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的灯具控制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851476阅读:13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车辆的灯具控制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灯具控制装置,其具有设置于汽车等车辆上的前照灯等主灯和对与主灯不同的区域进行照明的辅助灯,为了确保本车辆以及其他车辆或行人的安全而对辅助灯的点灯状态进行控制。
背景技术
在除了具有用于对本车辆的行进方向进行照明的前照灯以外,还具有用于对与该前照灯不同的区域进行照明的转向灯或转弯灯(Bending Lamp)等辅助灯的车辆中,作为用于对这些灯的点灯、熄灯、配光、照射方向等进行控制的装置,设置所谓灯具控制装置。例如,在专利文献I中提出了下述技术,即,存在下述汽车,其在本车辆前部的左右分别具有照射方向不同的多个灯,在这里,作为主灯具有前照灯,作为辅助灯具有对与前照灯的照明 区域相比略微向左或右的区域进行照明的雨天用灯以及对本车辆的左正前方或者右正前的各区域进行照明的转弯灯,在该汽车中,在本车辆将行进方向向右或左变更时,使辅助灯点灯,并且进行其点灯状态的控制,特别是照射光量的控制,由此使行进方向的照射光量增大,确保本车辆行驶的安全性。另外,在专利文献I中,通过与设置于本车辆上的转向传感器及车速传感器所检测出的转向操纵角及车速、以及转向指示灯开关的接通·断开相对应,而对辅助灯的照射光量进行变化控制,从而实现更佳的照明。专利文献I :日本特开2001 - 213227号公报

发明内容
在该专利文献I的技术中,基于来自转向传感器及转向指示灯开关的信号,对辅助灯的点灯状态进行控制,由于上述信号是基于驾驶员的操作而输出的信号,所以可以可靠地使本车辆行进方向的辅助灯点灯。但是,在专利文献I中采用仅在使行进方向变更的情况下对辅助灯进行灯具控制的技术思想,所以在例如直行通过十字路口的情况下,产生辅助灯没有点灯的状态,有时使本车辆左右区域的照明不充分。因此,驾驶员难以对存在于左右区域中的自行车或行人进行确认,产生在确保自行车及行人的安全方面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考虑下述处理方式,即,基于来自车速传感器的车速信号、从导航装置得到的道路信息信号、从拍摄装置得到的本车辆前方区域信息信号或者本车辆驾驶员的左右确认时的面部朝向信息信号等,推定本车辆的行进方向的变更,基于该推定,对辅助灯进行灯具控制。通过进行上述控制,从而例如即使在本车辆直行通过的情况下,也可以与驾驶员的左右确认动作相对应而使辅助灯点灯,在确保安全方面是有效的。但是,由于上述信号不是通过与行进方向的变更相伴的驾驶员的直接操作而输出的,所以可以说与本车辆的行进方向之间的关联不高,是相对于本车辆的行进方向不确定的信息。因此,如果基于该不确定的信息进行辅助灯的灯具控制,则有时会使本车辆的驾驶员、其他车辆、行人产生混舌L。例如,如果虽然本车辆直行通过但根据驾驶员的左右确认时的面部朝向信息信号使左右的辅助灯以规定的光量明亮地点灯,则会对行进方向以外的区域明亮地进行照明,有时使驾驶员产生不舒适感。另外,另一方面,如果其他车辆或行人等看到汽车的辅助灯明亮地点灯这一情况,则可能误解为该汽车要向左或右变更行进方向,从而进行错误的应对,反而有损安全性。特别地,在辅助灯的光量为与主灯的光量相同程度的光量的情况下,或者辅助灯与主灯同时点灯的情况下,从其他车辆及行人等的角度出发,容易产生对于该点灯的辅助灯的关注度变高这样的问题。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车辆的灯具控制装置,其通过适当地进行辅助灯的灯具控制,从而确保本车辆行驶时的安全,另一方面,不会由于该辅助灯的点灯而给其他车辆及行人等造成误解。本发明是一种车辆的灯具控制装置,其与车辆的行驶状况相对应而对分别设置在车辆左右的辅助灯进行灯具控制,其构成为,基于由转弯信号或者转向操纵角信号构成的主信息信号,将辅助灯控制为第I点灯状态,基于除了主信息信号以外的辅助信息信号,将辅助灯控制为与第I点灯状态相比醒目性较低的、即显著性较低的第2点灯状态。
