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用门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931585阅读:17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车辆用门锁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车辆用门锁装置。
背景技术
作为车辆用门锁装置的一种,具备打开机构,其以为使车门成为相对于车体能够开放的状态而动作的方式被适当设置;锁定机构,其具备能够将介于该打开机构的锁定 非锁定部件(开杆)驱动到上锁位置(锁定位置)或解锁位置(非锁定位置)的活动杆,且限制或容许所述打开机构的动作从而进行上锁(锁定)或解锁(非锁定);电动式致动器,其介于所述活动杆且能够将所述锁定·非锁定部件(开杆)驱动到上锁位置(锁定位置)或解锁位置(非锁定位置);外壳,其收纳所述打开机构、所述锁定机构以及所述电动式致动器。例如,公开于日本特开2006-2660 号公报。在上述公报所记载的车辆用门锁装置中,如图6所示,通过活动杆1(所述公报中记载为锁定杆)将开杆2 (锁定·非锁定部件)驱动到上锁位置(锁定位置)或解锁位置 (图6所示的非锁定位置)的电动式致动器3具备如下结构电气马达3a,其根据锁定操作和非锁定操作被进行驱动;蜗杆北,其一体地设置在该电气马达3a的输出轴且通过电气马达3a而被驱动旋转;蜗轮3c,其具有与活动杆1联系在一起的一对卡合突起3cl、3c2且与蜗杆北啮合。一对卡合突起3cl、3c2设置在蜗轮3c的侧面,能够有选择地与设置在活动杆1的凹部Ia卡合。图6所示的电动式致动器3中,电气马达3a通过驱动旋转蜗杆北从而驱动旋转蜗轮3c。并且,通过旋转蜗轮3c,一对卡合突起3cl、3c2有选择地与设置在活动杆1的凹部Ia卡合,从而活动杆1动作,开杆2驱动到图6所示的解锁位置(非锁定位置)或图示省略的上锁位置(锁定位置)。上述图6的电动式致动器3中,设置在蜗轮3c的一对卡合突起3cl、3c2有选择地与设置在活动杆1的凹部Ia卡合,以该方式需要配置蜗轮3c,蜗轮3c的配置被限制,电气马达3a和蜗杆北的配置也被限制。并且,能够在蜗杆北和蜗轮3c之间得到所希望的减速比,由于一对卡合突起3cl、3c2的配置(径方向的位置)通过蜗轮3c的大小(径)被制约,则难以在蜗轮3c和活动杆1之间得到所希望的减速比。由此,该门锁装置的小型化被限制。

发明内容
本发明为了解决上述课题,有一种车辆用门锁装置具备打开机构,其以为使车门成为相对于车体能够开放的状态而动作的方式被适当设置;锁定机构,其具备能够将夹装于该打开机构的锁定·非锁定部件驱动到上锁位置或解锁位置的活动杆,且限制或容许所述打开机构的动作从而对所述门进行上锁或解锁;电动式致动器,其通过所述活动杆且能够将所述锁定·非锁定部件驱动到上锁位置或解锁位置;外壳,其收纳所述打开机构、所述锁定机构以及所述电动式致动器。所述电动式发动机,其特征在于,具备电气马达,其根据锁定操作和非锁定操作被进行驱动;蜗杆,其一体地设置在该电气马达的输出轴且通过所述电气马达而被驱动旋转;锁定杆,其具有与该蜗杆啮合的扇形齿轮且与所述活动杆联系
在一起。本发明的车辆用门锁装置中,电动式致动器被构成为具备电气马达、蜗杆和锁定杆,电动式致动器中,电气马达通过驱动旋转蜗杆,使扇形齿轮被旋转驱动且锁定杆偏斜。 并且,通过锁定杆偏斜,使得活动杆动作,锁定·非锁定部件驱动到上锁位置(锁定位置) 或解锁位置(非锁定位置)。另外,根据本发明的车辆用门锁装置中,由于构成为具有扇形齿轮的锁定杆的偏斜传递给活动杆,故适当设定锁定杆的臂长(到锁定杆为止的臂长),由此,能够提高锁定杆的配置自由度,也能够提高电气马达和蜗杆的配置自由度。并且,锁定杆的臂长由于不被扇形齿轮的大小制约、能够适当设定,故在锁定杆和活动杆间能够得到所希望的减速比。由此,能够实现该门锁装置的小型化。当上述本发明实施时,还可以在所述锁定杆设置有操作部,该操作部以与为了将设置在门室内侧的所述锁定 非锁定部件能够操作到上锁位置的锁钮联系在一起的方式被适当设置。在该情况下,能够消除使设置在门的室内侧的锁钮与活动杆联系在一起的操作杆(图6示出的操作杆4)(用本发明的锁定杆的一个部件起到所述公报的蜗轮和操作杆的两个部件的功能),减少锁定机构的构成部件数量,从而能够实现该门锁装置的小型化及成本降低。另外,当上述本发明实施时,所述锁定杆被旋转自由地装配于所述外壳,且设置有卡合部,该卡合部设定有与所述活动杆连结的规定的臂长。并且,所述活动杆被旋转自由地支承于所述外壳,且设置有连结于所述锁定杆的第1卡合部以及连结于所述锁定·非锁定部件的第2卡合部,通过在与所述外壳之间作用的位置保持部件,将所述锁定 非锁定部件保持在所述上锁位置或所述解锁位置。并且,所述活动杆能够具备主杆,其被旋转自由地装配于设置在所述外壳的支承轴,设置有所述第1卡合部并且与所述位置保持部件卡合; 副杆,其被旋转自由地装配于所述支承轴,且设置有所述第2卡合部;以及扭簧,其夹装于所述主杆和所述副杆之间。


