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撑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064430阅读:55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汽车尾门自动开启与关闭的电动撑杆的丝杆。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私人购车成为风尚,中国已进入或即将全民买车的时代。随着汽车产业景气度的进一步回升,我国汽车的产销量在未来还将有进一步增长。随着汽车的普及,人们对汽车的使用要求越来越高,比如当手里拿有很多东西时,开启汽车尾门则显得更加麻烦。甚至,对于很多身材娇小的女性车主而言,当尾门开启角度很大时,还需要掂脚才能关闭,而对于很多身材高大的男士来说,若尾门开启角度较小时,又容易碰到头。所以,人们对汽车尾门自动开闭有很高需求。而汽车尾门实现自动开闭的环节少不了电动撑杆,在使用电动撑杆时,由于丝杆外包覆有弹簧,弹簧伸缩时会产生较大噪音,或者间隙较大,影响电动撑杆强度。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电动撑杆,该电动撑杆可自动开闭汽车尾门,稳定性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技术方案为:

电动撑杆,包括丝杆、丝杆外管、弹簧和两个套筒,每个所述套筒分别与丝杆的一端或丝杆外管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弹簧套设于丝杆和丝杆外管外,所述弹簧的两端分别固定于两个套筒内的端部,所述丝杆与丝杆外管相配合,所述丝杆在丝杆外管的腔体内转动做直线往复运动,所述两个套筒一端套接,所述丝杆做直线往复运动带动一个套筒在另一个套筒中滑动。

所述丝杆在远离丝杆外管的一端连接有电机和减速器。

所述丝杆外管与弹簧之间包胶。

所述丝杆外管一端连接有连接杆头,所述连接杆头与汽车车身或汽车尾门的活动门连接。

所述弹簧均匀设置在所述丝杆外管和套筒形成的空腔之间。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1.在丝杆与弹簧之间增设丝杆外管,减小丝杆与弹簧之间的间隙,增加电动撑杆的稳定性;

2.丝杆外管与弹簧之间包胶,减小了相互运动时的摩擦,减小噪音;

3.丝杆外管外侧包胶,减小丝杆及丝杆外管与空气的接触面,更能有效防锈。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电动撑杆示意图;

其中,1、丝杆;2、丝杆外管;21、腔体;22、连接杆头;3、弹簧;4、套筒。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应当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为了便于描述,在这里可以使用空间相对术语,如“在……之上”、“在……上方”、“在……上表面”、“上面的”等,用来描述如在图中所示的一个器件或特征与其他器件或特征的空间位置关系。应当理解的是,空间相对术语旨在包含除了器件在图中所描述的方位之外的在使用或操作中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附图中的器件被倒置,则描述为“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上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之上”的器件之后将被定位为“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下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之下”。因而,示例性术语“在……上方”可以包括“在……上方”和“在……下方”两种方位。该器件也可以其他不同方式定位(旋转90度或处于其他方位),并且对这里所使用的空间相对描述作出相应解释。

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电动撑杆的一种实施方式,所述电动撑杆包括丝杆1、丝杆外管2、弹簧3和两个套筒4,每个所述套筒4分别与丝杆1的一端或丝杆外管2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弹簧3套设于丝杆1和丝杆外管2外,所述弹簧3的两端分别固定于两个套筒4内的端部,所述丝杆1与丝杆外管2相配合,所述丝杆1在丝杆外管2的腔体21内转动做直线往复运动,所述两个套筒4一端套接,所述丝杆1做直线往复运动带动一个套筒4在另一个套筒4中滑动。

本实施例中,丝杆1在远离丝杆外管2的一端连接有电机和减速器。

本实施例中,丝杆外管2与弹簧3之间包胶。

本实施例中,丝杆外管2一端连接有连接杆头22,连接杆头22与汽车车身或汽车尾门的活动门连接。

本实施例中,弹簧3均匀设置在丝杆外管2和套筒4形成的空腔之间。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电动撑杆工作时,通过将丝杆1与汽车尾门的活动门或汽车车身连接,将套筒4与汽车车身或汽车尾门的活动门连接,实现整套装置在汽车尾门上的设置,减速器设置在丝杆1与电机之间,电机与减速器组成一个分总成,电机的旋转轴传动减速器内的齿轮,经减速器内的齿轮减速处理,使得减速器的输出旋转物体速度变慢,此旋转物体与丝杆头部铆接的物体相互配合,即减速器的旋转头部带动丝杆1旋转,电机的输出轴与丝杆1连接,电机通过减速器输出降低转速带动丝杆1,实现将丝杆1的螺旋运动转化为沿轴向的往复运动。通过电机驱动丝杆1在丝杆外管2中进行直线往复运动,实现汽车尾门的开启/闭合,采用丝杆外管2增加电动撑杆的稳定性,在丝杆外管2与弹簧3之间包胶减少摩擦力。

上述只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因此,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及修饰,均应落在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保护的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