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包木门窗的铝木防火便捷连接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85843阅读:62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建筑门窗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铝包木门窗的铝型材和木型材之间相互连接固定的连接件,特别是防火铝包木门窗上的连接件,广泛适用于各种防火铝包木门窗,对铝包木门窗的质量非常重要。



背景技术:

目前各种建筑中使用的门窗中铝包木门窗数量非常大,其中很多是具用防火性能的铝包木门窗。该种门窗的铝型材和木型材之间的相互连接需要一种连接件,使铝型材和木型材紧密而牢固地连接在一起。现用的连接件大都是尼龙或各种塑料制成的,不能耐火耐热,受热易熔化,遇火易燃。起不到防火的作用,另外其结构也需要改进,使之安装更快便捷牢固。因此,需要提出一种新型材质和结构的连接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提出一种铝包木门窗的铝木防火便捷连接件,该连接采用防火材料,新型结构,制作简便,安装便捷,连接牢固,防火性能好,是一种新型适用高性能的铝包木门窗的配件。

为了实现上述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铝包木门窗的铝木防火便捷连接件,其特征是:设有门窗框的铝型材和木型材连接的连接件即连接件一和门窗扇的铝型材和木型材连接的连接件即连接件二;所述连接件一设有主件一和副件一,主件一结构为:连为一体的圆形头部和锥形尾部,且尾部端头设有凸柄的扁形体;所述副件一结构为:上下两边长,左右两边短,且左右两边为弧形的扁形体;所述主件一为铝合金冲压件,副件一为锌合金压铸件;所述主件一和副件一通过一个铆钉铆合在一起,该铆钉中间留有用以固定在门窗框的铝型材和木型材之间的固定孔;连接件二设有主件二和副件二,主件二的结构为:矩形的扁形体;所述副件二的结构为:上下两边长,左右两边短,且左右两边为弧形的扁形体;所述主件二为铝合金冲压件,副件二为锌合金压铸件;所述主件二和副件二通过一个铆钉铆合在一起,该铆钉中间留有用以固定在门窗扇的铝型材和木型材之间的固定孔;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完善和实施的补充方案是:

所述连接件一的主件一或者副件一,在两者相对的面上设有一个凸块,该凸块使两者之间形成一个间隔。

在所述的主件的外侧面上涂有一个防火胶层。

所述连接件二的主件二或者副件二,在两者相对的面上设有一个凸块,该凸块使两者之间形成一个间隔。

在所述的主件二外侧面上涂有一个防火胶层。

本实用新型的连接件使用方法:安装前,首先在连接件的主件外侧面上涂上防火胶层,然后用螺丝钉通过固定孔将连接件固定在木型材上,再将连接件的副件通过铝型材的安装孔放入铝型材里面,再拨动主件转动,副件随着主件转动,将铝型材卡在连接件的主、副件之间的空隙之间,连接件主件外侧面上的防火胶层将铝型材和木型材进一步牢固地粘接在一起,连接安装非常便捷,连接效果非常好,且防火。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制作容易、安装便捷、连接牢固、防火防热性能好诸多优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连接件一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连接件一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连接件一的内侧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连接件一的外侧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连接件二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的连接件二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的连接件二的内侧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9为本实用新型的连接件二的外侧正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说明,实施例:参见附图,一种铝包木门窗的铝木防火便捷连接件,设有门窗框的铝型材2和木型材1连接的连接件即连接件一3和门窗扇的铝型材5和木型材7连接的连接件即连接件二4;所述连接件一设有主件一10和副件一11,主件一结构为:连为一体的圆形头部和锥形尾部,且尾部端头设有凸柄的扁形体;所述副件一结构为:上下两边长,左右两边短,且左右两边为弧形的扁形体;所述主件一为铝合金冲压件,副件一为锌合金压铸件;所述主件一和副件一通过一个铆钉铆合在一起,该铆钉中间留有用以固定在门窗框的铝型材和木型材之间的固定孔12;

连接件二设有主件二20和副件二21,主件二的结构为:矩形的扁形体;所述副件二的结构为:上下两边长,左右两边短,且左右两边为弧形的扁形体;所述主件二为铝合金冲压件,副件二为锌合金压铸件;所述主件二和副件二通过一个铆钉铆合在一起,该铆钉中间留有用以固定在门窗扇的铝型材和木型材之间的固定孔22;

所述连接件一的主件一或者副件一,在两者相对的面上设有一个凸块,该凸块使两者之间形成一个间隔。在所述的主件的外侧面上涂有一个防火胶层。

所述连接件二的主件二或者副件二,在两者相对的面上设有一个凸块,该凸块使两者之间形成一个间隔。在所述的主件二的外侧面上涂有一个防火胶层。

应当指出,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基本结构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化,这些大同小异的改进和变化也应视为本专利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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