在本发明的第I方式中,第I点灯状态的控制是使辅助灯以规定的第I照射光量点灯的控制,第2点灯状态的控制是使辅助灯以与第I照射光量相比为低光量的第2照射光量点灯的控制。在本发明的第2方式中,第I点灯状态的控制是使辅助灯在规定的第I点灯定时(以下有时也将点灯定时称为时间常数)点灯的控制,第2点灯状态的控制是使辅助灯在与第I点灯定时相比持续时间长的第2点灯定时进行点灯的控制。本发明的第3方式是将上述第I方式和第2方式组合的方式,第I点灯状态的控制是使辅助灯在第I点灯定时和/或以规定的第I照射光量点灯的控制,第2点灯状态的控制是使辅助灯在与第I点灯定时相比持续时间长的第2点灯定时和/或以与第I照射光量相比为低光量的第2照射光量进行点灯的控制。作为本发明中的优选方式,构成为,在输入了主信息信号时,使与基于该主信息信号判定的车辆的行进方向相同侧的辅助灯,以第I点灯状态进行点灯。另外,构成为,在输入了主信息信号和辅助信息信号时,使与基于主信息信号判定的车辆的行进方向相同侧的辅助灯,以第I点灯状态进行点灯,使相反侧的辅助灯以第2点灯状态进行点灯。并且,作为其他优选方式,构成为,在仅输入了辅助信息信号时,使左右的辅助灯分别以第2点灯状态进行点灯。发明的效果根据本发明,在根据判定本车辆的行进方向时的准确度较高的转弯信号或转向操纵角信号等主信息信号,对行进方向的辅助灯进行点灯控制时,由于以容易使其他车辆及行人等关注的、即醒目性高的第I点灯状态进行点灯,所以可以对本车辆的行进方向有效地进行照明,确保本车辆行驶中的安全性。另外,在根据判定本车辆的行进方向的准确度较低的辅助信息信号对辅助灯进行点灯控制时,由于使左右的辅助灯以与第I点灯状态相比受关注度较低的、即醒目性较低的第2点灯状态进行点灯,所以不会使本车辆的驾驶员产生不舒适感,而确保本车辆的行驶安全性,另一方面,可以防止其他车辆及行人对本车辆的动作产生误解而采取错误的行动等无意义的混乱,从而确保安全。


图I是本发明的灯具控制装置的概略结构图。图2是前照灯和转向灯的配光图。图3是表示灯具控制单元的结构的模块构成图。图4是实施方式I的灯具控制动作的流程图。图5是第I及第2点灯状态(照射光量)的时序图。图6是基于灯具信息信号的灯具控制的一个例子的配光图。图7是根据车速信号进行的灯具控制动作的流程图。图8是根据车速信号进行的灯具控制的时序图。图9是实施方式2的灯具控制动作的流程图。图10是第I及第2点灯状态(点灯定时)的时序图。图11是实施方式3的灯具控制动作的流程图。图12是第I及第2点灯状态(照射光量或/及点灯定时)的时序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下面,参照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进行说明。图I是将本发明应 用于汽车的照明用灯的实施方式的概念结构图。在汽车CAR的前部左右,分别作为主灯而配置左前照灯LHL和右前照灯RHL,上述前照灯LHL、RHL基于所需的点灯信号而点灯,如图2所示,可以利用配光图案Phi、Phr对本车辆的前方区域进行照明。另外,在上述汽车CAR的前部的与上述各前照灯LHL、RHL相邻的部位处,分别作为辅助灯而配置左转向灯LCL和右转向灯RCL,在点灯时如图2所示,可以分别利用配光图案Pcl、Pcr对与上述各前照灯的配光图案Phi、Phr相比位于本车辆的左侧的区域和右侧的区域进行照明。如图I所示,在上述汽车CAR中设置有由电子控制电路单元构成的灯具控制单元E⑶,通过该灯具控制单元E⑶执行上述前照灯LHL、RHL和转向灯LCL、RCL的灯具控制。另夕卜,在上述汽车CAR中设置有点灯开关SWL,其在使前照灯LHL、RHL点灯时,被乘客操作而输出点灯信号;转向操纵角传感器S0,其输出用于检测与汽车的转向操作相伴的转向操纵角的转向操纵角信号;以及转向指示开关SWT,其在本车辆变更行进方向时进行接通操作,输出转弯信号。将上述点灯信号、转向操纵角信号、转弯信号向上述灯具控制单元ECU的输入端口 Pm输入,但上述转向操纵角信号和转弯信号成为本发明中的主信息信号。