图1是本发明的车辆用门锁装置的在表示一个实施方式的非锁定状态下的要部结构图。图2是图1示出的车辆用门锁装置在锁定状态下的要部结构图。图3是图1及图2示出的车辆用门锁装置的打开机构的一部分与闩锁机构的分解立体图。图4是图1及图2示出的车辆用门锁装置的打开机构、锁定机构以及电动式致动器的分解立体图。图5是图1 图4示出的包括车辆用门锁装置的车辆的右侧视图。图6是以往的车辆用门锁装置的非锁定状态下的要部结构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以下,基于附图对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式进行说明。图1 图5表示本发明所涉及的车辆用门锁装置Ao,该车辆用门锁装置^Vo安装于在车辆的前方右侧装备的车门100, 如图1 图4所示具备打开机构Al、锁定机构A2及电动式致动器A3,并且具备收纳打开机构Al、锁定机构A2及电动式致动器A3的外壳10。外壳10如图4所示具备外壳主体11 ; 外壳罩12,其装配于该外壳主体11 ;护罩13,其装配于外壳主体11和外壳罩12。此外,在外壳罩12装配有密封环91。打开机构Al是为了将车门100相对于车辆体(车体)200呈能够开放的状态,而用于将公知的闩锁机构20 (参照图3)从锁紧状态动作至未锁紧状态。闩锁机构20用于将车门100相对于车辆体200以关闭状态(关闭车门100的状态)保持,具备能够与固定于车辆体200的撞针201卡合、脱离的闩锁21。此外,闩锁机构20在图1及图2省略图示,在图3以分解的状态表示,以装配于外壳10的方式装配于车门100。该闩锁机构20与撞针201卡合,由此将车门100保持到闭状态(锁紧状态)。在车门的闭状态下,闩锁机构20从撞针201脱离,由此将车门100从闭状态转移至开状态(车门100相对于车体200能够开放的状态)(未锁紧状态)。闩锁机构20如图3所示,具备闩锁21、杆22、提升杆23、挡块24,并且具备弹簧垫Cl,C2、锁紧用扭簧Si、杆用扭簧S2,该构成部件使用螺丝钉观、销四装配于基板25、壳体沈、副基板27。此外,基板25通过封闭部件92装配于车门100。另外,打开机构Al具备外开杆31 ;内开杆32 ;开杆33 (本发明的锁定·非锁定部件)。外开杆31与扭簧S3 —起装配于外壳主体11,与设置在车门100的室外侧的外把手101连结,通过外把手101的操作进行动作。此外,外开杆31装配有扣钩31a(参照图3 及图4)。内开杆32旋转自由地装配于在外壳主体11设置的支承轴11a,与设置在车门100 的室内侧的内把手102联系,通过内把手102的操作进行动作。开杆33在其下端部被摇动自由地连结支承于外开杆31,开杆33通过作为锁定机构A2的构成部件的活动杆41,在图1 示出的非锁定位置和图2示出的锁定位置之间能够摇动。该开杆33在图1示出的非锁定位置的状态下,能够与为使车门100呈开状态的闩锁机构20的提升杆23卡合,在图2示出的锁定位置的状态下,不能与闩锁机构20的提升杆卡合。另外,开杆33受到外开杆31的动作(外把手101的操作),或者,受到内开杆32 的动作(内把手102的操作),从图1及图2示出的位置沿装置上方向(图1及图2的上方)移动。因此,在车门100的闭状态下,开杆33在图1示出的非锁定位置(解锁位置), 在受到外开杆31或内开杆32的动作从而沿上方向移动的情况下,闩锁机构20的提升杆23 通过开杆33被推动回转,闩锁机构20从锁紧状态动作至未锁紧状态。由此,车门100从闭状态转移至开状态。也就是,开杆33在图1的非锁定位置时,车门100被解锁。另一方面,在车门100的闭状态下,开杆33在图2示出的锁定位置(上锁位置), 受到外开杆31或内开杆32的动作沿上方向移动的情况下,开杆33没有与闩锁机构20的提升杆23卡合,闩锁机构20保持锁紧状态。