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饪器具及其触控结构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8670512阅读:来源:国知局
0可以安装在外壳罩110上。装饰条120的上沿可以与外壳罩110的外周沿相连,且装饰条120可以沿外壳罩110的外周沿的周向延伸,触控界面121可以设在装饰条120的外侧面上。由此不仅可以利用装饰条120对外壳罩110进行装饰,以使壳体100更加美观,而且可以便于对触控界面121进行操作。
[0039]有利地,如图1-图4所示,烹饪器具的触控结构I还可以包括具有显示区域510的显控支架500,壳体100的上表面可以设有显示界面111,显控支架500可以设在壳体100内,且显示区域510可以与显示界面111位置对应,显控板200上可以设有与显示区域510位置对应的显示灯210。由此可以在壳体100的上表面显示信息,以便于用于了解所述烹饪器具的操作状态。
[0040]具体地,触控触发件400可以为两端分别抵在触控传递件300和显控板200上的金属弹簧。由此不仅可以保证触控触发件400能够顺利将触控信号传递至显控板200,而且可以保证触控触发件400与显控板200和触控传递件300接触可靠,从而提高触控信号传递的可靠性。
[0041]可选地,触控传递件300可以为金属件。由此可以使触控信号能够顺利通过触控传递件300进行传递。
[0042]下面描述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烹饪器具。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烹饪器具包括根据本实用新型上述实施例的烹饪器具的触控结构I。
[0043]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烹饪器具,通过利用根据本实用新型上述实施例的烹饪器具的触控结构1,具有可靠性强、使用方便等优点。
[0044]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烹饪器具的其他构成以及操作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都是已知的,这里不再详细描述。
[0045]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 “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46]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0047]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或彼此可通讯;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48]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0049]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0050]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主权项】
1.一种烹饪器具的触控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壳体,所述壳体的外侧面和/或外底面设有触控界面; 显控板,所述显控板设在所述壳体内; 触控传递件,所述触控传递件设在所述壳体内,所述触控传递件的一端部与所述壳体相连且与所述触控界面位置对应; 触控触发件,所述触控触发件分别与所述触控传递件的另一端部和所述显控板相连,所述触控界面通过所述触控传递件和所述触控触发件将触控信号传递至所述显控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的触控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触控界面设在所述壳体的外侧面上,所述显控板设在所述触控传递件下方且所述触控触发件设在所述触控传递件和所述显控板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烹饪器具的触控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触控传递件的外端部连接在所述壳体的侧壁内且内端部与所述触控触发件相连。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烹饪器具的触控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触控传递件包括: 水平部,所述水平部的内端与所述触控触发件相连; 竖直部,所述竖直部的下端与所述水平部的外端相连,所述水平部的一部分以及所述竖直部连接在所述壳体的侧壁内。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烹饪器具的触控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竖直部与所述触控界面平行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烹饪器具的触控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包括: 外壳罩,所述显控板安装在所述外壳罩上; 装饰条,所述装饰条的上沿与所述外壳罩的外周沿相连且所述装饰条沿所述外壳罩的外周沿的周向延伸,所述触控界面设在所述装饰条的外侧面上。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的触控结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具有显示区域的显控支架,所述壳体的上表面设有显示界面,所述显控支架设在所述壳体内且所述显示区域与所述显示界面位置对应,所述显控板上设有与所述显示区域位置对应的显示灯。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的触控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触控触发件为两端分别抵在所述触控传递件和所述显控板上的金属弹簧。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的触控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触控传递件为金属件。
10.一种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烹饪器具的触控结构。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烹饪器具及其触控结构,所述烹饪器具的触控结构包括:壳体,所述壳体的外侧面和/或外底面设有触控界面;显控板,所述显控板设在所述壳体内;触控传递件,所述触控传递件设在所述壳体内,所述触控传递件的一端部与所述壳体相连且与所述触控界面位置对应;触控触发件,所述触控触发件分别与所述触控传递件的另一端部和所述显控板相连,所述触控界面通过所述触控传递件和所述触控触发件将触控信号传递至所述显控板。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烹饪器具的触控结构具有触控精确可靠、使用方便等优点。
【IPC分类】A47J27-00, A47J36-00
【公开号】CN204378963
【申请号】CN201420854052
【发明人】赵波, 戴尚书, 李欢华, 丘婷
【申请人】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6月10日
【申请日】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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