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烹饪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加热器本体;
操作控制面板;
触摸装置,所述触摸装置设置在所述操作控制面板上,所述触摸装置包括至少一个触摸按键和/或至少一个触摸功能滑条,每个触摸按键设置有与之功能相对应的上一步或下一步触摸按键或触摸功能滑条,每个触摸功能滑条设置有与之功能相对应的上一步或下一步触摸按键或触摸功能滑条;
显示装置,与所述触摸装置相对应设置,所述显示装置由所述触摸装置触发点亮;
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分别与所述加热器本体、所述触摸装置和所述显示装置相连,所述控制装置用于在所述触摸装置中的一个触摸按键或触摸功能滑条被触发时生成操作提示指令,并根据所述操作提示指令控制所述显示装置发出提示信息,以提示与该一个触摸按键或触摸功能滑条所对应的下一步触摸按键或触摸功能滑条可操作。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烹饪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包括与所述触摸按键相对应设置的按键显示模块和/或与所述触摸功能滑条相对应设置的滑条显示模块。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烹饪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具体用于:
根据所述操作提示指令控制与该一个触摸按键或触摸功能滑条所对应的下一步触摸按键的按键显示模块的亮度以呼吸状态进行显示。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烹饪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具体用于:
根据所述操作提示指令控制与该一个触摸按键或触摸功能滑条所对应的下一步触摸功能滑条的滑条显示模块的亮度以滚动方式进行显示。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烹饪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具体用于:
根据所述操作提示指令控制与该一个触摸按键或触摸功能滑条对应的下一步触摸按键的按键显示模块的显示颜色按照第一预设规则进行变化。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烹饪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具体用于:
根据所述操作提示指令控制与该一个触摸按键或触摸功能滑条所对应的下一步触摸功能滑条的滑条显示模块的显示颜色按照第二预设规则进行变化。
7.如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电烹饪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为数码管或LED灯。
8.一种电烹饪器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电烹饪器包括加热器本体、操作控制面板、触摸装置和显示装置,所述触摸装置设置在所述操作控制面板上,所述显示装置与 所述触摸装置相对应设置,所述显示装置由所述触摸装置触发点亮,所述触摸装置包括至少一个触摸按键和/或至少一个触摸功能滑条,每个触摸按键设置有与之功能相对应的上一步或下一步触摸按键或触摸功能滑条,每个触摸功能滑条设置有与之功能相对应的上一步或下一步触摸按键或触摸功能滑条,所述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当所述触摸装置中的一个触摸按键或触摸功能滑条被触发时生成操作提示指令;
根据所述操作提示指令控制所述显示装置发出提示信息,以提示与该一个触摸按键或触摸功能滑条所对应的下一步触摸按键或触摸功能滑条可操作。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烹饪器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显示装置包括与所述触摸按键相对应设置的按键显示模块和/或与所述触摸功能滑条相对应设置的滑条显示模块。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烹饪器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操作提示指令控制所述显示装置发出提示信息,具体包括:
根据所述操作提示指令控制与该一个触摸按键或触摸功能滑条所对应的下一步触摸按键的按键显示模块的亮度以呼吸状态进行显示。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烹饪器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操作提示指令控制所述显示装置发出提示信息,具体包括:
根据所述操作提示指令控制与该一个触摸按键或触摸功能滑条所对应的下一步触摸功能滑条的滑条显示模块的亮度以滚动方式进行显示。
12.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烹饪器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操作提示指令控制所述显示装置发出提示信息,具体包括:
根据所述操作提示指令控制与该一个触摸按键或触摸功能滑条对应的下一步触摸按键的按键显示模块的显示颜色按照第一预设规则进行变化。
13.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烹饪器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操作提示指令控制所述显示装置发出提示信息,具体包括:
根据所述操作提示指令控制与该一个触摸按键或触摸功能滑条所对应的下一步触摸功能滑条的滑条显示模块的显示颜色按照第二预设规则进行变化。
14.如权利要求8-13所述的电烹饪器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为数码管或LED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