并且,在上述汽车CAR中,还设置有车速传感器SV,其对本车辆的车速进行检测,输出车速信号;面部朝向检测照相机CAM1,其对本车辆的驾驶员的面部进行拍摄,基于所拍摄的图像,对驾驶员的视线目标方向进行检测,输出面部朝向检测信号;前方检测照相机CAM 2,其对本车辆的前方区域进行拍摄,对该前方区域的道路状况进行检测;以及导航装置NAV,其可以对存在于本车辆的直行前方的十字路口或分叉路等进行检测,输出道路状况信号。上述车速信号、面部朝向检测信号、道路状况信号(前方检测照相机CAM 2以及导航装置NAV的各信号)向上述灯具控制单元ECU的输入端口 Ps输入,但上述车速信号、面部朝向检测信号、道路状况信号成为本发明中的辅助信息信号。上述灯具控制单元ECU如图3所示具有信息信号判定部I、行进方向·行驶状况判定部2、主灯控制部3、以及辅助灯控制部4。信息信号判定部I具有对向灯具控制单元ECU输入的信息信号为主信息信号和辅助信息信号中的哪一个进行判定的功能。在这里,由于构成为将主信息信号和辅助信息信号向设置于灯具控制单元ECU上的不同的输入端口Pm、Ps分别输入,所以信息信号判定部I通过对输入信息信号的端口进行判定,从而可以容易地对主信息信号和辅助信息信号进行判定。行进方向·行驶状况判定部2具有下述功能,即,基于所输入的主信息信号,进行所需的运算,基于该运算,对本车辆的行进方向进行判定。在这里,由于主信息信号是通过驾驶员的与行进路线变更相伴的操作而得到的,所以通过运算而得到的行进方向判定的准确度高。另外,上述行进方向 行驶状况判定部2基于所输入的辅助信息信号对本车辆的行驶状况进行判定。例如,对于车速信号,由于本车辆在进入十字路口时通常进行减速,所以根据检测出车速的降低,从而判定为进入十字路口的行驶状况。另外,对于面部朝向检测信号,根据在进入十字路口时驾驶员对左右进行确认时的面部朝向的变化,判定为进入十字路口的行驶状况。另外,对于道路状况信号,基于根据导航装置的地图信息得到的道路信息,对在本车辆的直行前方存在十字路口等的行驶状况进行判定。并且,基于上述行驶状况的判定,对上述主灯控制部3和辅助灯控制部4进行控制。 上述主灯控制部3具有基于通过上述点灯开关SWL的接通 断开而得到的点灯信号,而使上述前照灯LHL、RHL点灯 熄灯的功能。另一方面,上述辅助灯控制部4具有基于所输入的信息信号而对上述转向灯LCL、RCL的点灯状态进行控制的功能。由于作为该点灯状态的控制,本发明进行照射光量的控制和点灯定时控制,所以该辅助灯控制部4具有用于对各转向灯LCL、RCL的照射光量进行控制的光量控制部41、以及用于对各转向灯LCL、RCL的点灯定时进行控制的点灯定时控制部42。上述光量控制部41构成为,基于所输入的主信息信号以及辅助信息信号,即基于上述信息信号判定部I以及行进方向 行驶状况判定部2的判定结果,将各转向灯LCL、RCL的照射光量控制为作为规定的照射光量的第I照射光量、和与该第I照射光量相比光量较低的第2照射光量中的某一个,例如第2照射光量为第I照射光量的50%。上述点灯定时控制部42构成为,基于所输入的主信息信号或者辅助信息信号,即基于上述信息信号判定部I以及行进方向·行驶状况判定部2的判定结果,对各转向灯LCL、RCL的点灯定时进行控制。在这里,点灯定时包括从开始灯的点灯至达到规定的光量为止的时间(时间常数),或者有时在此基础上还包含开始灯的熄灯至完成熄灯为止的时间(时间常数),将上述时间定义为点灯定时。控制成为下述点灯定时中的某一个,即第I点灯定时,其将该点灯定时设定为规定时间;以及第2点灯定时,其与该第I点灯定时相比持续时间长,即,第2点灯定时与第I点灯定时相比,点灯时直至达到规定的光量为止的时间或熄灯时直至完全熄灯为止的时间长。对基于上述结构的车辆灯具控制装置的灯具控制的实施方式I 3进行说明。(实施方式I)图4是实施方式I中的灯具控制的流程图,在本实施方式I中,作为第I及第2点灯状态的控制而进行照射光量的控制。在图4中,如果将点灯开关SWL接通,将点灯信号向灯具控制单元E⑶输入(SI ),则灯具控制单元E⑶的主灯控制部3使左右的前照灯LHL、RHL点灯(S2)。在这里,左右的前照灯LHL、RHL如图2所示,利用以规定的照射光量对本车辆前方的规定区域进行照射的配光图案Phi、Phr进行点灯。在此基础上,信息信号判定部I对是否已经输入信息信号进行判定(S3),在判定为已经输入信息信号时,进一步对该信息信号为主信息信号和辅助信息信号中的某一种或者这两者进行判定(S4)。