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透明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52475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透明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透明显示面板、固定于所述透明显示面板入光侧的第一光学结构,以及设置于所述第一光学结构侧边的多个光源;其中,

所述第一光学结构背离所述透明显示面板的一侧设有与所述第一光学结构相连的均匀排布的多个凸状结构,且所述第一光学结构与所述透明显示面板之间的介质的折射率小于所述第一光学结构的折射率。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状结构为柱状透镜。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透明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柱状透镜内部设有用于使所述第一光学结构向所述凸状结构反射的光线会聚的锯齿状结构。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状结构内部设有圆弧状的空腔。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学结构内部设有均匀分布的扩散粒子或气泡。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学结构和所述凸状结构的均由透明材料构成。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透明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学结构和所述凸状结构的材质相同。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透明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学结构和所述凸状结构为一体结构;或,

所述第一光学结构和所述凸状结构通过透明光学胶贴合。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学结构的厚度在1.5mm-4.5mm之间。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各所述光源与所述第一光学结构之间设有用于使所述光源出射的光线会聚的第二光学结构。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透明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光学结构为圆台状;

所述第二光学结构靠近所述第一光学结构一侧的表面的直径大于靠近所述光源一侧的表面的直径,且所述第二光学结构的侧面涂覆有反射层。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透明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光学结构靠近所述第一光学结构一侧的表面的直径不大于所述第一光学结构的厚度。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透明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光学结构靠近所述第一光学结构一侧的表面的直径在1.5mm-4.5mm之间,所述第二光学结构的厚度在0.56mm-1.68mm之间。

14.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透明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光学结构靠近所述光源的一侧设有凹槽,且所述凹槽内部设有全反射透镜;

所述全反射透镜为回转体,且在垂直于所述第二光学结构表面的方向上的截面的形状为两个对称的三角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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