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锅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锅本体;
至少两固定件,每一所述固定件的一端连接于所述锅具的外壁面;以及
至少两手柄,一所述手柄的一端与一所述固定件的背离所述锅具的一端可拆卸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锅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的端部设有插接部,该插接部的端面形成有插槽,所述固定件部分插接于所述插槽。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锅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的一端设有让位孔,该让位孔与所述插槽贯通,所述固定件的端部设有螺孔,所述锅具还包括螺栓,所述螺栓穿过所述让位孔与所述螺孔螺接,将所述手柄固定于所述固定件。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锅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让位孔包括第一孔段和与所述第一孔段连通的第二孔段,所述第一孔段的直径大于所述第二孔段的直径,所述第一孔段与所述第二孔段的连接处形成台阶面,所述螺栓的螺栓头卡接于所述台阶面。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锅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插槽面对所述固定件的底壁设有第一卡扣部,所述固定件的一端设有第二卡扣部,所述第一卡扣部扣合于所述第二卡扣部。
6.如权利要求2至5中任一所述的锅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锅具还包括保护套,所述保护套设于所述锅具,且环绕所述固定件,所述保护套与所述固定件之间形成让位槽,所述插接部插接于所述让位槽。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锅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插接部的外壁面还设有导向凸筋,所述保护套的内侧壁还设有防呆滑槽,所述导向凸筋插入所述防呆滑槽。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锅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套纵截面的靠近所述锅具的底板的侧边的长度L的范围值为:15mm至45mm。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锅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锅具的底部设有导磁层。
10.一种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所述的锅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