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保险杠及车体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4303阅读:29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副保险杠及车体结构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用于安装在车体上的副保险杠,包括用于与车体上的副车架连接的U型主体;U型主体包括纵截面呈U型的U型前板和U型后板,U型前板和U型后板一体成型;U型前板具有前板U型空腔,U型后板具有后板U型空腔,且前板U型空腔的开口部与后板U型空腔的开口部反向设置;在前板U型空腔内设置有加强筋组件。本实用新型还公开了一种车体结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副保险杠,结构强度高,且其结构简单、便于安装,并降低了成产成本。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车体结构,能够降低对行人腿骨的正向撞击,利于保护行人,整车开发成本低。
【专利说明】
副保险杠及车体结构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车体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副保险杠及车体结构。
【背景技术】
[0002]随着世界汽车工业的发展,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而使得城市道路日益显得狭窄和拥堵,以致车辆和行人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在日益增多的碰撞事故中,最容易受到伤害的是道路上的弱势群体,例如行人、骑自行车者以及摩托驾驶员等。因而对于汽车厂商来说,在车辆设计和制造时必须要考虑到上述问题,以尽可能多地减轻或者避免汽车碰撞对人体的伤害。
[0003]当行人与汽车发生碰撞后,其小腿部位一般处于副保险杠处。现有技术中的副保险杠一般都强调溃缩吸能功能,在发生碰撞时,其会变形,同时处于主保险杠下方的吸能泡沫也变形,从而导致车体前端的蒙皮整体朝向车身后端变形,蒙皮作用在小腿上,使得小腿胫骨会发生较大的前后位移,从而对膝关节韧带造成较大的拉伸和伤害。
[0004]所以有必要提高副保险杠的强度,使其在碰撞时不会发生或较小发生变形和位移。在碰撞时,由于吸能泡沫变形,导致蒙皮与吸能泡沫接触的蒙皮中部的变形量大于蒙皮与副保险杠对应的蒙皮下部的变形量,在蒙皮中部变形时,带动蒙皮下部移动,而蒙皮下部作用在小腿上,从而能够使行人朝向车体的两侧摔倒,或者扑向车体的发动机盖,保证肱骨和胫骨最大程度地在一个平面上,避免对行人的腿部造成骨折等严重伤害。
【实用新型内容】
[000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提供一种结构强度高的副保险杠;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能够保护行人腿部的车体结构。
[0006]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提供一种用于安装在车体上的副保险杠,包括用于与车体上的副车架连接的U型主体;所述U型主体包括纵截面呈U型的U型前板和U型后板,所述U型前板和所述U型后板一体成型;所述U型前板具有前板U型空腔,所述U型后板具有后板U型空腔,且所述前板U型空腔的开口部与所述后板U型空腔的开口部反向设置;在所述前板U型空腔内设置有加强筋组件。
[0007]进一步地,在所述后板U型空腔内也设置有所述加强筋组件。
[0008]进一步地,所述加强筋组件包括多条相互间隔设置X型加强筋和多条相互间隔设置的直线型加强筋;在每两条相邻的所述直线型加强筋之间设置有一条所述X型加强筋。
[0009]进一步地,每条所述X型加强筋的四个端点分别与两条所述直线型加强筋的四个端点连接。
[0010]进一步地,在所述U型主体的两端分别设置有用于与所述副车架连接的三角形连接部。
[0011]进一步地,在所述U型后板的内侧设置有用于外部的底部护板连接的连接座;所述连接座包括底板和平行设置在所述底板两侧的两块侧板;所述底板和所述侧板的背侧分别连接在所述U型后板上;在所述底板上设置有连接孔,所述连接孔位于两块所述侧板之间。
[0012]进一步地,在两块所述侧板之间还设置有加强连接件。
[0013]进一步地,所述U型主体、所述三角形连接部和所述连接座一体成型。
[0014]进一步地,所述U型主体、所述三角形连接部和所述连接座都由塑料制成。
[0015]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车体结构,包括位于车体前端的前保险杠总成和包覆在所述前保险杠总成上的蒙皮,所述前保险杠总成包括主保险杠;所述前保险杠总成还包括前述任一技术方案所述的副保险杠;所述副保险杠位于所述主保险杠的下方;在所述主保险杠与所述蒙皮之间填充有能够在碰撞发生时变形吸能的吸能泡沫。
[0016]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0017]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副保险杠,通过设置加强筋组件,结构强度高,且其结构简单、便于安装,并降低了成产成本。
[0018]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车体结构,由于副保险杠结构强度高,在与行人发生碰撞时,其不易变形,导致蒙皮与吸能泡沫接触的蒙皮中部区域的变形量大于蒙皮与副保险杠接触的蒙皮下部区域的变形量,在蒙皮中部区域变形时,带动蒙皮下部区域移动,而蒙皮下部区域作用在小腿上,从而能够使行人朝向车体的两侧摔倒,或者扑向车体的发动机盖,保证肱骨和胫骨最大程度地在一个平面上,避免对行人的腿部造成骨折等严重伤害。
