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背光模组,包含:一导光板、一光源装置、一背板以及至少一弹性件;
所述导光板具有一入光侧及相对所述入光侧的一入光对侧;
所述光源装置设置于邻近所述入光侧位置处;
所述背板限位所述导光板,所述背板具有承置所述导光板的一基部及与所述基部夹一角度的至少一侧部,所述侧部与所述导光板的所述入光对侧之间具有一间距,且所述侧部形成有朝所述入光对侧凸出的至少一凸起结构;所述弹性件设置于所述凸起结构与所述入光对侧之间,所述弹性件对应所述凸起结构形成一凹陷部,且所述凸起结构嵌入所述凹陷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入光侧与所述入光对侧之间的距离具有一最大容许变异量,且所述凸起结构的顶点相对未胀缩前的所述导光板的所述入光对侧的距离实质上等于所述最大容许变异量。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凹陷部相对所述入光对侧的最小距离与所述凸起结构相对所述入光对侧的最小距离实质相同。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结构与所述凹陷部分别具有一弧面。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结构与所述凹陷部具有一互补的外形。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结构为一半球体。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间距小于1mm。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件的材质为橡胶。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装置为一灯条,且所述灯条具有一凸起物以抵顶所述导光板的所述入光侧。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背板具有实质上为矩形的外形,且所述凸起结构邻近所述矩形的角部。
11.一种显示装置,包含:一背光模组、一胶框以及一显示面板;
所述背光模组包含:一导光板、一光源装置、一背板以及至少一弹性件;所述导光板具有一入光侧及相对所述入光侧的一入光对侧;所述光源装置设置于邻近所述入光侧位置处;所述背板限位所述导光板,所述背板具有承置所述导光板的一基部及与所述基部夹一角度的至少一侧部,所述侧部与所述导光板的所述入光对侧之间具有一间距,且所述侧部形成有朝所述入光对侧凸出的至少一凸起结构;所述弹性件,设置于所述凸起结构与所述入光对侧之间,所述弹性件对应该凸起结构形成一凹陷部,且所述凸起结构嵌入所述凹陷部;
所述胶框固定于所述背板上;以及
所述显示面板黏合于所述胶框。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胶框包含互成一角度的一顶部及一侧部,且所述显示面板黏合于所述胶框的所述顶部。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为一无边框显示装置,且所述间距小于1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