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食品加工用搅拌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86868阅读:145来源:国知局
一种食品加工用搅拌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食品加工用搅拌装置,属于家用电器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家用电器主要指在家庭及类似场所中使用的各种电器和电子器具。又称民用电器、日用电器。家用电器使人们从繁重、琐碎、费时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为人类创造了更为舒适优美、更有利于身心健康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提供了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条件,已成为现代家庭生活的必需品。家用电器问世已有近百年历史,美国被认为是家用电器的发祥地。家用电器的范围,各国不尽相同,世界上尚未形成统一的家用电器分类法 ,有的国家将照明器具列为家用电器的一类,将声像电器列入文娱器具,而文娱器具还包括电动电子玩具。

家用电器的分类方法在世界上尚未统一;但按产品的功能、用途分类较常见,大致分为8类;①制冷电器:包括家用冰箱、冷饮机等。②空调器:包括房间空调器、电扇、换气扇、冷热风器、空气去湿器等。③清洁电器:包括洗衣机、干衣机、电熨斗、吸尘器、地板打蜡机等。④厨房电器:包括电灶,微波炉、电磁灶、电烤箱、电饭锅、洗碟机、电热水器、食物加工机等。⑤电暖器具:包括电热毯、电热被、水热毯、电热服、空间加热器。⑥整容保健电器:包括电动剃须刀、电吹风、整发器、超声波洗面器、电动按摩器。⑦声像电器:包括微型投影仪、电视机、收音机、录音机、录像机、摄像机、组合音响等。⑧其他电器:如烟火报警器、电铃等。

现有的食品加工用搅拌装置在使用时其功能单一,而且搅拌效率低,操作复杂。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食品加工用搅拌装置。

本发明的一种食品加工用搅拌装置,它包含壳体、固定吸盘、上盖、加热棒、温度控制器、电源、旋转电机、控制面板、搅拌叶、稳定盘、支撑滚珠、粉碎刀片;壳体的底部安装有固定吸盘,壳体的上端安装有上盖,壳体内部的底端安装有旋转电机,旋转电机的转轴上安装有主轴,主轴上安装有数个搅拌叶,主轴的上端安装有稳定盘,稳定盘的侧壁上安装有数个支撑滚珠,且支撑滚珠设置在壳体内壁的限位槽内,稳定盘的内侧均匀的安装有数个粉碎刀片,温度控制器、电源均安装在壳体的内部,控制面板安装在壳体的侧壁上,两个加热棒分别安装在壳体内壁的下端,电源与控制面板的一端连接,控制面板的另一端分别与温度控制器、旋转电机连接,温度控制器分别与两个加热棒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的壳体的内壁上设置有液位线层。

作为优选,所述的搅拌叶为螺旋式搅拌叶。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便于实现快速搅拌与粉碎,使用方便,操作简便,工作效率高。

附图说明:

为了易于说明,本发明由下述的具体实施及附图作以详细描述。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中稳定盘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壳体;2-固定吸盘;3-上盖;4-加热棒;5-温度控制器;6-电源;7-旋转电机;8-控制面板;9-搅拌叶;10-稳定盘;11-支撑滚珠;12-粉碎刀片。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了,下面通过附图中示出的具体实施例来描述本发明。但是应该理解,这些描述只是示例性的,而并非要限制本发明的范围。此外,在以下说明中,省略了对公知结构和技术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发明的概念。

如图1-2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它包含壳体1、固定吸盘2、上盖3、加热棒4、温度控制器5、电源6、旋转电机7、控制面板8、搅拌叶9、稳定盘10、支撑滚珠11、粉碎刀片12;壳体1的底部安装有固定吸盘2,壳体1的上端安装有上盖3,壳体1内部的底端安装有旋转电机7,旋转电机7的转轴上安装有主轴,主轴上安装有数个搅拌叶9,主轴的上端安装有稳定盘10,稳定盘10的侧壁上安装有数个支撑滚珠11,且支撑滚珠11设置在壳体1内壁的限位槽内,稳定盘10的内侧均匀的安装有数个粉碎刀片12,温度控制器5、电源6均安装在壳体1的内部,控制面板8安装在壳体1的侧壁上,两个加热棒4分别安装在壳体1内壁的下端,电源6与控制面板8的一端连接,控制面板8的另一端分别与温度控制器5、旋转电机7连接,温度控制器5分别与两个加热棒4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的壳体1的内壁上设置有液位线层。

进一步的,所述的搅拌叶9为螺旋式搅拌叶。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工作原理为:使用时,通过启动旋转电机7,旋转电机7带动搅拌叶9与稳定盘10进行旋转,食品从上端进入,首先由粉碎刀片12进行粉碎,在粉碎时,稳定盘10提高稳定性,粉碎后,经过搅拌叶9搅拌,温度控制器5控制加热棒4加热,使得食品实现快速加热,工作完成后,打开上盖3,将内部食品倒出即可。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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