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后车灯后盖的导热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297113阅读:494来源:国知局
一种后车灯后盖的导热结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车灯导热结构,具体来说,是一种后车灯后盖的导热结构,属于车灯导热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0002]现今汽车市场,由于整车成本的控制,仍有很多车辆尾灯采用全灯泡的设计,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环境温度上升,主机厂对灯具的耐热要求也越发严苛。
[0003]然而很多灯具由于耐热条件无法满足主机厂要求,造成灯具造型重新设计或使用高耐温材料,不仅影响了灯具的美观还增加了灯具的成本。

【发明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的采用全灯泡形式的车辆尾灯,由于灯泡的功率较高,发热量比较大,现有的耐热设计一般采用提高材料的耐热等级的方式来确保后盖耐高温的要求,这种设计方式就会增加灯具的成本。
[0005]本实用新型采取以下技术方案:
[0006]—种后车灯后盖的导热结构,包括灯泡1、线路板2、后盖3;所述线路板2固定设置在后盖3上,灯泡I固定在线路板2上,所述线路板2设有一缺口,后盖3具有一个导热槽4,所述导热槽4起始部位位于所述缺口内,并延伸至与排热孔7连通。
[0007]进一步的,所述排热孔7与车身连通。
[0008]进一步的,所述导热槽4起始部位的端部设于灯泡I与线路板2接触的位置处。
[0009]进一步的,所述导热槽4呈弯曲的曲线形结构,其截面呈U形。
[0010]进一步的,所述后盖3的背面设有用于与车身密封的密封垫6。
[0011]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0012]I)通过改变非自密封灯具中后盖结构,在不增加成本的情况下,通过加快灯具内的散热速率,从而达到降低灯具内温度的目的。
[0013]2)加快了散热速率,导热目的性强。
[0014]3)提高满足主机厂耐热要求的有效性,确保灯具的安全性。
[0015]4)尤其适用于全灯泡形式的车辆尾灯。
[0016]5)确保灯具的美观性的同时还降低了灯具的成本。
【附图说明】
[0017]图1是本实用新型后车灯后盖的导热结构的正面视图。
[0018]图2是本实用新型后车灯后盖的导热结构的背面视图。
[0019]图中,1.灯泡,2.线路板,3.后盖,4.导热槽,5.导热槽的背面,6.密封圈,7.排热孔。
【具体实施方式】
[0020]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0021]参见图1-图2,图1是后车灯后盖的正面视图,图2是后车灯后盖的背面视图。
[0022]—种后车灯后盖的导热结构,包括灯泡1、线路板2、后盖3;所述线路板2固定设置在后盖3上,灯泡I固定在线路板2上,所述线路板2设有一缺口,后盖3具有一个导热槽4,所述导热槽4起始部位位于所述缺口内,并延伸至与排热孔7连通。
[0023]所述排热孔7与车身连通。
[0024]参见图1,所述导热槽4起始部位的端部设于灯泡I与线路板2接触的位置处。
[0025]所述导热槽4呈弯曲的曲线形结构,其截面呈U形。
[0026]参见图2,所述后盖3的背面设有用于与车身密封的密封垫6。
[0027]本实用新型通过改变非自密封灯具中后盖结构,在不增加成本的情况下,通过加快灯具内的散热速率,从而达到降低灯具内温度的目的;加快了散热速率,导热目的性强;提高满足主机厂耐热要求的有效性,确保灯具的安全性;尤其适用于全灯泡形式的车辆尾灯;确保灯具的美观性的同时还降低了灯具的成本。
【主权项】
1.一种后车灯后盖的导热结构,其特征在于: 包括灯泡(I)、线路板(2)、后盖(3); 所述线路板(2)固定设置在后盖(3)上,灯泡(I)固定在线路板(2)上,所述线路板(2)设有一缺口,后盖(3)具有一个导热槽(4),所述导热槽(4)起始部位位于所述缺口内,并延伸至与排热孔(7)连通。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后车灯后盖的导热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热孔(7)与车身连通。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后车灯后盖的导热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热槽(4)起始部位的端部设于灯泡(I)与线路板(2)接触的位置处。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后车灯后盖的导热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热槽(4)呈弯曲的曲线形结构,其截面呈U形。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后车灯后盖的导热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后盖(3)的背面设有用于与车身密封的密封垫(6)。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后车灯后盖的导热结构,包括灯泡(1)、线路板(2)、后盖(3);所述线路板(2)固定设置在后盖(3)上,灯泡(1)固定在线路板(2)上,所述线路板(2)设有一缺口,后盖(3)具有一个导热槽(4),所述导热槽(4)起始部位位于所述缺口内,并延伸至与排热孔(7)连通。本实用新型通过改变非自密封灯具中后盖结构,在不增加成本的情况下,通过加快灯具内的散热速率,从而达到降低灯具内温度的目的;加快了散热速率,导热目的性强;提高满足主机厂耐热要求的有效性,确保灯具的安全性;尤其适用于全灯泡形式的车辆尾灯;确保灯具的美观性的同时还降低了灯具的成本。
【IPC分类】F21W101/14, F21W101/02, F21V29/70, F21V29/83
【公开号】CN205208488
【申请号】CN201521026789
【发明人】郁邹庆, 高磊, 龚怡雯
【申请人】上海小糸车灯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5月4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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