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用门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932505阅读:16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车辆用门锁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车辆用门锁装置。
背景技术
作为车辆用门锁装置的一种,例如有日本特开2006-233507号公报 (JP2006-233507A)所公开的车辆用门锁装置,该车辆用门锁装置(作为本发明对象的车辆用门锁装置)具备锁闩机构,其适于在车辆的门相对于车体关闭的状态下能够对车辆的门进行保持;打开杆,其适于伴随设置在所述门的内侧或外侧的门把手的操作而被驱动; 打开联杆,其插装在所述打开杆和所述锁闩机构具备的提升杆之间,能够在开锁位置和锁定位置之间切换,其中开锁位置是指将伴随所述门把手的开门操作的所述打开杆的开门方向动作传递到所述提升杆的位置,锁定位置是指不将伴随所述门把手的开门操作的所述打开杆的开门方向动作传递到所述提升杆的位置;以及锁定操作单元,其用于将所述打开联杆切换到所述开锁位置或所述锁定位置,所述锁定操作单元具备进行旋转驱动的主动杆; 驱动该主动杆的驱动机构;以及从动杆,该从动杆能够与所述主动杆相对旋转地安装于所述主动杆,且与所述打开联杆连接而进行旋转动作;所述车辆用门锁装置被设定为在所述打开联杆从所述开锁位置切换到所述锁定位置时,所述从动杆与所述主动杆一体地动作;在所述打开联杆从所述锁定位置切换到所述开锁位置时,所述从动杆经由施力部件与所述主动杆连动。在上述专利公报所记载的车辆用门锁装置中,所述门把手是设置在门的内侧的内侧门把手,所述打开杆构成为在是随着所述内侧门把手的操作而被驱动的内侧打开杆的情况下,打开联杆位于锁定位置,且在内侧打开杆随着内侧门把手的开门操作而朝开门方向动作时,打开联杆由内侧打开杆驱动,并且连杆操作单元构成为被内侧打开杆从锁定位置向开锁位置驱动,只要适当地设定基于内侧打开杆的打开联杆的驱动开始时刻、和基于内侧打开杆的锁定操作单元的驱动开始时刻,就能够使所谓的一次动作(one motion)功能或双拉动(double pull)功能成立。此外,即使是内侧打开杆不经由锁定操作单元而使打开联杆直接从锁定位置向开锁位置移动的结构、或内侧打开杆不经由锁定操作单元而是经由其他的部件使打开联杆从锁定位置向开锁位置移动的结构,也同样能够使一次动作功能或双拉动功能成立。上述一次动作功能通过以下方式能够成立,即与基于内侧打开杆的打开联杆的驱动开始时刻相比,使基于内侧打开杆的锁定操作单元的驱动开始时刻提前规定量(详细地说,使位于锁定位置的打开联杆移动到开锁位置的时刻提前)。在该情况下,能够在由内侧打开杆驱动打开联杆之前,对由内侧打开杆驱动的锁定操作单元进行驱动并使位于锁定位置的打开联杆移动到开锁位置。因此,当由内侧打开杆驱动打开联杆时,打开联杆位于开锁位置,内侧打开杆的开门方向动作经由打开联杆传递到提升杆,锁闩机构从锁定状态(不能打开车门的状态)成为未锁定状态(能够打开车门的状态)。因此在该情况下,即使该门锁装置处于锁定状态(打开联杆位于锁定位置的状态),也能够通过对内侧门把手进行一侧开门操作(一次拉动操作)来打开车门。另一方面,上述双拉动功能通过以下方式能够成立,S卩与基于内侧打开杆的打开联杆的驱动开始时刻相比,使基于内侧打开杆的锁定操作单元的驱动开始时刻推迟规定量 (详细地说,推迟使位于锁定位置的打开联杆移动到开锁位置的时刻)。在该情况下,在由内侧打开杆驱动打开联杆规定量之后,位于锁定位置的打开联杆成为朝开锁位置移动的状态,在打开联杆不能将内侧打开杆的开门方向动作传递到提升杆的状态下,打开联杆与提升杆卡合(干涉)。