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饪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36739阅读:345来源:国知局
烹饪设备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烹饪器具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烹饪设备。



背景技术:

电陶炉采用电阻丝发热。通常,电陶炉在使用时,都是在电陶炉上放置一个锅,然后直接加热待烹饪食物,这种方式烹饪温度高,不仅会导致待烹饪物质的营养流失,还会产生致癌物质,非常不健康。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烹饪的食物更加健康的烹饪设备。

一种烹饪设备,包括:

电陶炉;

锅体,设置于所述电陶炉上,其中,所述电陶炉能够加热所述锅体;

盖体,盖设于所述锅体上,并与所述锅体密封连接,所述盖体与所述锅体共同配合形成一容置空间;及

抽真空装置,与所述容置空间相连通,所述抽真空装置能够对所述容置空间抽真空。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电陶炉包括底座、电路控制组件和发热件,所述电路控制组件固定地收容于所述底座内,所述发热件固定地收容于所述底座内,且所述发热件与所述电路控制组件电连接,所述锅体设置于所述底座上,并与所述发热件的位置相对应,所述抽真空装置与所述电路控制组件电连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抽真空装置收容于所述电陶炉内,所述盖体或所述锅体上开设有与所述容置空间相连通的抽气孔,所述抽真空装置与所述抽气孔通过一连接管连通。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抽气孔上安装有与所述容置空间相连通的直接头,所述直接头与所述抽气孔的侧壁密封连接,所述连接管远离所述抽真空装置的一端与所述直接头密封连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抽真空装置固定安装于所述盖体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盖体上开设有与所述容置空间相连通的抽气孔,所述烹饪设备还包括固定座,所述固定座固定于所述盖体上,并遮蔽所述抽气孔,所述抽真空装置固定地收容于所述固定座内,并通过一连接管与所述抽气孔连通,且所述连接管收容于所述固定座内。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安装于所述连接管内的单向阀,所述单向阀能够阻止所述抽真空装置中的气流进入所述容置空间内。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盖体上设有一端收容于所述抽气孔内、并与所述抽气孔相连通的空心的连接柱,其中,所述连接管远离所述抽真空装置的一端固定地套设于所述连接柱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化污装置和连通管,所述连通管的一端与所述抽真空装置相连通,另一端伸入所述化污装置内,其中,所述抽真空装置从所述容置空间抽出的气体能够通过所述连通管进入所述化污装置中。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安装于所述连通管远离所述抽真空装置的一端上的消声器,所述消声器收容于所述化污装置内。

上述烹饪设备的抽真空装置与容置空间相连通,抽真空装置可对容置空间抽真空,以使容置空间内的待烹饪物质处于真空环境下,从而降低烹饪温度,以尽可能地减少营养物质的流失和致癌物质的产生,因此,上述烹饪设备烹饪的食物更加地健康。

附图说明

图1为一实施方式的烹饪设备的剖面图;

图2为图1所示的烹饪设备的I部的放大图;

图3为另一实施方式的烹饪设备的剖面图;

图4为另一实施方式的烹饪设备的剖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的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的理解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如图1所示,一实施方式的烹饪设备100,包括电陶炉110、锅体120、盖体130及抽真空装置140。

电陶炉110为整个烹饪设备100的支撑部件和加热部件。具体的,电陶炉110包括底座112、电路控制组件114和发热件116。

底座112大致为方形壳体。底座112为整个电陶炉110的支撑部件。

电路控制组件114固定地收容于底座112内。其中,电路控制组件114与外接电源电连接。电路控制组件114用于控制整个电陶炉110的工作。

发热件116收容于底座112内,且发热件116与电路控制组件114电连接。具体的,发热件116为电阻丝,例如,镍铬丝。

锅体120大致为碗状壳体。锅体120用于放置待烹饪物体。锅体120设置于电陶炉110的底座112上,其中,电陶炉110能够对锅体120加热。具体的,锅体120的位置与发热件116的位置相对应,以使发热件116能够对锅体120进行加热。其中,锅体120能够直接安装在桌体上。