由于判定为已经输入主信息信号时是本车辆变更行进方向的准确度高的情况,所以行进方向 行驶状况判定部2基于该主信息信号对本车辆的行进方向进行判定(S5A)。并且,在判定行进方向后,辅助灯控制部4的光量控制部41将该判定出的行进方向侧的转向灯LCL、RCL以第I点灯状态,在这里,以作为规定的光量的第I照射光量进行点灯(S7)。该第I照射光量如图5 (a)所示,是预先设定的规定光量的100%的亮度。例如,在主信息信号为来自转向指示灯开关SWT的信息信号且判定为本车辆向左方向进行行进变更时,如图6 (a)所示,得到使左转向灯LCL以第I照射光量点灯的配光图案Pci。如上述所示,通过在使两侧的前照灯LHL、RHL点灯而对本车辆的前方区域进行照明的配光图案Phl、Phr的基础上,使行进方向侧的左转向灯LCL点灯而在本车辆的左侧区域上得到配光图案Pd,从而可以以第I照射光量对本车辆的前方区域以及作为行进方向的左侧区域明亮地进行照明,确保本车辆行驶中的安全。当然在向右方向变更行进方向的情况下,使右转向灯RCL相同地以第I照射光量点灯,确保右侧区域的安全。 另外,在所输入的信息信号为来自转向操纵角传感器S Θ的转向操纵角信号时,即为其他主信息信号时,灯具控制单元ECU在由信息信号判定部I判定为信息信号为主信息信号后(S4),利用行进方向 行驶状况判定部2对行进方向进行判定(S5A),基于该判定,通过辅助灯控制部4的光量控制部41,使本车辆的行进方向侧的左转向灯LCL或者右转向灯RCL以第I照射光量点灯。由此,可以将作为本车辆的行进方向的左侧区域或者右侧区域明亮地照明,确保本车辆行驶中的安全性。如上述所示,在向灯具控制单元ECU输入的信息信号为主信息信号的情况下,由于本车辆向由主信息信号表示的行进方向变更的准确度高,所以通过将行进方向侧的转向灯LCL或者RCL以高光量的第I照射光量进行点灯,从而可以确保安全性。虽然其他车辆及行人等识别出转向灯的点灯,但由于该点灯为本车辆的行进方向,所以当然可以采取用于确保安全的适当的应对。另一方面,在步骤S4中,判定为信息信号判定部I所输入的信号为主信息信号和辅助信息信号这两者时,即,判定为输入转向操纵角信号或转弯信号等主信息信号,以及车速信号、面部朝向检测信号、道路状况信号等辅助信息信号时,行进方向·行驶状况判定部2基于主信息信号,对行进方向进行判定,同时基于辅助信息信号对行驶状况进行判定(S5B)。然后,基于该行进方向和行驶状况的判定,通过辅助灯控制部4的光量控制部41对左右的转向灯LCL、RCL分别进行灯具控制(S8)。该灯具控制使本车辆的行进方向的转向灯以规定的第I照射光量点灯,同时使与行进方向相反的一侧的转向灯以与第I点灯状态相比醒目性较低的第2点灯状态,在这里以低光量的第2照射光量点灯。例如,如图6 (C)所示,输入主信息信号和辅助信息信号,行进方向·行驶状况判定部2判定为行驶于十字路口的行驶状况且行进方向为左时,基于该判定,使作为行进方向的左转向灯LCL以通常的100%第I照射光量点灯,得到配光图案Pd,同时,使与行进方向相反的一侧的右转向灯RCL如图5 (b)所不,以设定为第I照射光量的50%的照射光量的第2照射光量点灯,得到图6 (c)所示的配光图案Per’。由此,可以将本车辆的行进方向侧以第I照射光量更明亮地进行照明,提高安全性。与此同时,也可以对行进方向的相反侧以第2照射光量进行照明而确保安全性。即,其原因在于,由于在输入辅助信息信号时,推定为本车辆正行驶于十字路口等的可能性较高,所以考虑在此情况下,从安全的角度出发优选对与行进方向相反的一侧区域进行确认。另一方面,由于右转向灯RCL的点灯的醒目性较低,所以即使其他车辆及行人等观察到右转向灯的点灯,也很少会误解为该车辆(本车辆)向右变更行进方向,不会采取不符合安全性的错误应对。另一方面,在步骤S4中,判定为信息信号判定部I所输入的信号为车速信号、面部朝向检测信号、道路状况信号等 辅助信息信号时,在行进方向 行驶状况判定部2中对上述的行驶状况进行判定(S5C)。此时,不对行进方向进行判定,但其原因在于,如果如上述所示仅基于辅助信息信号,则对本车辆直行通过或者右左转弯的判定的准确度较低。并且,在判定为行驶于十字路口的行驶状况时,辅助灯控制部4的光量控制部41使左右的转向灯LCL、RCL以第2照射光量,即与第I照射光量相比较低的光量点灯,以其他车辆及行人等的关注度较低的点灯状态,使左右的转向灯LCL、RCL点灯。