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双重角锥微结构的防眩光扩散板及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53064发布日期:2019-01-08 21:17阅读:594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双重角锥微结构的防眩光扩散板及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防眩光扩散板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具有双重角锥微结构的防眩光扩散板及包括该防照明装置。



背景技术:

为了获得均匀柔和的显示效果,已广泛使用光扩散板,光扩散板是通过化学或物理的手段,将光散射材料加入基板中,利用光线在传输过程中遇到不同折射率(密度)的介质时发生折射、反射与散射使入射光充分散射产生光学扩散的效果。对于光散射材料而言,光透过率和光扩散率(或雾度)是一对矛盾的技术指标,较高的光透过率通常是以牺牲光扩散率为代价的,造成配合导光板的扩散板在灯具中使用时眩光问题严重,尤其是在诸如办公室、图书馆、医院、学校等公共环境的封闭空间内使用时会感觉眼睛不舒服。

现有的具有防眩光扩散板的灯具会出现大于65度的大角度光线,大角度光线出射会对人眼的伤害,并会减少灯具的照明标准。现有的防眩光扩散板通常是采用正四边形为底的棱锥微结构,对大角度光线的的眩光性能降低不甚理想,其防眩光性能不满足一些场合对大角度光线的防眩光要求较高的需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双重角锥微结构的防眩光扩散板,能够实现对大角度光线的控制要求。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目的提供一种照明装置,包括上述的具有双重角锥微结构的防眩光扩散板,能够使得该灯具在大角度光线的控制上达到要求。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所涉及的一种具有双重角锥微结构的防眩光扩散板,包括防眩光微结构,所述的防眩光微结构包括呈阵列排列的棱锥台,所述的棱锥台顶面上设置有一凹槽,所述的凹槽内设置有棱锥体。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说明,所述的棱锥台为正棱台,其底面为正四边形。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说明,所述的凹槽截面为正四边形。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说明,所述的棱锥体为正四棱锥。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说明,所述的棱锥台相对的两个斜高的夹角为90°-150°。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说明,所述的棱锥体相对的两斜高的夹角为60°-90°。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说明,所述的棱锥体的高度为棱锥台高度的三分之一

本实用新型还涉及一种照明装置,包括上述的具有双重角锥微结构的防眩光扩散板。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所涉及的具有双重角锥微结构的防眩光扩散板,在一棱锥台上设置有一棱锥体,光线在经过棱锥台反射与折射后,再经过棱锥体反射和折射,实现叠合降低大角度光线的作用,降低大角度光线对人体的危害,可实现UGR值小于16,以满足中小学教室对眩光值的要求。

附图说明

图1是防眩光微结构的剖面图。

图中标记说明如下:1-棱锥台;2-凹槽;3-棱锥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一

结合图1,对本实施例作详细说明。本实施例所涉及的一种具有双重角锥微结构的防眩光扩散板,包括防眩光微结构。在本实施例中防眩光微结构包括呈阵列排列的棱锥台,棱锥台顶面上设置有一凹槽,凹槽内设置有棱锥体。在棱锥台阵列时,相邻棱锥台底面的底边相接触,即具有公共边。

通常的防眩光扩散板上所设置有防眩光微结构为四棱锥,四棱锥对大角度光线进行折射和反射时,降低的效果不明显,而大角度光线对人眼有损伤,若是在中小学教室内时,会对中小学生的眼睛造成伤害。本实施例所涉及的防眩光扩散板上防眩光微结构中,包括一棱锥台,在棱角台的顶面上的凹槽内设置有一棱锥体。此种防眩光微结构可大大降低大光线对人眼的损伤。在光线经过棱锥台反射和折射后,对大角度的光线实现初步的降低。更进一步的经过设置于凹槽内的棱锥体的反射和折射,对大角度的光线实现再次的降低。棱锥台和棱锥体的设置可实现双重降低大角度光线的作用,经测试可实现UGR值小于16,满足中小学教室对于大角度光线对眩光控制的要求。

在本实施例中,棱锥台设置为正棱台,其底面为正四边形。棱锥台相对的两个斜高的夹角为120°。棱锥台的边长为1.53mm,锥高为0.53mm。

在本实施例中,凹槽截面为正四边形。设置于凹槽内的棱锥体为正四棱锥。棱锥体相对的两斜高的夹角为75°。凹槽的深度为棱锥体高度的二分之一。

在其他等同的实施方式中,正四边棱台相对的两个斜高的夹角还可为90°或150°等其他角度;正四棱锥的相对的两个斜高的夹角还可为60°或90°等其他角度。

经过实验可得到,棱锥台相对的两个斜高的夹角为120°,棱锥体相对的两斜高的夹角为75°,以及棱锥体的高度为棱锥台高度的三分之一时,可实现较好的降低在角度光线的UGR值小于16,满足中小学教室对大角度光线眩光值的要求。

实施例二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一的区别在于,凹槽的截面为正五边形,棱锥体亦为正五棱锥。凹槽深度为棱锥体的三分之二。底面为正五边形的棱锥台的边长为1.53mm,锥高为0.53mm。棱锥台任间两个棱夹角的最大值为90°、120°或150°。正五棱锥任间两个棱夹角的最大值为600°、750°或900°。

实施例二

本实施例涉及一种照明装置,包括实施例中所述的具有双重角锥微结构的防眩光扩散板。

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做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因此,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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