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广告宣传固定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746855阅读:470来源:国知局
一种广告宣传固定支架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属于铝合金型材加工领域并提供一种广告宣传固定支架,包括支架,所述支架上固定有喷绘广告布,所述支架由四个角组成,四个所述角由铝合金型材组成,所述铝合金型材的空心处插有角码并由沉头螺栓固定。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重量轻,抗腐蚀性强,更换广告页方便,当喷绘广告需要更换其内容时,只需用小刀将铝合金型材的槽中橡胶条划碎,将喷绘广告布拉出即可重新装新的喷绘广告布。
【专利说明】
一种广告宣传固定支架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技术涉及一种广告宣传固定支架,是一种更换广告页方便,铝合金支架可重复使用的型材结构,属于铝合金型材加工领域。
【背景技术】
[0002]喷绘式广告市场主要应用于跨路桥广告牌、灯柱旗、道路立柱旗、楼宇施工架广告、擎天柱广告牌、灯箱、树屏风广告等;喷绘式广告版面所需固定支架材料根据其场合环境等因素有木、钢、铝等材质,铝合金支架相同体积情况下其重量轻、强度高、耐腐蚀性好优点明显高于其它二种材料,生活中的应用比较广泛。当广告面积、形式不变只是更换广告内容时,如何保证支架完好无损,更换便利是节约广告成本的的最大因素。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的缺陷,提供一种具有喷绘式广告用于跨路桥广告牌、灯柱旗、道路立柱旗、灯箱、树屏风广告等单面或双面的广告宣传固定支架。
[0004]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0005]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广告宣传固定支架,包括支架,所述支架上固定有喷绘广告布,所述支架由四个角组成,四个所述角由铝合金型材组成,所述铝合金型材的空心处插有角码并由沉头螺栓固定。
[0006]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铝合金型材上的槽口通过橡胶条固定喷绘广告布。
[0007]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橡胶条的外径比铝合金型材的槽口开口尺寸大。
[0008]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每支所述铝合金型材的两端为45度,每两支所述铝合金型材相拼成90度角。
[0009]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铝合金型材上端的开口槽安装有LED灯,所述铝合金型材下端的槽口放置有螺母。
[0010]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铝合金型材和喷绘广告布的表面进行喷漆处理。
[0011]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重量轻,抗腐蚀性强,更换广告页方便,当喷绘广告需要更换其内容时,只需用小刀将铝合金型材的槽中橡胶条划碎,将喷绘广告布拉出即可重新装新的喷绘广告布。
【附图说明】
[0012]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13]在附图中:[OOM]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不意图;
[0015]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侧视结构不意图;
[0016]图3是图1的A-A结构示意图;
[0017]图4是图1的B放大结构示意图;
[0018]图中标号:1、支架;2、喷绘广告布;3、铝合金型材;4、角码;5、沉头螺栓;6、橡胶条。
【具体实施方式】
[0019]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0020]实施例:如图1-4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广告宣传固定支架,包括支架I,所述支架I上固定有喷绘广告布2,所述支架I由四个角组成,四个所述角由铝合金型材3组成,所述铝合金型材3的空心处插有角码4并由沉头螺栓5固定。
[0021]组装过程,四支铝合金型材3根据广告牌的尺寸要求下料,每支铝合金型材3的二端加工成45度角,将角码4插入加工成45度铝合金型材3的空心处,每两支铝合金型材3可以拼成90度角,再用不锈钢沉头螺栓5将角码4与铝合金型材3固定。四个角完成组合成一个广告牌的支架。
[0022]用橡胶条6压住喷绘广告布2后压入铝合金型材3的槽内,橡胶条6的外径比铝合金型材3的槽口开口尺寸要稍大,当橡胶条6压至铝合金型材3的槽内后,遇铝合金型材槽3中小齿空间膨胀,起到阻止其退出并将喷绘广告布2绷紧。
[0023]当喷绘广告布2需要更换其内容时,只需用小刀将铝合金型材3的槽中橡胶条6划碎,将喷绘广告布2拉出即可重新装新的喷绘广告布。
[0024]铝合金型材3上端的开口槽内可安LED灯后将广告牌支架做成灯箱。铝合金型材3下端的槽口可放置螺母连接螺栓用于固定整个支架。
[0025]铝合金型材3表面可进行喷漆等表面处理,同广告内容成一体,并起到抗腐蚀作用,寿命最尚可达15年。
[0026]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广告宣传固定支架,包括支架(I),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I)上固定有喷绘广告布(2),所述支架(I)由四个角组成,四个所述角由铝合金型材(3)组成,所述铝合金型材(3)的空心处插有角码(4)并由沉头螺栓(5)固定。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广告宣传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铝合金型材(3)上的槽口通过橡胶条(6)固定喷绘广告布(2)。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广告宣传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橡胶条(6)的外径比铝合金型材(3)的槽口开口尺寸大。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广告宣传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每支所述铝合金型材(3)的两端为45度,每两支所述铝合金型材(3)相拼成90度角。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广告宣传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铝合金型材(3)上端的开口槽安装有LED灯,所述铝合金型材(3)下端的槽口放置有螺母。
【文档编号】G09F15/02GK205428436SQ201521046125
【公开日】2016年8月3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14日
【发明人】陈专, 胡静, 柳红波, 冯丽君
【申请人】江苏锦绣铝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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