由此,车门100保持闭状态。也就是,开杆33 在图2的锁定位置时,车门100被上锁。锁定机构A2限制或容许打开机构Al的动作从而进行车门的上锁或解锁,具备所述活动杆41,同时具备锁定操纵杆42,其通过该活动杆41将所述开杆33驱动至锁定位置或非锁定位置;钥匙开关杆43 ;外锁定杆44 ;接点45 ;密封环46等(参照图1、图2及图 4)。活动杆41与扭簧S4(参照图1、图2及图4) 一起装配于在外壳主体11设置的支承轴11b,被旋转自由地支承于支承轴lib。该活动杆41如图4所示,具备主杆41a ;副杆 41b ;扭簧 41c。扭簧S4如图1、图2及图4所示,装配于外壳主体11,与设置在主杆41a的卡合销 41a3卡合。该扭簧S4在外壳主体11 (外壳10)与主杆41a(活动杆41)之间为了将开杆 33(本发明的锁定 非锁定部件)保持于图1的非锁定位置或图2的锁定位置而进行作用。主杆41a旋转自由地装配于支承轴11b,具有与锁定操纵杆42联系的卡合部 41al (参照图1),并且具有与电动式致动器43联系的卡合部(销部)41a2(本发明的第1卡合部,参照图1)。副杆41b被旋转自由地装配于支承轴11b,相对于主杆41a能够进行规定量的相对旋转,具有与开杆33的长孔3 联系的卡合部(销部)41bl (本发明的第2卡合部)。扭簧41c (施力部件)与日本特开2006-2660 号公报所记载的扭簧一样,安装介于主杆41a和副杆41b之间,将副杆41b相对于主杆41a在一个方向(图示逆时针旋转方向)旋转施力。因此,主杆41a和副杆41b关于图示顺时针旋转方向(锁定方向)进行一体地旋转,关于非锁定方向通过扭簧41c进行旋转。锁定操纵杆42通过向设置在车门100室外侧的钥匙汽缸103的机械钥匙操作进行动作,与钥匙开关杆43、外锁定杆44等一起装配于外壳主体11,与活动杆41的主杆41a 的卡合部41al联系在一起。因此,如果通过机械钥匙操作锁定操纵杆42动作的话,则活动杆41旋转。该活动杆41的旋转传递给开杆33,由此进行车门100的上锁或解锁。电动式致动器A3通过活动杆41将所述开杆33驱动到锁定位置或非锁定位置,具备电气马达51、蜗杆52及锁定杆53。电气马达51是根据锁定操作和非锁定操作而被驱动的公知装置,为控制电气马达51的动作设置有第一端子61、第二端子62、开关63以及连结器64等。蜗杆52 —体地设置在电气马达51的输出轴51a,通过电气马达51进行驱动旋转。锁定杆53被旋转自由地装配于在外壳主体11设置的支承轴11c。 该锁定杆53具有与蜗杆52啮合的扇形齿轮53a,并且具有与活动杆41的主杆41a 的卡合部(销部)41a2联系的卡合部(长孔)5北。因此,电动式致动器A3动作的话,通过电气马达51的驱动力锁定杆53偏转。伴随着该锁定杆53的偏转,活动杆41进行旋转,该活动杆41的旋转传递给开杆33,由此,进行车门100的上锁或解锁。此外,该实施方式中, 扇形齿轮53a的形成角度大致为45度,在使电动式致动器A3动作的情况下,动作应答性 (车门100的上锁和解锁的转换需要的时间)与日本特开2006-2660 号公报所述的动作响应性相比有所提高。 另外,锁定杆53设置有与在车门100室内侧设置的锁钮L联系的操作部53c。操作部53c以一体地与扇形齿轮53a及卡合部5 偏斜的方式构成。因此,设置在车门100 室内侧(内部配件I)的锁钮L从图1的状态进入图2的状态,操作部53c偏斜的话,则锁定杆53的卡合部5 —体地偏斜,活动杆41进行旋转,该活动杆41的旋转传递给开杆33, 由此,车门100从解锁状态转移至上锁状态。此外,此时扇形齿轮53a也一体地转动,蜗杆 52和电气马达51以联动回转的方式旋转。
在所述车辆用门锁装置^Vo中,由于构成为具有扇形齿轮53a的锁定杆53的偏斜传递给活动杆41,适当设定锁定杆53的臂长(到活动杆41的主杆41a的卡合部(销部)41a2为止的臂长),由此,能够提高锁定杆53的配置自由度,也能够提高电气马达51和蜗杆52的配置自由度。并且,由于锁定杆53的臂长能够不被扇形齿轮53a的大小制约而被适当设定,因此能够在锁定杆53和活动杆41之间得到所希望的减速比。由此,能够实现该门锁装置Ao的小型化。另外,在该车辆用门锁装置Ao中,在具有扇形齿轮53a的锁定杆53设置有与设置在车门100的室内侧的锁钮L联系的操作部53c。