如上述所示,在信息信号为辅助信息信号的情况下,如图6 (b)所示,使左右的转向灯LCL、RCL同时点灯,但在此时,得到将其照射光量设定为与第I照射光量相比为低光量的第2照射光量的配光Pci’、Pcr’。在这里,如图5 (b)所不,设为基于主信息信号使转向灯点灯时的照射光量的50%左右的照射光量。由于可以说辅助信息信号对本车辆的行进方向判定的准确度不高,是不确定的信息,所以如果基于该不确定的信息对行进方向进行判定,并且对左右的转向灯LCL、RCL进行选择而进行灯具控制,则在其判定错误的情况下,使与行进方向不同方向的转向灯LCL、RCL点灯,使本车辆的驾驶员产生不舒适感,但通过使左右的转向灯LCL、RCL同时点灯,从而不会使该驾驶员产生不舒适感,并且可以实现行驶于十字路口等时的左右的安全确认。另外,由于左右的转向灯LCL、RCL以与通常相比光量较低的第2照射光量进行点灯,使得醒目性较低,所以即使其他车辆及行人等观察到转向灯的点灯,也很少会误解为该车辆(本车辆)向左或右变更行进方向,也不会采取不符合安全性的错误应对。另外,根据本实施方式1,即使在本车辆的驾驶员变更行进方向时,转向操作或转弯指示操作产生延迟时,也先基于辅助信息信号,例如检测出驾驶员对左右进行确认这一情况的面部朝向检测信号,判定为十字路口等的行驶状况,通过使左右的转向灯LCL、RCL以低光量的第2照射光量点灯,从而可以确保左右区域的安全。并且,此后通过基于由转弯指示操作的转弯信号或转向操作的转向操纵角信号构成的主信息信号,使行进方向侧的转向灯LCL或RCL的照射光量以光量相对较高的第I照射光量点灯,从而当然可以将行进方向更明亮地进行照明,提高安全性。另外,在不具有输出面部朝向检测信号的拍摄照相机CAM I、输出道路状况信号的前方检测照相机CAM 2及导航装置NAV的低配置汽车的情况下,辅助信息信号仅为车速信号,但在此情况下,也可以适当地实施本发明。在图7的流程图中,在步骤S4中,信息信号判定部I判定仅为辅助信息信号(S4),进而根据所输入的辅助信息信号对车速进行检测(SlO)0灯具控制单元ECU将根据车速信号检测出的车速与预先设定的车速阈值SLv进行比较(S11)。在车速小于车速阈值SLv时,使左右的转向灯LCL、RCL以第2照射光量点灯(S12)。即,其原因在于,在本车辆接近十字路口时,驾驶员使本车辆减速,使得车速与车速阈值SLv相比降低。由于此时的灯具控制是基于辅助信息信号进行的,所以如图6 (b)所示,左右的转向灯LCL、RCL的照射光量为50%的照射光量。通过如上述所示根据车速对十字路口的行驶状况进行判定,使左右的转向灯LCL、RCL同时点灯,从而在十字路口处,对存在于本车辆左右的行人及自行车进行确认,以确保安全。另外,由于此时的照射光量为低光量的第2照射光量,所以也不会使行人及自行车骑车人产生误解。在使左右的转向灯LCL、RCL点灯后,在车速尚未大于或等于车速阈值时,通过内置计时器的计时,直至经过预先设定的规定时间ts为止,使点灯持续(S13),在经过该规定时间后使两个转向灯LCL、RCL熄灯(S14)。其原因在于,对于车速未再次大于或等于车速阈值的情况,可以推定为本车辆停车或者由于拥堵等而正以低速行驶,因此,从省电的角度出发实施熄灯。图8 (a)、(b)是表示车速的变化和左右转向灯LCL、RCL的点灯状态的一个例子的图,在车辆减速而使车速小于车速阈值SLv时,使左右的转向灯LCL、RCL以第2照射光量点灯。另外,在使左右的转向灯LCL、RCL点灯后,在车速尚未大于或等于车速阈值SLv时,直至经过预先设定的规定时间ts为止,使点灯持续,但在经过规定时间ts后,使转向灯LCL、RCL熄灯。该规定时间设定为在通常行驶中足够通过十字路口的时间。此外,该转向灯LCL、RCL的熄灯也可以在下述情况时进行,即,在本车辆中检测出对停车制动器进行了操作的情 况时、或者检测出进行了关闭发动机的操作的情况时。在基于该车速的灯具控制中,也可以根据所输入的车速信号的车速的变化对加速度或减速度进行运算,通过参照该加速度或者减速度,从而提高本车辆进入十字路口的推定的准确度。例如,通过在车速小于车速阈值且减速度大于减速阈值时,推定为进入了十字路口,从而可以提高该推定的准确度。此外,当然在与车速信号同时将主信息信号向灯具控制单元ECU输入时,使左右的转向灯LCL、RCL点灯,并且使行进方向侧的转向灯LCL或RCL以通常的第I照射光量点灯,使与行进方向相反的一侧的转向灯RCL或LCL以低光量的第2照射光量点灯。