【附图说明】
副保险杠及车体结构的制作方法附图
[0019]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副保险杠的立体图;
[0020]图2为副保险杠的俯视图;
[0021 ]图3为副保险杠的仰视图;
[0022]图4为副保险杠与底保护板和副车架延伸部连接示意图;
[0023]图5为U型主体的纵剖图;
[0024]图6为加强筋组件的示意图;
[0025]图7为连接座的结构示意图;
[0026]图8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车体结构的示意图。
[0027]附图标记对照表:
[0028]1-U型主体;I1-U型前板;111-开口部;
[0029]112-前板U型空腔; 12-U型后板;121-开口部;
[0030]122-后板U型空腔; 13-连接座;131-底板;
[0031]132-侧板;133-连接孔;134-加强连接件;
[0032]14-三角形连接部; 15-加强筋组件;151-X型加强筋;
[0033]152-直线型加强筋;2-底部护板;3-副车架延伸部;
[0034]4_主保险杠;5_吸能泡沫;6_蒙皮;
[0035]61-蒙皮底部区域;62-蒙皮中部区域。
【具体实施方式】
[0036]下面结合附图来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其中相同的零部件用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需要说明的是,下面描述中使用的词语“前”、“后”、“左”、“右”、“上”和“下”指的是附图中的方向,词语“内”和“外”分别指的是朝向或远离特定部件几何中心的方向。
[0037]如图1-6所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于安装在车体上的副保险杠,包括用于与车体上的副车架连接的U型主体I。
[0038]U型主体I包括纵截面呈U型的U型前板11和U型后板12,U型前板11和U型后板12—体成型。
[0039]U型前板11具有前板U型空腔112,U型后板12具有后板U型空腔122,且前板U型空腔112的开口部111与后板U型空腔122的开口部121反向设置。
[0040]在前板U型空腔112内设置有加强筋组件15。
[0041]该副保险杠主要用于前保险杠总成中,用于安装在车体上,起到保护作用。
[0042]该副保险杠的主体呈U型,即其包括U型主体I。组装时,U型主体I的开口朝向车体的后侧。
[0043]U型主体I包括U型前板11和U型后板12,U型前板11和U型后板12的纵截面(垂直于水平面的截面称之为纵截面)呈U型。
[0044]如图1和图5所示,U型主体I在水平方向弯折呈U型,其开口朝向车体的后端,用于与副车架连接。U型前板11和U型后板12在垂直方向上折弯呈U型,其开口朝上或朝下。
[0045]因此,在U型前板11内形成前板U型空腔112,通过开口部111与外界连通,在U型后板12内形成后板U型空腔122,通过开口部121与外界连通。
[0046]U型前板11和U型后板12依次连接并一体成型,且开口部111与开口部121反向设置,即开口部111与开口部121的朝向相反,使得U型前板11和U型后板12连接呈波浪形,以提高其结构强度。
[0047]为了进一步提高副保险杠的结构强度,避免在碰撞时,副保险杠变形或移动,在前板U型空腔112内设置有加强筋组件15。
[0048]设置有加强筋组件15的副保险杠,其结构强度高,在碰撞时不易变形。
[0049]从而在将其组装在车体上,其与图8所示的主保险杠4配合起到保护作用。并且由于副保险杠结构强度高,不易变形,在与行人发生碰撞时,其不易变形,导致蒙皮6与吸能泡沫5接触的蒙皮中部区域62的变形量大于蒙皮6与副保险杠接触的蒙皮下部区域61的变形量,在蒙皮中部区域62变形时,带动蒙皮下部区域61移动,而蒙皮下部区域61作用在小腿上,从而能够使行人朝向车体的两侧摔倒,或者扑向车体的发动机盖,保证肱骨和胫骨最大程度地在一个平面上,避免对行人的腿部造成骨折等严重伤害。
[0050]较佳地,如图3和图5所示,在后板U型空腔122内也设置有加强筋组件15,进一步提高副保险杠的结构强度。
[0051]较佳地,如图6所示,加强筋组件15包括多条相互间隔设置X型加强筋151和多条相互间隔设置的直线型加强筋152,在每两条相邻的直线型加强筋152之间设置有一条X型加强筋151,可以较好地提高U型前板11和U型后板12的结构强度,进而提高副保险杠的结构强度,避免在碰撞过程中,副保险杠发生变形。
[0052]较佳地,如图6所示,每条X型加强筋151的四个端点分别与两条直线型加强筋152的四个端点连接,以提高其支撑强度和结构的稳定性。
[0053]较佳地,如图1-4所示,在U型主体I的两端分别设置有用于与副车架连接的三角形连接部14。具体地,在副车架上设置有副车架延伸部3,三角形连接部14通过螺栓连接在副车架延伸部3上。
[0054]三角形连接部14所在的区域为副保险杠的末端,行人与车辆发生碰撞时,该区域会有应力集中。三角形连接部14的结构稳定,在行人与汽车发生碰撞的过程中,可以帮助减少副保险杠向后移动,从而减少了行人小腿向车辆后方的位移。
[0055]较佳地,如图1-4和图7所示,在U型后板12的内侧设置有用于外部的底部护板2连接的连接座13。
[0056]连接座13包括底板131和平行设置在底板131两侧的两块侧板132,底板131和侧板132的背侧分别连接在U型后板12上。在底板131上设置有连接孔133,连接孔133位于两块侧板132之间。
[0057]组装时,连接座13通过螺栓或螺钉组装在底部护板2上,便于组装。
[0058]较佳地,如图7所示,在两块侧板132之间还设置有加强连接件134,提高其结构强度和安装稳定性能。
