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立卧双向主轴的主轴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45226阅读:534来源:国知局
具立卧双向主轴的主轴头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主要涉及一种机械加工领域,尤其是一种应用于加工机的具立卧双向主轴的主轴头。



背景技术:

一般传统加工机的主轴头决定加工机的类型为立式或卧式,并依工件的加工需求选择立式或卧式的加工机,然而有些工件需要同时加工多个面,若依一般传统加工机的加工仅能选择立式或卧式的其中一种类型,且于更换不同类型的加工机时必须要重新固定工件、校正,相当耗费时间,甚至有些工件较为大型因固定难度高而造成更换困难,另外因为厂房需要放置卧式与立式两种类型的加工机而相当占空间。



技术实现要素:

因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可以同时加工多个面、节省时间并且节省加工机占用的空间。

为达上述目地,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立卧双向主轴的主轴头,其包含有一壳体、一第一轴、一第一主轴、一第一齿轮、一第二主轴、一第二齿轮、一第三齿轮与一第四齿轮,

该第一轴的一端可旋转地穿入于该壳体且另一端凸出壳体外,该第一轴于壳体中的一端形成伞齿轮状,该第一主轴是相对第一轴呈九十度,第一主轴可旋转地穿设于壳体中且位于第一轴的下方,该第一齿轮轴向套设固定于该第一主轴,该第一齿轮与该第一轴具伞齿轮的一端相啮合,该第二主轴是与该第一主轴呈空间交叉形成九十度,第二主轴可旋转地穿置于壳体中,该第二齿轮轴向套设于第一轴于壳体中处,该第三齿轮设于壳体中且位于第一轴与第二主轴间,该第三齿轮与该第二齿轮相啮合,该第四齿轮轴向套设于该第二主轴,该第四齿轮与该第三齿轮相啮合。

所述的具立卧双向主轴的主轴头,其进一步包含一结合部,该结合部设于该壳体外表面近第一轴的位置。

所述的具立卧双向主轴的主轴头,其进一步包含一第二轴,该第二轴设于该壳体中并轴向穿过该第三齿轮的中心。

所述的具立卧双向主轴的主轴头,该壳体包含多数个润滑油孔,各润滑油孔设置并贯穿于该壳体的外表面。

本实用新型因为第二主轴、第一主轴与第一轴接装设有齿轮并以各齿轮相啮合带动,而可以当第一轴转动时,同时带动第一主轴与第二主轴一同转动,藉此可以同时加工多个面,不需体换机台而可以节省时间,并且立式主轴与卧式主轴于同一个主轴头而能节省加工时占用的空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的立体外观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局部立体剖面的部分分解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局部立体剖面的部分分解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以第一主轴轴向观看的侧视剖面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以第一主轴侧向观看的侧视剖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配合附图及本实用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为达成预定实用新型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手段。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具立卧双向主轴的主轴头,其较佳实施例请参阅图1至图4所示,其包含有一壳体10、一第一轴20、一结合部12、一第一主轴30、一第一齿轮40、一第二主轴50、一第二齿轮60、一第三齿轮70、一第二轴80与一第四齿轮90。

该壳体10包含多数个润滑油孔14,各润滑油孔14设置并贯穿于该壳体10的外表面,该第一轴20的一端以可旋转状穿置于该壳体10内,且另一端突出壳体10外,该第一轴20于壳体中的一端形成伞齿轮状,该结合部12设于该壳体10外表面近第一轴20的位置,该第一主轴30是相对第一轴呈九十度,第一主轴30以可旋转状穿置于壳体10中且位于第一轴20的下方,该第一齿轮40轴向套设固定于该第一主轴30,即第一齿轮40的中心轴与第一主轴30的中心轴重合,该第一齿轮40与该第一轴20具伞齿轮的一端相啮合,该第二主轴50与该第一主轴30呈空间交叉形成九十度,第二主轴50以可旋转状穿置于壳体10中,该第二齿轮60轴向套设于第一轴20位于壳体10内处,即该第二齿轮60的中心轴与该第一轴20的中心轴重合,该第三齿轮70设于壳体10中且位于第一轴20与第二主轴50间,该第三齿轮70与该第二齿轮60相啮合,该第二轴80设于该壳体10中并轴向穿过该第三齿轮70的中心,该第四齿轮90轴向套设于该第二主轴50,该第四齿轮90与该第三齿轮70相啮合。

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使用时,可以藉其结合部12结合于各式加工机台,当第一轴20转动时,因第一轴20的伞齿轮端与第一主轴30上的第一齿轮40啮合,与因第一轴20上的第二齿轮60与第三齿轮70啮合,而第三齿轮70与第二主轴50上的第四齿轮90啮合,使得第一轴20可以同时带动第一主轴30与第二主轴50转动,因此可以同时加工多个面,不需更换机台而可以节省时间,本实用新型具立卧双向主轴的主轴头结构简单,传动方式简单,制作成本低,并且立式主轴与卧式主轴于同一个主轴头而能节省加工时机台占用的空间,进一步还可减少加工制造的成本。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实用新型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实用新型已以优选实施例披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实用新型,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应当可以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作出些许改变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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