由此,将本车辆的前方区域以及行进方向以第I照射光量明亮地照明,确保安全,并且可以防止其他车辆及行人将本车辆的行进方向误解为向错误的方向变更。在以上说明的实施方式I中,在基于主信息信号将点灯的左右的转向灯的第I照射光量设为100%时,基于辅助信息信号,将点灯的转向灯的第2照射光量减少至50%,但该第2照射光量中的减少光量是任意的,也可以在例如第I照射光量的30 70%的范围内适当地设定。或者,也可以与本车辆行驶的环境的差异,例如市区或郊外等的不同相对应,使减少光量变化,在市区中设为30%左右,在郊外设为70%左右。该环境的差异,根据例如来自导航装置的道路信息或由搭载于汽车上的车载拍摄照相机拍摄的本车辆前方区域的拍摄图像信息等得到即可。并且,也可以基于本车辆周围的亮度、天气、车速等的变化,使第2照射光量追随变化。特别地,也可以在根据车速变化而推定为十字路口的准确度较高的情况下,将第2照射光量提高至70%左右。但是,当然无论如何应是不会使其他车辆及行人误解的程度的光量。(实施方式2)图9是实施方式2中的灯具控制的流程图,在本实施方式2中,作为本发明所涉及的第I及第2点灯状态的控制而对点灯定时进行控制。点灯定时是如上述所示从开始辅助灯即转向灯的点灯至达到规定的光量为止的时间、以及从开始熄灯至完全熄灯为止的时间,在这里,定义为如后述所示使灯的照射光量伴随着时间的经过而逐渐增加直至达到规定的光量为止的时间。有时也将该时间称为时间常数。此外,对于与实施方式I相同的步骤SI S3,省略图示。在步骤S4中,信息信号判定部I对所输入的信息信号进行判定。在仅输入主信息信号时,行进方向·行驶状况判定部2基于该主信息信号对本车辆的行进方向进行判定(S5A)。在此基础上,辅助灯控制部4的点灯定时控制部42使该判定的行进方向侧的转向灯LCL或者RCL在第I点灯定时点灯(S7A)。例如,在判定为主信息信号为来自转向指示灯开关SWT的信息信号且本车辆向左方向进行行进变更时,如图6 Ca)所示,使左转向灯LCL点灯而得到配光图案Pd,但此时如图10 (a)所示,如果伴随着转向指示灯开关SWT的接通而输入转弯信号,则进行点灯控制,以在瞬间(大致O秒)以成为规定的照射光量的第I点灯定时进行点灯。如上述所示,通过使本车辆的行进方向侧的左转向灯LCL瞬间以规定的照射光量点灯,从而可以将本车辆的前方区域以及作为行进方向的左侧区域迅速地以规定的照射光量明亮地照明,从而确保本车辆行驶中的安全。当然在向右方向变更行进方向的情况下,通过对点灯定时进行控制,以使右转向灯RCL相同地在第I点灯定时瞬间成为规定的照射光量,从而迅速确保右侧区域的安全。
另一方面,在步骤S4中,在判定为所输入的信息信号是主信息信号和辅助信息信号这两者时,基于行进方向 行驶状况判定部2的行进方向判定(S5B),点灯定时控制部42使行进方向的转向灯在第I点灯定时点灯。与此同时,根据基于所输入的辅助信息信号的行驶状况的判定,使与行进方向相反的一侧的转向灯在第2点灯定时点灯(S8A)。在图6(c)的例子中,使左转向灯LCL在第I点灯定时点灯,使右转向灯RCL在第2点灯定时点灯。该第2点灯定时的点灯控制,如图10 (b)所示,是照射光量的增加持续时间长的点灯定时控制,即,即使开始转向灯的点灯,也不会瞬间成为规定的照射光量,而是经过与第I点灯定时相比较长的时间,在这里经过I秒而逐渐使照射光量增加,在规定的时间后,例如在I秒后成为规定的照射光量下的点灯状态。如上述所示,通过使本车辆的行进方向侧的左转向灯LCL在第I点灯定时瞬间以规定的照射光量点灯,从而可以将本车辆的前方区域以及行进方向的区域迅速以规定的照射光量明亮地照明,确保本车辆行驶中的安全。另外,由于与行进方向相反的一侧的右转向灯RCL在第2点灯定时点灯,所以确保该与行进方向相反的一侧的区域的安全,并且由于该相反侧的右转向灯RCL的照射光量的增加持续时间长,所以与如第I点灯定时控制所示以使照射光量瞬间增加的状态点灯的情况相比,灯的醒目性较低,其他车辆及行人等即使观察到该转向灯的点灯,也使得误解为该车辆向相反侧变更行进方向的情况变少,也不会采取不符合安全性的错误应对。另一方面,在步骤S4中,在判定为所输入的信号为辅助信息信号时,在行进方向 行驶状况判定部2中对行驶状况进行判定(S5C),不进行行进方向的判定。