[0059]较佳地,U型主体1、三角形连接部14和连接座13—体成型,进一步提高副保险杠的结构强度,减小碰撞时变形的可能。
[0060]较佳地,U型主体1、三角形连接部14和连接座13都由塑料制成,其与蒙皮材料相同,都为普通塑料(TPO),减轻了结构重量,并降低了产品成本。
[0061]综上,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副保险杠,通过设置加强筋组件,结构强度高,且其结构简单、便于安装,并降低了成产成本。
[0062]如图8所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车体结构,包括位于车体前端的前保险杠总成和包覆在前保险杠总成上的蒙皮6,前保险杠总成包括主保险杠4。
[0063 ]前保险杠总成还包括前述任一技术方案所描述的副保险杠。
[0064]副保险杠位于主保险杠4的下方;
[0065]在主保险杠4与蒙皮6之间填充有能够在碰撞发生时变形吸能的吸能泡沫5。
[0066]也即是,该车体结构中采用前述的副保险杠,其结构强度高,不易变形。
[0067]车体结构在与行人发生碰撞时,吸能泡沫5发生较大的变形,而副保险杠变形较小或不变形,从而使得蒙皮6与吸能泡沫5接触的蒙皮中部区域62的变形量大于蒙皮6与副保险杠接触的蒙皮下部区域61的变形量。
[0068]而在蒙皮中部区域62变形时,带动蒙皮下部区域61移动,例如蒙皮下部区域61朝向车体上方或车体两侧移动。
[0069]而蒙皮下部区域61作用在行人的小腿上,从而能够使行人朝向车体的两侧摔倒,或者扑向车体的发动机盖,保证肱骨和胫骨最大程度地在一个平面上,避免对行人的腿部造成骨折等严重伤害。
[0070]综上,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车体结构,能够降低对行人腿骨的正向撞击,利于保护行人,并且其结构简单、安装方便、便于生产,其副保险杠的材料选用与蒙皮材料相同的普通塑料材料(TPO ),降低了整车开发成本。
[0071]根据需要,可以将上述各技术方案进行结合,以达到最佳技术效果。
[0072]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较佳的实施例。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若干其它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用于安装在车体上的副保险杠,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与车体上的副车架连接的U型主体; 所述U型主体包括纵截面呈U型的U型前板和U型后板,所述U型前板和所述U型后板一体成型; 所述U型前板具有前板U型空腔,所述U型后板具有后板U型空腔,且所述前板U型空腔的开口部与所述后板U型空腔的开口部反向设置; 在所述前板U型空腔内设置有加强筋组件。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副保险杠,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后板U型空腔内也设置有所述加强筋组件。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副保险杠,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强筋组件包括多条相互间隔设置X型加强筋和多条相互间隔设置的直线型加强筋; 在每两条相邻的所述直线型加强筋之间设置有一条所述X型加强筋。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副保险杠,其特征在于,每条所述X型加强筋的四个端点分别与两条所述直线型加强筋的四个端点连接。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副保险杠,其特征在于,在所述U型主体的两端分别设置有用于与所述副车架连接的三角形连接部。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副保险杠,其特征在于,在所述U型后板的内侧设置有用于外部的底部护板连接的连接座; 所述连接座包括底板和平行设置在所述底板两侧的两块侧板; 所述底板和所述侧板的背侧分别连接在所述U型后板上; 在所述底板上设置有连接孔,所述连接孔位于两块所述侧板之间。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副保险杠,其特征在于,在两块所述侧板之间还设置有加强连接件。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副保险杠,其特征在于,所述U型主体、所述三角形连接部和所述连接座一体成型。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副保险杠,其特征在于,所述U型主体、所述三角形连接部和所述连接座都由塑料制成。10.—种车体结构,包括位于车体前端的前保险杠总成和包覆在所述前保险杠总成上的蒙皮,所述前保险杠总成包括主保险杠; 其特征在于,所述前保险杠总成还包括权利要求1-9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副保险杠; 所述副保险杠位于所述主保险杠的下方; 在所述主保险杠与所述蒙皮之间填充有能够在碰撞发生时变形吸能的吸能泡沫。
【文档编号】B60R19/24GK205706553SQ201620340309
【公开日】2016年11月23日
【申请日】2016年4月21日
【发明人】代超, 孙金霞
【申请人】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