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工位自动钻孔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76141阅读:617来源:国知局
技术领域本发明属于机械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多工位自动钻孔机。

背景技术:
钻孔机是指利用比目标物更坚硬、更锐利的工具通过旋转切削或旋转挤压的方式,在目标物上留下圆柱形孔或洞的机械和设备统称,也称为钻机、打孔机、打眼机、通孔机等。通过对精密部件进行钻孔,来达到预期的效果,目前,市面上普通的钻孔机多有半自动钻孔机和全自动钻孔机,随着人力资源成本的增加,大多数企业均将提高生产效率作为发展方向,因此有必要研制出新型钻孔设备,满足市场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了一种生产效率高的多工位自动钻孔机。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多工位自动钻孔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机架、水平导轨、第一移动座、第二移动座、第一压板、第一气缸、第二气缸、第二压板、第三气缸、第四气缸、竖直导轨、滑动板、齿轮箱、电机、钻头,所述水平导轨安装于所述机架的底部,所述第一移动座、第二移动座安装于所述水平导轨上,所述第一移动座上安装有3个第一安放槽,所述第一压板位于所述第一移动座的上方,所述第一压板上开设有3个与所述第一安放槽相对应的第一压板开孔,所述第一气缸安装于所述第一移动座的一端并且其活塞杆端与所述第一压板的一端相连,所述第二气缸安装于所述第一移动座的另一端并且其活塞杆端与所述第一压板的另一端相连,所述第二移动座上安装有3个第二安放槽,所述第二压板位于所述第二移动座的上方,所述第二压板上开设有3个与所述第二安放槽相对应的第二压板开孔,所述第三气缸安装于所述第二移动座的一端并且其活塞杆端与所述第二压板的一端相连,所述第四气缸安装于所述第二移动座的另一端并且其活塞杆端与所述第二压板的另一端相连,所述竖直导轨安装于所述机架的上部,所述滑动板安装于所述竖直导轨上,所述齿轮箱安装于所述滑动板上,所述齿轮箱的内部设置有3根转轴,所述3根转轴上均安装有齿轮,所述齿轮啮合设置,所述3根转轴的下端均穿出齿轮箱与钻头相连,其中1根转轴的上端均穿出齿轮箱与电机相连,所述钻头位于所述第二压板开孔的上方。所述电机为伺服电机。所述第一压板开孔的直径小于第一安放槽的直径,所述第二压板开孔的直径小于第二安放槽的直径。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1、本发明中将钻孔零件放置于3个第一安放槽、3个第二安放槽内,通过3个钻头进行钻孔,工位多,钻孔效率高;2、第一移动座、第二移动座安装于水平导轨上,第一移动座、第二移动座移动方便,其中一个移动座钻孔,另一个移动座进行出料、放料操作,打孔无间歇,打孔速度快;3、第一压板、第二压板的设置,将零件压紧,不易移动;4、第一压板、第二压板的压紧操作通过气缸控制,自动化程度高;5、钻头的钻孔动作,通过电机带动3个转轴同时旋转控制,工作效率高、传动结构简单。附图说明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图中,1-机架,2-水平导轨,3-第一移动座,4-第二移动座,5-第一压板,6-第一气缸,7-第二气缸,8-竖直导轨,9-滑动板,10-齿轮箱,11-电机,12-钻头,13-第一安放槽,14-第一压板开孔,15-第二安放槽,16-第二压板,17-第三气缸,18-第四气缸,19-第二压板开孔,20-转轴,21-齿轮。实施例如图1所示,一种多工位自动钻孔机,包括机架1、水平导轨2、第一移动座3、第二移动座4、第一压板5、第一气缸6、第二气缸7、第二压板16、第三气缸17、第四气缸18、竖直导轨8、滑动板9、齿轮箱10、电机11、钻头12,水平导轨2安装于机架1的底部,第一移动座3、第二移动座4安装于水平导轨2上,第一移动座3上安装有3个第一安放槽13,第一压板5位于第一移动座3的上方,第一压板5上开设有3个与第一安放槽13相对应的第一压板开孔14,第一气缸6安装于第一移动座3的一端并且其活塞杆端与第一压板5的一端相连,第二气缸7安装于第一移动座3的另一端并且其活塞杆端与第一压板5的另一端相连,第二移动座4上安装有3个第二安放槽15,第二压板16位于第二移动座4的上方,第二压板16上开设有3个与第二安放槽15相对应的第二压板开孔19,第三气缸17安装于第二移动座4的一端并且其活塞杆端与第二压板16的一端相连,第四气缸18安装于第二移动座4的另一端并且其活塞杆端与第二压板16的另一端相连,竖直导轨8安装于机架1的上部,滑动板9安装于竖直导轨8上,齿轮箱10安装于滑动板9上,齿轮箱10的内部设置有3根转轴20,3根转轴20上均安装有齿轮21,齿轮21啮合设置,3根转轴20的下端均穿出齿轮箱10与钻头12相连,其中1根转轴20的上端均穿出齿轮箱10与电机11相连,钻头12位于第二压板开孔19的上方。电机11为伺服电机。第一压板开孔14的直径小于第一安放槽13的直径,第二压板开孔19的直径小于第二安放槽15的直径。以上对本发明的1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发明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发明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发明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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