在此情况下,辅助灯控制部4的点灯定时控制部42使左右的转向灯LCL、RCL分别在第2点灯定时点灯(S9A)。在左右的转向灯LCL、RCL按照第2点灯定时进行点灯的情况下,由于上述转向灯的醒目性较低,所以即使其他车辆及行人等观察到转向灯的点灯,也使得误解为该车辆向左或右变更行进方向的情况变少,也不会采取不符合安全性的错误应对。在该点灯定时控制的情况下,如图6 (b)所示,不会由于左右的转向灯LCL、RCL的点灯而使驾驶员产生不舒适感,并且可以确认左右的安全。在本实施方式2中,在本车辆的驾驶员要向左变更行进方向时,转向操作或转弯指示操作产生延迟的情况下,先根据辅助信息信号的面部朝向检测信号,检测出驾驶员对左右进行了确认这一情况,通过根据基于该面部朝向检测信号的行驶状况的判定,使左右的转向灯LCL、RCL在第2点灯定时点灯,从而使两个转向灯的照射光量逐渐地增加,驾驶员可以对左右的安全进行确认。此时,当然即使其他车辆及行人等观察到该转向灯的点灯,也很少会误解为该车辆向左或右变更行进方向。并且,此后基于转弯指示操作的转弯信号或转向操作的转向操纵角信号这样的主信息信号,通过第I点灯定时对作为行进方向侧的左侧的转向灯LCL进行点灯控制,并设为规定的照射光量,从而可以将行进方向瞬间明亮地照明,确保左侧的安全性。对于本实施方式2中的第I点灯定时和第2点灯定时,也可以使熄灯时的定时(时间常数)不同。例如,如图10 (a)、(b)所示,在第2点灯定时中,将直至灯完全熄灯为止的时间(熄灯时间)设为3秒,设定为比第I点灯定时中的熄灯时间的2秒长。通过缩短行进方向侧的转向灯的熄灯时间,从而提高该灯熄灯时的醒目性,即其他车辆及行人等关注该灯的熄灯的程度,与此相反降低对行进方向的相反侧的灯熄灯的关注程度,由此,也使得误解为本车辆向相反侧变更行进方向的情况变少,在防止采取不符合安全性的错误应对方面 是有效的。(实施方式3)图11是实施方式3中的灯具控制的流程图,在本实施方式3中,作为对于辅助灯的第I及第2点灯状态的控制,是将实施方式I的照射光量的控制和实施方式2的点灯定时的控制组合后的控制。此外,对于与实施方式I相同的步骤SI S3,省略图示。由于在本实施方式3中是实施方式1、2的组合,所以省略详细的说明,但在输入主信息信号时,在对行进方向进行判定后(S5A),进行控制,以使基于该主信息信号判定的行进方向侧的左右某一个转向灯LCL或RCL在第I点灯状态下,即如图12 (a)所示以第I照射光量且在第I点灯定时进行点灯。或者,以第I照射光量进行点灯或在第I点灯定时进行点灯(S7B)。另一方面,在输入主信息信号和辅助信息信号时,基于主信息信号对行进方向进行判定后(S5B),基于该判定,使行进方向侧的转向灯以第I照射光量且在第I点灯定时点灯。或者,以第I照射光量或在第I点灯定时点灯。另外,使与行进方向相反的一侧的转向灯在第2点灯状态下,即如图12 (b)所示以第2照射光量且在第2点灯定时点灯。或者,以第2照射光量点灯或在第2点灯定时进行点灯(S8B)。另一方面,在所输入的信息信号为辅助信息信号的情况下,对行驶状况进行判定后(S5C),使左右的转向灯LCL、RCL在第2点灯状态下,即以第2照射光量且在第2点灯定时进行点灯。或者,以第2照射光量点灯或在第2点灯定时点灯(S9B)。如上述所示,在实施方式3中,对于第I和第2点灯状态,通过将实施方式I的照射光量和实施方式2的点灯定时控制进行组合,从而可以使左右的转向灯LCL、RCL点灯时的醒目性,即其他车辆及行人等对该转向灯的关注度变化,可以实现本发明中最优选的点灯状态下的点灯控制。可以构成为,对于上述第I和第2照射光量以及第I和第2点灯定时,在灯具控制单元ECU中适当选择任一个或者将两者组合而进行设定。例如,可以构成为,基于由车速传感器检测出的车速及由导航装置检测出的道路信息等辅助信息信号,对本车辆正在行驶的周边环境进行判定,基于判定的周围环境,选择照射光量的控制或点灯定时的控制,或者进行将两者并用等的适当的控制。在以上的实施方式I 3中,作为本发明中的主灯和辅助灯,对前照灯和转向灯的例子进行了说明,但并不限于上述灯具,只要主灯是对本车辆的直行通过方向进行照明的灯具,辅助灯是对本车辆的侧方进行照明的灯具即可,并不受灯具的名称限制。另外,对于实施方式1、3的辅助灯,只要是可以控制照射光量的灯具即可,对于实施方式2、3的辅助灯,只要是可以控制点灯定时的灯具即可,对于放电灯、白炽灯、发光元件灯等灯具种类,并不受到限定。另外,针对辅助灯所控制的照射光量及点灯定时,并不限定于实施方式所记载的50%或时间常数的值,可以设定为任意不同的值。例如,也可以根据车辆行驶时的车速及 周围环境的亮度等而适当地进行可变控制。工业实用性本发明可以应用于具有分别设置于车辆的左右并用于对该车辆的侧方区域进行照明的辅助灯的车辆的灯具控制装置中。