此外,该状态是所谓的紧急(panic)状态(不能将锁闩机构从锁定状态形成为未锁定状态的状态),此时,锁定操作单元的施力部件发生弹性变形,由此允许主动杆和从动杆的相对旋转,主动杆能够旋转到开锁位置为止。因此,在该情况下,进行了一次开门操作的内侧门把手暂时返回而再次进行开门操作(二次拉动操作)来消除上述紧急状态,从而能够打开车门。此外,当进行了一次开门操作的内侧门把手返回时,随着内侧打开杆与打开联杆伴随着内侧门把手的返回操作而向初期位置的移动,打开联杆与提升杆的卡合(干涉)以及内侧打开杆与打开联杆的卡合 (抵接)被解除。由此,锁定操作单元的从动杆被施力部件旋转到开锁位置,打开联杆被移动到开锁位置。因此,当对内侧门把手再次进行开门操作时且在由内侧打开杆驱动打开联杆时,打开联杆位于开锁位置,内侧打开杆的开门方向动作经由打开联杆传递到提升杆,锁闩机构从锁定状态成为未锁定状态,从而能够打开车门。在上述专利公报所记载的车辆用门锁装置中,如上所述,虽能够使双拉动功能成立,但在使双拉动功能成立的情况下,通过对内侧门把手进行一次开门操作而成为紧急状态,该紧急状态是在打开联杆不能将内侧打开杆的开门方向动作传递到提升杆的状态下, 打开联杆与提升杆卡合(干涉)。因此,有可能在之后的把手操作中,因打开联杆与提升杆的卡合而导致内侧门把手的操作感变差。

发明内容
本发明是为了解决上述课题所做出的(实现了紧急状态下把手操作感的改善)。 对于本发明,在上述的作为本发明的对象的车辆用门锁装置中,在所述打开杆设置保持部, 该保持部在所述打开联杆位于所述锁定位置、且所述打开杆伴随所述门把手的开门操作向开门方向动作而使所述打开联杆被所述打开杆驱动的状态下,在所述打开联杆从所述锁定位置被切换到所述开锁位置时,将所述打开联杆保持在所述锁定位置与所述开锁位置之间的保持位置。在基于本发明的车辆用门锁装置中,打开联杆位于锁定位置,且在打开杆随着门把手的开门操作而朝开门方向动作的状态下,在打开联杆被锁定操作单元从锁定位置切换到开锁位置时,能够由设置于打开杆的保持部将打开联杆保持于锁定位置与开锁位置之间的保持位置。因此,能够构成为通过将上述保持位置设定在打开联杆不与提升杆卡合(干涉)的位置,由此在紧急状态下打开联杆不与提升杆卡合(干涉),从而能够改善解除紧急状态时门把手的操作感。在实施上述本发明时,所述门把手也可以是设置在所述门的内侧的内侧门把手,
4所述打开杆也可以是伴随所述内侧门把手的操作而被驱动的内侧打开杆。在该情况下,在该车辆用门锁装置中能够使上述双拉动功能成立,并且改善内侧门把手的操作感。


图1是将基于本发明的车辆用门锁装置的一个实施方式配设于门的内部并从门的后方侧观察的后视图。图2是从车内侧观察图1所示的车辆用门锁装置的开锁状态下的主要结构的侧视图。图3是从车内侧观察图1所示的车辆用门锁装置的锁定状态下的主要部分结构的侧视图。图4是图1 图3所示的车辆用门锁装置中的打开机构的一部分与锁闩机构的分解立体图。图5是图1 图3所示的车辆用门锁装置中的打开机构、锁闩机构以及电动式致动器等的分解立体图。图6是图3所示的内侧打开杆向逆时针方向转动时的动作说明图。图7是图2及图3所示的车辆用门锁装置的主要部分结构在图6的(d)状态时 (紧急状态时)从车内侧观察的侧视图。图8是图7所示的内侧打开杆向顺时针方向转动时的动作说明图。图9是在图3所示的内侧打开杆上不设置保持部的情况下的与图6相当的动作说明图。图10是车辆用门锁装置的主要部分结构在图9的(d)状态时(紧急状态时)从车内侧观察的侧视图。图11是图10所示的内侧打开杆向顺时针方向转动时的动作说明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以下,基于附图对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式进行说明。图1 图5表示基于本发明的车辆用门锁装置Ao,该车辆用门锁装置Ao被安装于设置在车辆的前方右侧的门FD上,如图2及图3所示,具备打开机构Al、锁定机构A2以及电动式致动器A3,并且还具备容纳打开机构Al、锁定机构A2以及电动式致动器A3的壳体10。