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纺织机械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空筒管自动回库装置及其应用的条并卷机。
背景技术:
当前国内条并卷机大都采用人工送空筒管装置,一方面由于人工送筒管劳动强度大,且浪费时间,浪费人力物力,另一方面由于人工配送空筒管如果不及时,易造成条并卷机等待空筒管而造成不必要的停车。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空筒管自动回库装置,旨在解决现有人工送筒管导致的生产效率低以及容易造成条并卷机的缺陷。
本发明的另一发明为提供了一种新型的条并卷机,该条并卷机采用了上述的空筒管自动回库装置。
为了达到上述发明目的,本发明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空筒管自动回库装置,包括:控制器,
电动机,接收控制器的控制信号,用以启动电动机工作;
主动链轮,与所述电动机的输出端连接,通过电动机的驱动而转动;
从动链轮,通过链条与所述主动链轮连接,通过主动链轮的驱动而转动;
主动滚筒,安装在所述从动链轮的输出端上,通过从动链轮的驱动而转动;
从动滚筒,通过输送带与所述主动滚筒连接,通过主动滚筒的驱动而转动;
检测位置传感器,设置在空管库的顶部,用于检测空筒管的位置;
推管装置,设置在输送带的附近并与空管库相对应并与控制器电连接,用以当检测位置传感器检测到空筒管位于空管库时,控制器发出控制信号驱动推管装置将空筒管推入库中。
进一步的,所述主动滚筒与从动滚筒的外圆表面均设置有等间距的凹槽。
进一步的,所述推管装置为气缸控制装置。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条并卷机,采用了所述的一种空筒管自动回库装置,此外,该条并卷机还包括有:检测空管传感器,设置在空管库的内部,用于判断空管库是否需要加入空筒管。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采用控制器自动控制,能够确保条并卷机在需要空筒管时,能够准确迅速的送给,避免因缺空筒管而造成的不必要的停车,提高条并卷机的运行效率,降低劳动强度,节约成本,从而降低了成本;本发明的主动滚筒及从动滚筒的外圆表面设置有等间距的凹槽,从而增加其与输送带间的摩擦力,确保空筒管迅速准确定位;本发明的连接与固定均采用铝合金型材,结构简单,拆装方便,且成本较低。
附图说明
构成
本技术:
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发明的空筒管自动回库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空筒管自动回库装置的控制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发明。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申请方案,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申请一部分的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一种空筒管自动回库装置,包括:控制器9,电动机1,接收控制器9的控制信号,用以启动电动机1工作;主动链轮2,与所述电动机1的输出端连接,通过电动机1的驱动而转动;从动链轮4,通过链条3与所述主动链轮2连接,通过主动链轮2的驱动而转动;主动滚筒5,安装在所述从动链轮4的输出端上,通过从动链轮4的驱动而转动;从动滚筒8,通过输送带6与所述主动滚筒5连接,通过主动滚筒5的驱动而转动;检测位置传感器10,设置在空管库的顶部,用于检测空筒管的位置;推管装置7,设置在输送带6的附近并与空管库相对应并与控制器9电连接,用以当检测位置传感器检测到空筒管位于空管库时,控制器9发出控制信号驱动推管装置7将空筒管推入库中,本例中推管装置7为气缸控制装置。
进一步的,所述主动滚筒5与从动滚筒8的外圆表面均设置有等间距的凹槽。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条并卷机,采用了上述的一种空筒管自动回库装置,此外,该条并卷机还包括有:检测空管传感器11,设置在空管库的内部,用于判断空管库是否需要加入空筒管。
如图2所示,当检测空管传感器11检测到空管库需要加入空筒管时,就会向控制器9发出信号,控制器9接收到信号后启动电动机1,然后电动机1带动整个装置运行,当空筒管运行到空管库位置时,检测位置传感器10检测到空筒管已经位于空管库,就会向控制器9发出控制信号,控制器9就会控制推管装置7将空筒管推入库中。
本发明采用控制器自动控制,能够确保条并卷机在需要空筒管时,能够准确迅速的送给,避免因缺空筒管而造成的不必要的停车,提高条并卷机的运行效率,降低劳动强度,节约成本,从而降低了成本;本发明的主动滚筒及从动滚筒的外圆表面设置有等间距的凹槽,从而增加其与输送带间的摩擦力,确保空筒管迅速准确定位;本发明的连接与固定均采用铝合金型材,结构简单,拆装方便,且成本较低。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