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钻孔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68006发布日期:2018-07-20 16:41阅读:172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羽毛球生产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钻孔设备。



背景技术:

羽毛球是一项隔着球网,使用长柄网状球拍击打平口端扎有一圈羽毛的半球状软木的室内运动。可以分为单打与双打。相较于性质相近的网球运动,羽毛球运动对选手的体格要求并不很高,却比较讲究耐力,极适合东方人发展。早在两千多年前,一种类似羽毛球运动的游戏在中国、印度等国出现。现代羽毛球运动起源于英国。自1992年起,羽毛球成为奥运会的正式比赛项目。

在羽毛球的生产过程中,需要羽毛球的球头重量达到最佳要求,因此就需要对羽毛球的球头进行重量调整,球头添加一定的配重,则需要对球头进行钻孔,目前没有适合的钻孔设备来完成钻孔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钻孔设备,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钻孔设备,包括底座和支撑柱,所述支撑柱的上端设有水平杆,水平杆的下侧固定设有电动伸缩杆,所述电动伸缩杆的自由端朝下设置,自由端底端固定连接有第一电机,第一电机下侧通过连接杆连接有钻头;所述钻头下方设有羽毛球夹持装置,羽毛球夹持装置安装在底座上,所述羽毛球夹持装置包括定位座,定位座内开设有凹槽,凹槽底部设有第二电机,第二电机的输出轴顶端连接有托盘,托盘内放有羽毛球,所述凹槽的内侧壁上设有夹持电机,夹持电机连接有机械手,所述机械手对羽毛球的头部夹持,所述定位座上侧的两边设有光栅。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托盘截面形状与羽毛球的头部形状相适应。

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机械手位于托盘上方。

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底座上设有控制装置。

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电动伸缩杆、第一电机、第二电机、光栅和夹持电机均与控制装置电连接。

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控制装置为PLC。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结构设计简单合理,使得对羽毛球的钻孔更加便捷,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且不会破坏羽毛球原有的结构,具有较广泛的推广应用价值。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羽毛球夹持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钻孔设备,包括底座2和支撑柱3,所述支撑柱3的上端设有水平杆5,水平杆5的下侧固定设有电动伸缩杆6,所述电动伸缩杆6的自由端朝下设置,自由端底端固定连接有第一电机7,第一电机7下侧通过连接杆连接有钻头8;

所述钻头8下方设有羽毛球夹持装置1,羽毛球夹持装置1安装在底座2上,所述羽毛球夹持装置1包括定位座11,定位座11内开设有凹槽12,凹槽12底部设有第二电机14,第二电机14的输出轴顶端连接有托盘13,托盘13内放有羽毛球17,所述凹槽12的内侧壁上设有夹持电机15,夹持电机15连接有机械手16,所述机械手16对羽毛球17的头部夹持,所述定位座11上侧的两边设有光栅18。

所述托盘13截面形状与羽毛球17的头部形状相适应。

所述机械手16位于托盘13上方。

所述底座2上设有控制装置4,所述电动伸缩杆6、第一电机7、第二电机14、光栅18和夹持电机15均与控制装置4电连接。

所述控制装置4为PLC。

本发明的工作过程是:将羽毛球17的头部朝下放置到托盘13上,此时光栅18感应到信号被阻挡,并将信号传递给控制装置4,控制装置4延时2秒后使夹持电机15工作,夹持电机15操控机械手16对羽毛球17进行夹紧,电动伸缩杆6的自由端向下伸出,使得钻头8向下运动,启动第一电机7,第一电机7带动钻头8转动对羽毛球17头部进行钻孔,钻完一个孔之后电动伸缩杆6带动钻头8上升一端距离,夹持电机15松开机械手16,第二电机14带动托盘13转动一定角度,此后机械手16再夹紧羽毛球17,电动伸缩杆6带动钻头8再次向下运动钻第二个孔,如此反复直至全部的孔钻完后,电动伸缩杆6带动钻头复位,机械手16松开羽毛球17,再通过人工拿出羽毛球17即可实现一个循环;第二电机14每次转动的角度都可根据需要来调整。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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