如图1、图4以及图5所示,壳体 10具备壳体主体11、组装于该壳体主体11的壳体外罩12、以及组装于壳体主体11和壳体外罩12的保护器13(参照图5)。此外,密封圈91被安装在壳体外罩12与门FD的内板之间(参照图1)。打开机构Al用于将车辆的门FD相对于车身(车体省略图示)成为能够开放的状态,而使公知的锁闩机构20 (参照图1以及图4)从锁定状态向开锁状态动作。锁闩机构20 用于将门FD保持在相对于车身呈关闭状态(门FD被关闭的状态),具备能够与固定于车身的闩眼(省略图示)卡合分离的锁闩21。此外,锁闩机构20虽在图2及图3中除提升杆23以外省略图示,但在图4中以分解的状态图示,锁闩机构20在组装于壳体10的状态下被组装于门FD (参照图1)。该锁闩机构20通过与闩眼卡合而将门FD保持为关闭状态(锁定状态)。在门FD的关闭状态下,锁闩机构20通过从闩眼脱离而使门FD从关闭状态转移至打开状态(门相对于车身能够开放的状态)(开锁状态)。如图4所示,锁闩机构20具备锁闩21、柱杆22、 提升杆23以及限位器24,并且还具备缓冲垫C1、C2、锁闩用扭簧Sl以及柱杆用扭簧S2,这些构成部件使用螺杆28和销29组装于基板25、外壳26以及辅助基板27。此外,基板25 经由图4所示的密封部件92(在图1中省略图示)被组装于门FD。另外,如图2及图3所示,打开机构Al具备外侧打开杆31、内侧打开杆32以及打开联杆33。外侧打开杆31与扭簧S3 (将外侧打开杆31朝图1所示的起始位置向图1的逆时针方向施力的弹簧)一起被组装于壳体主体11,并经由联杆机构Ll与设置于门FD的室外侧的外侧把手101 (参照图1)连接,通过外侧把手101的拉开操作(开门操作)而向图 1的顺时针方向进行旋转动作。此外,在外侧打开杆31上安装有夹持件31a(参照图1、图 4以及图5)。内侧打开杆32以自由旋转的方式安装于设置在壳体主体11的支承转轴11a,并以众所周知的结构与设置在门FD的室内侧的内侧把手(省略图示)连接,通过内侧把手(省略图示)的拉开操作(开门操作)而向图2以及图3的逆时针方向进行旋转动作。打开联杆33被插装于各打开杆31、32与锁闩机构具备的提升杆23之间,并在打开联杆33的下端部能够自由摇动的方式连结支承于外侧打开杆31,且借助锁定机构A2的构成部件亦即主动杆41而能够在图2所示的开锁位置与图3所示的锁定位置之间摇动。该打开联杆33在上端部具有在图2的状态下沿上下方向延伸的长孔33a,并且在中间部具有L字状的推动部33b。推动部33b在打开联杆33位于图2所示的开锁位置的状态下,能够将门FD形成为打开状态并与锁闩机构20的提升杆23卡合(能够将各打开杆 31,32的开门方向动作传递到提升杆23),在打开联杆33位于图3所示的锁定位置的状态下,不能与锁闩机构20的提升杆23卡合(不能将各打开杆31、32的开门方向动作传递到提升杆23)。另外,打开联杆33用推动部33b接受外侧打开杆31的开门方向动作(外侧把手 101的拉动操作)、或用推动部33b接受内侧打开杆32的开门方向动作(内侧把手的拉动操作),由此从图2及图3所示的位置朝装置上方向(图2及图3的上方)移动。因此,在门FD的关闭状态下,在打开联杆33处于图2所示的开锁位置且用推动部33b接受外侧打开杆31或内侧打开杆32的开门方向动作并朝上方向移动的情况下,锁闩机构20的提升杆 23被打开联杆33的推动部33b推动而转动,从而锁闩机构20从锁定状态动作到未锁定状态。由此,门FD从关闭状态转移至打开状态。即,在打开联杆33位于图2的开锁位置时, 门FD被解锁。另一方面,在门FD关闭的状态下,在打开联杆33位于图3所示的锁定位置且用推动部33b接受外侧打开杆31或内侧打开杆32的动作而朝上方向移动的情况下,打开联杆 33的推动部33b不与锁闩机构20的提升杆23卡合,从而锁闩机构20保持锁定状态。由此,门FD继续保持关闭状态。即,当打开联杆33处于图3的锁定位置时,门FD被闭锁。锁定机构A2限制或允许打开机构Al的动作并进行门FD的闭锁或解锁,具备上述锁定操作单元41,并且还具备经由该锁定操作单元41将上述打开联杆33驱动到锁定位置或开锁位置的锁定控制杆42、锁开关杆43、外侧锁定杆44、安装于锁开关杆43的接头 45、以及安装在外侧锁定杆44与壳体主体11之间的密封圈46等(参照图2、图3以及图
