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钻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68494阅读:240来源:国知局
一种钻头的制作方法

本申请属于钻孔刀具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涉及一种钻头。



背景技术:

钻头是用以在实体材料上钻削出通孔或盲孔,并能对已有的孔扩孔的刀具。钻头可以分为粗加工用和细加工用的,粗加工用的钻头一般都有很大的切削量,这样在切削的过程中会对切削刃造成很大的磨损。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申请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了一种钻头,通过设置独特的钻刃及槽部避免钻头加工误差。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申请公开了一种钻头,其包括钻杆;连接钻杆的钻刃;以及设置于钻刃端部的钻尖;其中,钻刃包括多个螺旋槽部及由多个螺旋槽部对应形成的螺旋刃部。

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其中上述螺旋槽部设置为两个,对应螺旋槽部的螺旋刃部设置为一个。

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其中上述螺旋槽部由上槽面及下槽面弧度连接,上槽面凹陷,下槽面凸起,且上槽面曲率大于下槽面。

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其中上述螺旋刃部包括靠近下槽面的切刃面及连接切刃面的导引面,切刃面倒角,导引面向内凹陷。

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其中上述切刃面宽度为导引面宽度的1/4。

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其中上述钻尖凸出螺旋刃部端面1mm~1.3mm。

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其中上述钻杆端部倒圆角,且钻杆表面具有钢印。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申请可以获得包括以下技术效果:

1)上槽面及下槽面相互配合,利于排屑。

2)切刃面倒角,使其锋利,方便钻孔,导引面导引,提高加工精度。

当然,实施本申请的任一产品必不一定需要同时达到以上所述的所有技术效果。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的钻头立体图;

图2是本申请实施例的螺旋槽部示意图;

图3是本申请实施例的螺旋槽部侧视图;

图4是本申请实施例的螺旋刃部示意图。

附图标记

钻杆10,钻刃20,螺旋槽部21,螺旋刃部22,钻尖30,上槽面21a,下槽面21b,切刃面22a,导引面22b,钢印40,倒圆角R。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配合附图及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申请的实施方式,藉此对本申请如何应用技术手段来解决技术问题并达成技术功效的实现过程能充分理解并据以实施。

请参考图1,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的钻头立体图。如图所示,一种钻头包括钻杆10;连接钻杆10的钻刃20;以及设置于钻刃20端部的钻尖30;其中,钻刃20包括多个螺旋槽部21及由多个螺旋槽部21对应形成的螺旋刃部22。本实用新型利用螺旋槽部21及螺旋刃部22相互配合,实现钻孔的进给及排屑,结构简单,使用方便。

需要了解的是,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中,为配合附图,将螺旋槽部21设置为两个,对应螺旋槽部21的螺旋刃部22设置为一个,在其他实施方式中,可以将螺旋槽部21设置为三个,对应螺旋槽部21的螺旋刃部22设置为两个,本实用新型不以此为限。

接下来,请继续参考图2及图3,图2是本申请实施例的螺旋槽部21示意图;图3是本申请实施例的螺旋槽部21侧视图。如图所示,螺旋槽部21由上槽面21a及下槽面21b弧度连接,上槽面21a凹陷,下槽面21b凸起,且上槽面21a曲率大于下槽面21b。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中,钻刃20在进给过程中,螺旋槽部21的上槽面21a及下槽面21b将会相互配合排屑。同时,因为上槽面21a凹陷,下槽面21b凸起,如此,滞留在螺旋槽部21内的残屑也更容易导引、排出,如果上槽面21a与下槽面21b都凹陷的话,残屑很容易卡住,影响加工精度,严重的话造成钻头损坏。此外,上槽面21a设置曲率大于下槽面21b,多次试验,更能排出多余残屑,方便操作。

请继续参考图4,图4是本申请实施例的螺旋刃部22示意图。螺旋刃部22包括靠近下槽面21b的切刃面22a及连接切刃面22a的导引面22b,切刃面22a倒角,导引面22b向内凹陷。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中,切刃面22a倒角是为了使其更加锋利,钻孔更加流畅,同时导引面22b凹陷,方便进给,使用更加灵活。

值得一提的是,切刃面22a宽度为导引面22b宽度的1/4。造型美观,使用方便。

请继续参考图1,钻尖30凸出螺旋刃部22端面1mm~1.3mm。是以形成支点,方便定位,同时利于加工。另外,钻杆10端部倒圆角R,且钻杆10表面具有钢印40。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中,圆角R方便钻头的装配,钢印40能够清楚标示具体参数,方便分清归类。

上述说明示出并描述了本申请的若干优选实施例,但如前所述,应当理解本申请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申请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申请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申请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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