请一并参阅图2,具体的,锅体120的开口边缘形成有沿锅体120的开口一周的凸缘122。

盖体130盖设于锅体120上,并与锅体120密封连接,盖体130与锅体120共同配合形成一容置空间150。具体的,盖体130上设有密封圈132,密封圈132使盖体130与锅体120密封连接。

具体在图示的实施例中,密封圈132环绕盖体130的边缘一周;密封圈132上形成有收容锅体120的凸缘122的凹槽132a。

进一步的,盖体130上设有泄压阀134,以防止容置空间150内的气压过大,以保证烹饪设备100的安全。

抽真空装置140与容置空间150相连通,抽真空装置140能够对容置空间150抽真空。其中,抽真空装置140与电路控制组件114电连接。

具体在图示的实施例中,抽真空装置140收容于电陶炉110内,盖体130上开设有与容置空间150相连通的抽气孔136,抽真空装置140与抽气孔136通过一连接管160连通。更具体的,抽真空装置140固定地收容于底座112内。

进一步的,抽气孔136上安装有与容置空间150相连通的直接头170,直接头170与盖体130密封连接,其中,连接管160远离抽真空装置140的一端与直接头170密封连接。

进一步的,烹饪设备100还包括安装于连接管160内的单向阀180,单向阀180能够阻止抽真空装置140中的气流进入容置空间150内。即单向阀180仍然能够保证抽真空装置140对容置空间150的抽真空工作,但是却能阻止气流反向流动,并能保护抽真空装置130不会长期受高温的影响。

进一步的,烹饪设备100还包括化污装置190和连通管210,连通管210的一端与抽真空装置140相连通,另一端伸入化污装置190中,其中,抽真空装置140从容置空间150抽出的气体能够通过连通管210进入化污装置中,以去除抽出的气体内的有害成分。具体的,化污装置190为承装有清水的盒体。更具体的,化污装置190固定地收容于底座112内,连通管210收容于底座112内。可以理解,化污装置190不限于安装在底座112内,在其它实施例中,化污装置190也可以设置在底座112的外部。

进一步的,烹饪设备100还包括安装于连通管210远离抽真空装置140的一端上的消声器220,且消声器220收容于化污装置190内,从而减少抽真空装置140对容置空间150抽真空带来的噪音。

可以理解,在其它实施例中,化污装置190可以省略,可以直接将抽真空装置140与外界相通,此时,抽真空装置140出的气体直接排到外界,此时,连通管210也可以省略。

上述烹饪设备100至少有以下优点:

(1)上述烹饪设备100的抽真空装置140与容置空间150相连通,抽真空装置140能够对容置空间150抽真空,以使容置空间150内的待烹饪物质处于真空环境下,从而降低烹饪温度,以尽可能地减少营养物质的流失和致癌物质的产生,因此,上述烹饪设备100烹饪的食物更加地健康。

(2)上述烹饪设备100的抽真空装置140收容于电陶炉110中,并与电陶炉110的电路控制组件114电连接,无需另外接导线与外接电源连接,使得上述烹饪设备100的结构更加的紧凑。

如图3所示,另一实施方式的烹饪设备200与烹饪设备100的结构相类似,区别仅在于,本实施方式的烹饪设备200的抽真空装置210没有收容于电陶炉220内,二实施方式的烹饪设备200的抽真空装置210安装于盖体230上。具体在图示的实施例中,烹饪设备200还包括固定座240,固定座240固定于盖体230上,并遮蔽抽气孔232,抽真空装置210固定地收容于固定座240内,并通过一连接管250与抽气孔232连通,且连接管250收容于固定座240内。且抽真空装置210通过一导线260与电陶炉220的电路控制组件222电连接。

此时,盖体230上还设有一端收容于抽气孔232内、并与抽气孔232相连通的空心的连接柱270,连接管240远离抽真空装置210的一端固定地套设于连接柱270上。

由于本实施方式的烹饪设备200的结构与烹饪设备100的结构相类似,也具有烹饪设备100相类似的效果。

请参阅图4,另一实施方式的烹饪设备300与烹饪设备100的结构相类似,区别仅在于,本实施方式的烹饪设备300的抽气孔310位于锅体320上;此时,直接头330与锅体320密封连接。

由于本实施方式的烹饪设备300的结构与烹饪设备100的结构相类似,也具有烹饪设备100相类似的效果。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