因此,能够消除联系设置在车门100的室内侧(内部配件I)的锁钮L和活动杆41的操作杆(用锁定杆53 —个部件实现图6示出的蜗轮3c和操作杆4的两个部件的功能),减少锁定机构A2的构成部件数量,从而能够实现该车辆用门锁装置Ao的小型化及成本降低。此外,在所述车辆用门锁装置Ao中,如图1所示在开杆33为非锁定状态下时,锁钮L从内部配件I突出从而能够操作,如图2所示开杆33在锁定状态下时,锁钮L埋设于内部配件I从而不能操作。因此,通过锁钮L的操作,能够将开杆33从非锁定状态转移至锁定状态,但不能从锁定状态转移至非锁定状态。所述实施方式中,锁钮L以在开杆33的锁定状态下埋没于内部配件I的方式构成从而实施(以埋没型实施),但也能够锁钮以L在开杆33的锁定状态下没有埋没于内部配件I的方式构成从而实施。在该情况下,锁钮L在开杆33的锁定状态下也能够操作,通过锁钮L的操作能够将开杆33从非锁定状态转移至锁定状态,并且,能够从锁定状态转移至非锁定状态。
权利要求
1.一种车辆用门锁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打开机构,其以为使车门成为相对于车体能够开放的状态而动作的方式被适当设置; 锁定机构,其具备能够将夹装于该打开机构的锁定·非锁定部件驱动到上锁位置或解锁位置的活动杆,且限制或容许所述打开机构的动作从而对所述门进行上锁或解锁;电动式致动器,其通过所述活动杆将所述锁定·非锁定部件驱动到上锁位置或解锁位置;以及外壳,其收纳所述打开机构、所述锁定机构以及所述电动式致动器, 所述电动式致动器,具备电气马达,其根据锁定操作和非锁定操作被进行驱动;蜗杆,其一体地设置在该电气马达的输出轴且通过所述电气马达而被驱动旋转;以及锁定杆,其具有与该蜗杆啮合的扇形齿轮且与活动杆联系在一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门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杆被旋转自由地装配于所述外壳,且设置有卡合部,该卡合部设定有与所述活动杆连结的规定的臂长。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用门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杆设置有操作部,该操作部被适当设置为与锁钮联系在一起,该锁钮设置在门的室内侧且可供操作以使所述锁定·非锁定部件处于上锁位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门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杆被旋转自由地支承于所述外壳,且设置有连结于所述锁定杆的第1卡合部以及连结于所述锁定·非锁定部件的第2卡合部,通过在与所述外壳之间作用的位置保持部件,将所述锁定·非锁定部件保持在所述上锁位置或所述解锁位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辆用门锁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活动杆具备主杆,其被旋转自由地装配于设置在所述外壳的支承轴,设置有所述第1卡合部并且与所述位置保持部件卡合;副杆,其被旋转自由地装配于所述支承轴,且设置有所述第2卡合部;以及扭簧,其安装介于所述主杆和所述副杆之间。
全文摘要
车辆用门锁装置(Ao)具备打开机构(A1)、锁定装置(A2)以及电动式致动器(A3)。电动式致动器(A3)具备电气马达(51),其根据锁定操作和非锁定操作进行驱动;蜗杆(52),其一体地设置在该电气马达(51)的输出轴且通过电气马达(51)旋转进行驱动;锁定杆(53),其具有与该蜗杆(52)啮合的扇形齿轮(53a)且与活动杆(41)连结。锁定杆(53)设置有与在车门室内侧设置的锁钮(L)连结的操作部(53c)。
文档编号B60J5/00GK102159784SQ201080002661
公开日2011年8月17日 申请日期2010年3月23日 优先权日2009年3月24日
发明者三户翔, 小岛一记, 山田祐介, 秋月龙次郎, 西尾贵士 申请人:爱信精机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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