65)。此外,锁定控制杆42、锁开关杆43以及外侧锁定杆44能够以相互传递转矩的方式连结。另外,如图1所示,外侧锁定杆44能够以传递转矩的方式与连杆103的前端部连结。锁定操作单元41用于将打开联杆33切换到开锁位置或锁定位置,与扭簧S4(参照图4) 一起安装在设置于壳体主体11的支承轴lib上,并自由旋转地支承于支承轴lib。 如图2、图3以及图5所示,该锁定操作单元41具备主动杆41a、从动杆41b以及扭簧41c (施力部件)。主动杆41a具有第一卡合部41al,该第一卡合部41al以自由旋转的方式安装于支承轴11b,且与锁定控制杆42(机械驱动机构的构成部件)连接,并且具有与电动式致动器 A3(电动驱动机构)连接的卡合部(销部)41a2。从动杆41b具有卡合部(销部)41bl,该卡合部(销部)41bl以自由旋转的方式安装于支承转轴11b,且能够相对于主动杆41a相对旋转规定量,并与打开联杆33的长孔33a连接。扭簧41c (施力部件)与日本特开2006-233507号公报所记载的扭簧(施力部件) 同样,被插装于主动杆41a与从动杆41b之间,将从动杆41b相对于主动杆41a朝一个方向 (图2及图3的图示逆时针方向)旋转施力。因此,主动杆41a和从动杆41b关于图示顺时针方向(在打开联杆33从开锁位置切换到锁定方向时)一体地旋转,且经由扭簧41c关于开锁方向(在打开联杆33从锁定位置切换到开锁位置时)连动并旋转。由于锁定控制杆42借助机械钥匙对设置在门FD的室外侧的锁芯102 (参照图1) 的操作而旋转动作,故与锁开关杆43、外侧锁定杆44等一起安装于壳体主体11,并与锁定操作单元41中的主动杆41a的卡合部41al连接。因此,当借助机械钥匙对锁芯102的操作,锁定控制杆42经由连杆103、外侧锁定杆44以及锁开关杆43进行旋转动作时,锁定操作单元41进行旋转。通过将该锁定操作单元41的旋转传递到打开联杆33来进行门的闭锁或解锁。电动式致动器A3经由锁定操作单元41将上述打开联杆33驱动到锁定位置或开锁位置,电动式致动器A3具备电动机51、蜗杆52以及锁定杆53。电动机51是根据锁定操作和开锁操作所驱动的公知的电动机,为了控制电动机51的动作而设置有第一端子61、第二端子62、开关63以及连接器64等。蜗杆52与电动机51的输出轴51a —体地设置,并被电动机51旋转驱动。锁定杆53以自由旋转的方式被安装在设置于壳体主体11的支承轴 11c。该锁定杆53具有与蜗杆52啮合的扇形齿轮53a,并且还具有与锁定操作单元41 的主动杆41a的卡合部(销部)41a2连接的卡合部(长孔)53b。因此,当电动式致动器A3 进行动作时,锁定杆53借助电动机51的驱动力进行倾斜转动。锁定操作单元41随着该锁定杆53的倾斜转动进行旋转,通过该锁定操作单元41的旋转被传递到打开联杆33来进行门的闭锁或解锁。另外,在锁定杆53上设置有操作部53c,该操作部53c与设置在门FD的室内侧的锁定把手(省略图示)连接。操作部53c构成为与扇形齿轮53a及卡合部53b —体地倾斜移动。因此,操作设置在门FD的室内侧的锁定把手(省略图示),当操作部53c进行倾斜移动时,锁定杆53的卡合部53b —体地倾斜移动,从而锁定操作单元41进行旋转,该锁定操作单元41的旋转被传递到打开联杆33,从而使车门从解锁状态转移至闭锁状态、或使车门从闭锁状态转移至解锁状态。此外,此时,扇形齿轮53a也一体地转动,蜗杆52与电动机51以连动的方式进行旋转。另外,在锁定杆53设置有与内侧打开杆32的卡合部32a连接的突起53d。