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矿团冶炼合成高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400277阅读:37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铁矿团冶炼合成高炉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以城市有机垃圾、农村有机植物秸杆等加工气化并产生热能,直供铁矿团冶炼的合成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铁矿团冶炼合成高炉设有铁矿团进料口、冶炼塔、引风道、出气口、成品出口、冷却水箱,冶炼塔上方设有铁矿团进料口和引风道,在引风道末端设有与大气连通的出气口,在冶炼塔外布置冷却水箱,在冷却水箱的下部开设与冶炼塔连通的成品出口,燃煤燃烧为冶炼塔提供热解条件,热解需要消耗大量的煤碳,造成能源浪费,并且也不利环保。

发明内容
本发明目的在于为冶炼提供一种既能节约能源,又能充分利用废物的铁矿团冶炼合成高炉。
本发明包括铁矿团进料口、冶炼塔、引风道、出气口、成品出口、冷却水箱,冶炼塔上方设有铁矿团进料口和引风道,在引风道末端设有与大气连通的出气口,在冶炼塔外布置冷却水箱,在冷却水箱的下部开设与冶炼塔连通的成品出口,在冶炼塔内布置气化室,所述气化室设有空气进气通道,在气化室的顶部设有有机垃圾进料口,在气化室的底部设有排灰口,气化室的顶部设有出气口,该出气口与一燃烧室连接,燃烧室环形设置在冶炼塔的外侧,燃烧室与冶炼塔连通。
本发明利用有机垃圾与空气在气化室内进行气化,可充分利用城市垃圾、农村有机植物秸杆等废弃植物通过气化炉加工生产可燃气体,然后经过燃烧室将火焰引入冶炼塔冶炼矿团。气化、冶炼成本低,热解效率高,产气量充足,且烟尘排出量小,环保节能,安全可靠。
另,本发明的气化室内布置环状密闭式加热腔,加热腔的一端与空气进气通道连通,加热腔的另一端与一空心轴连通,在气化室内于其中心位置布置旋转炉栅,所述空心轴布置在旋转炉栅的轴向上。
本发明还在空气进气通道上连接风机。
气化室内,位于有机垃圾进料口下方设置导料罩。可将进入进料口的有机垃圾充分分散。
在气化室的排灰口设有气锁式排灰装置。可实现在不影响可燃气体向燃烧室排放时自动排去垃圾灰。


图1为本发明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如图所示,在环形冶炼塔22上方设有铁矿团进料口23和引风道18,在引风道18末端设有与大气连通的出气口25。
在冶炼塔22外布置环形冷却水箱7,在冷却水箱7的下部开设与冶炼塔22连通的环状成品出口8。
在冶炼塔22内布置气化室26,气化室26内布置环状密闭式加热腔19,加热腔19的外端与空气进气通道17连通,在空气进气通道17上连接风机15和进气控制阀16;加热腔19的内端通过热气管道11、热风阀12与空心轴27连通,在气化室26内于其中心位置布置旋转炉栅10,空心轴27布置在旋转炉栅10的轴向上。气化室26的顶部设有有机垃圾进料口1,在有机垃圾进料口1的通道上设有气锁送料器2,气化室26内,位于有机垃圾进料口1下方设置导料罩24。在气化室26的底部设有排灰口,在排灰口设有气锁式排灰装置14。
气化室26的顶部设有出气口3,该出气口3通过出气管4、进气阀5与燃烧室6连接,燃烧室6环形设置在冶炼塔22的外侧,燃烧室6与冶炼塔22连通。燃烧室6上设置观察孔21。图中,9为出料台,13为电机,20为成品冷却室。
权利要求
1.铁矿团冶炼合成高炉,包括铁矿团进料口、冶炼塔、引风道、出气口、成品出口、冷却水箱,冶炼塔上方设有铁矿团进料口和引风道,在引风道末端设有与大气连通的出气口,在冶炼塔外布置冷却水箱,在冷却水箱的下部开设与冶炼塔连通的成品出口,其特征在于在冶炼塔内布置气化室,所述气化室设有空气进气通道,在气化室的顶部设有有机垃圾进料口,在气化室的底部设有排灰口,气化室的顶部设有出气口,该出气口与一燃烧室连接,燃烧室环形设置在冶炼塔的外侧,燃烧室与冶炼塔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铁矿团冶炼合成高炉,其特征在于气化室内布置环状密闭式加热腔,加热腔的一端与空气进气通道连通,加热腔的另一端与一空心轴连通,在气化室内于其中心位置布置旋转炉栅,所述空心轴布置在旋转炉栅的轴向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铁矿团冶炼合成高炉,其特征在于在空气进气通道上连接风机。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铁矿团冶炼合成高炉,其特征在于气化室内,位于有机垃圾进料口下方设置导料罩。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铁矿团冶炼合成高炉,其特征在于在气化室的排灰口设有气锁式排灰装置。
全文摘要
铁矿团冶炼合成高炉涉及一种以城市有机垃圾、农村有机植物秸秆等加工气化并产生热能,直供铁矿团冶炼的合成装置。本发明利用有机垃圾与空气在气化室内进行气化,可充分利用城市垃圾、农村有机植物秸秆等废弃植物通过气化炉加工生产可燃气体,然后经过燃烧室将火焰引入冶炼塔冶炼矿团。气化、冶炼成本低,热解效率高,产气量充足,且烟尘排出量小,环保节能,安全可靠。
文档编号C21B7/00GK1740345SQ20051009432
公开日2006年3月1日 申请日期2005年9月9日 优先权日2005年9月9日
发明者周才森, 朱卫芳 申请人:周才森, 朱卫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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