰撞引起的调整中实施大致线性的运动。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机动车锁,其特征在于,对于所述锁止鼻(37)设置有限制部,其在碰撞情况中限制所述锁止鼻(37)的可移动性。
26.—种机动车门组件,其带有机动车门(2a)和与所述机动车门(2a)相关联的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I)。
27.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机动车门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动车门(2a)具有门外壳(2b),并且所述碰撞元件(8)以接合部段(14)布置在所述门外壳(2b)附近,优选地,在所述碰撞元件(8)与所述门外壳(2b)之间设置有缝隙(27),其小于大约20_、优选地小于大约10mnin
【文档编号】E05B77/06GK104047481SQ201310757382
【公开日】2014年9月17日 申请日期:2013年12月20日 优先权日:2012年12月21日
【发明者】R·福斯特, G·海因斯, D·莱韦, J·里德特克 申请人:布罗斯锁闭系统有限责任两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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