突起 53d构成为在内侧打开杆32朝开门方向动作时,被内侧打开杆32的卡合部32a推动而进行转动。因此,对内侧门把手(省略图示)进行拉动操作,当内侧打开杆32朝开门方向动作时,如图6所示,突起53d被内侧打开杆32的卡合部32a推动,从而锁定杆53向图6的顺时针方向倾斜移动。因此,此时,锁定状态的锁定操作单元41也朝开锁状态旋转,该锁定操作单元41的旋转被传递到打开联杆33,从而从车门的闭锁状态转移至解锁状态。然而,在上述车辆用门锁装置Ao中,如图2、图3、图5 图8所示,保持部32b与推动部32c —起被设置于内侧打开杆32。内侧打开杆32的保持部32b能够相对于位于锁定位置的打开联杆33的推动部33b进行卡合/脱离,如图6(a)所示,打开联杆33位于锁定位置,内侧打开杆32随着内侧门把手(省略图示)的拉动操作而朝开门方向动作,在打开联杆33被内侧打开杆32驱动的状态下,当打开联杆33经由锁定操作单元41被锁定杆 53从锁定位置切换到开锁位置时(从图6的(a)状态转移至(d)状态时),将打开联杆33 保持于锁定位置与开锁位置之间的保持位置(图6(c)、(d)所示的位置)。另一方面,内侧打开杆32的推动部32c相对于位于开锁位置的打开联杆33的推动部33b进行卡合/脱离,如图2及图8(b)所示,打开联杆33位于开锁位置,内侧打开杆 32随着内侧门把手(省略图示)的拉动操作而朝开门方向动作,在打开联杆33由被内侧打开杆32驱动时,推动打开联杆33的推动部33b。另外,在上述车辆用门锁装置Ao中,将基于内侧打开杆32的锁定杆53的驱动开始时刻被设定为比基于内侧打开杆32的打开联杆33的驱动开始时刻推迟规定量(详细地说,设定为推迟使位于锁定位置的打开联杆33移动到开锁位置的时刻),使双拉动功能成立。因此,在由内侧打开杆32驱动打开联杆33规定量之后,位于锁定位置的打开联杆33成为朝开锁位置移动的状态,打开联杆33在不能将内侧打开杆32的开门方向动作传递到提升杆23的状态下(所谓的紧急状态),在打开联杆33不与提升杆23卡合(干涉) 的保持位置(图6(c)、(d)所示的位置)由内侧打开杆32的保持部32b保持。此外,在图 6(c)、(d)所示的位置,锁定操作单元41的扭簧41c (施力部件)发生弹性变形,因此允许主动杆41a与从动杆41b的相对旋转,从而能够使主动杆41a旋转到开锁位置。因此,在本实施方式中,通过使进行了一次开门操作的内侧门把手(省略图示)暂时返回并再次进行开门操作(二次拉动操作)来解除上述紧急状态,从而能够打开门FD。 此外,当进行了一次开门操作的内侧门把手(省略图示)返回时,如图8所示,随着内侧打开杆32与打开联杆33伴随着内侧门把手(省略图示)的返回操作而向初期位置的移动, 内侧打开杆32的保持部32b与打开联杆33的推动部33b的卡合(保持)被解除。由此, 锁定操作单元41的从动杆41b被扭簧41c (施力部件)旋转到开锁位置,如图8(b)所示, 打开联杆33被移动到开锁位置。因此,在对内侧门把手(省略图示)再次进行开门操作,在打开联杆33被内侧打开杆32驱动时,打开联杆33位于开锁位置,内侧打开杆32的推动部32c能够与打开联杆 33的推动部33b卡合,内侧打开杆32的开门方向动作经由打开联杆33而传递到提升杆23, 锁闩机构20从锁定状态成为未锁定状态,从而能够打开门FD。
然而,在本实施方式中,在所谓的紧急状态下,打开联杆33构成为,在不与提升杆 23卡合(干涉)的保持位置(图6 (c)、(d)所示的位置)由内侧打开杆32的保持部32b保持,从而能够改善解除紧急状态时(从图8 (a)状态转移至(b)状态时)的内侧门把手(省略图示)的操作感。因此,利用该车辆用门锁装置Ao能够使上述双拉动功能成立,并且能够改善内侧门把手(省略图示)的操作感。图9 图11是用于与上述图6 图8进行对比的图,在图9 图11所示的车辆用门锁装置Ao中,不设置相当于图6 图8所示的内侧打开杆32的保持部32b的部件。因此,在图9 图11所示的实施方式中,在图9 (c)、(d)所示的紧急状态下,在打开联杆33不能将内侧打开杆32的开门方向动作传递到提升杆23的状态下,打开联杆33的推动部33b 与提升杆23卡合(干涉),并且内侧打开杆32的推动部32c与打开联杆33的推动部33b 卡合(抵接)。因此,有可能在之后的操作(解除紧急状态时的操作)中,因打开联杆33与提升杆23的卡合而导致内侧门把手的操作感变差。在上述实施方式中,虽然能够构成为在使双拉动功能成立的车辆用门锁装置Ao 的内侧打开杆32上设置保持部32b,使双拉动功能成立,并且改善解除紧急状态时内侧门把手的操作感,但也可以构成为在外侧打开杆(31)上设置与上述保持部32b同等功能的保持部,来改善在解除紧急状态时外侧门把手的操作感。另外,在实施本发明时,内侧打开杆也能够采用不经由锁定操作单元而直接使打开联杆从锁定位置向开锁位置移动的结构,或内侧打开杆不经由锁定操作单元而经由其他部件而使打开联杆从锁定位置向开锁位置移动的结构来实施。
权利要求
1.一种车辆用门锁装置,具备锁闩机构,其适于在车辆的门相对于车体关闭的状态下能够对车辆的门进行保持;打开杆,其适于伴随设置在所述门的内侧或外侧的门把手的操作而被驱动;打开联杆,其插装在所述打开杆和所述锁闩机构具备的提升杆之间,能够在开锁位置和锁定位置之间切换,其中开锁位置是指将伴随所述门把手的开门操作的所述打开杆的开门方向动作传递到所述提升杆的位置,锁定位置是指不将伴随所述门把手的开门操作的所述打开杆的开门方向动作传递到所述提升杆的位置;以及锁定操作单元,其用于将所述打开联杆切换到所述开锁位置或所述锁定位置;所述锁定操作单元具备进行旋转驱动的主动杆;驱动该主动杆的驱动机构;以及从动杆,该从动杆能够与所述主动杆相对旋转地安装于所述主动杆,且与所述打开联杆连接而进行旋转动作,所述车辆用门锁装置被设定为在所述打开联杆从所述开锁位置切换到所述锁定位置时,所述从动杆与所述主动杆一体地动作;在所述打开联杆从所述锁定位置切换到所述开锁位置时,所述从动杆经由施力部件与所述主动杆连动,在所述打开杆设置保持部,该保持部在所述打开联杆位于所述锁定位置、且所述打开杆伴随所述门把手的开门操作向开门方向动作而使所述打开联杆被所述打开杆驱动的状态下,在所述打开联杆从所述锁定位置被切换到所述开锁位置时,将所述打开联杆保持在所述锁定位置与所述开锁位置之间的保持位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门锁装置,所述门把手是设置在所述门的内侧的内侧门把手,所述打开杆是伴随所述内侧门把手的操作而被驱动的内侧打开杆。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用门锁装置,位于所述保持位置的所述打开联杆不与所述提升杆相互干涉。
全文摘要
车辆用门锁装置(Ao)具备伴随门把手的操作而被驱动的打开杆(32);插装于打开杆(32)与锁闩机构的提升杆(23)之间的打开联杆(33);用于将打开联杆(33)切换至开锁位置或锁定位置的锁定操作单元(41);以及用于驱动锁定操作单元(41)的锁定杆(53)。在打开杆(32)设置有保持部(32b)。保持部(32b)在打开联杆(33)被打开杆(32)驱动的状态下,在打开联杆(33)经由锁定操作单元(41)被锁定杆(53)从锁定位置切换至开锁位置时,将打开联杆(33)保持于锁定位置与开锁位置之间的保持位置。
文档编号B60J5/00GK102472058SQ20108003338
公开日2012年5月23日 申请日期2010年6月30日 优先权日2009年7月27日
发明者三户翔, 园靖彦, 小岛一记, 山田祐介, 渡边颂子, 秋月龙次郎, 西尾贵士 申请人:爱信精机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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