权利要求
1.一种车辆的灯具控制装置,其与车辆的行驶状况相对应而对分别设置在车辆左右的辅助灯进行灯具控制, 其特征在于, 具有控制单元,其基于由转弯信号或者转向操纵角信号构成的主信息信号,将辅助灯控制为第I点灯状态,基于除了主信息信号以外的辅助信息信号,将辅助灯控制为与第I点灯状态相比醒目性较低的第2点灯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车辆的灯具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I点灯状态的控制是使辅助灯以规定的第I照射光量点灯的控制,所述第2点灯状态的控制是使辅助灯以与第I照射光量相比为低光量的第2照射光量点灯的控制。
3.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车辆的灯具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I点灯状态的控制是使辅助灯在规定的第I点灯定时进行点灯的控制,第2点灯状态的控制是使辅助灯在与第I点灯定时相比持续时间长的第2点灯定时进行点灯的控制。
4.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车辆的灯具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I点灯状态的控制是使辅助灯在第I点灯定时和/或以规定的第I照射光量点灯的控制,第2点灯状态的控制是使辅助灯在与第I点灯定时相比持续时间长的第2点灯定时和/或以与第I照射光量相比为低光量的第2照射光量进行点灯的控制。
5.根据权利要求I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的灯具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输入了所述主信息信号时,使与基于该主信息信号判定的车辆的行进方向相同侧的辅助灯,以所述第I点灯状态进行点灯。
6.根据权利要求I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的灯具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输入了所述主信息信号和辅助信息信号时,使与基于所述主信息信号判定的车辆的行进方向相同侧的辅助灯,以所述第I点灯状态进行点灯,使相反侧的辅助灯以所述第2点灯状态进行点灯。
7.根据权利要求I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的灯具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输入了所述辅助信息信号时,使所述左右的辅助灯分别以所述第2点灯状态进行点灯。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车辆的灯具控制装置,其通过对设置于车辆左右的辅助灯进行控制而确保安全,另一方面,防止由该辅助灯的点灯引起的不必要的混乱。其具有对左右的辅助灯进行灯具控制的灯具控制单元,基于由转弯信号或者转向操纵角信号构成的主信息信号,使辅助灯以第1点灯状态点灯,基于除了主信息信号以外的辅助信息信号,使辅助灯以与第1点灯状态相比醒目性较低(显著性较低)的第2点灯状态点灯。例如,通过使行进方向侧的辅助灯以第1照射光量点灯,确保行进方向的安全,使两侧或者与行进方向相反的一侧的辅助灯以与第1照射光量相比较低的第2照射光量进行点灯,从而防止使驾驶员感到不舒适感且防止使其他车辆及行人产生误解。
文档编号B60Q1/12GK102806869SQ20121017712
公开日2012年12月5日 申请日期2012年5月31日 优先权日2011年5月31日
发明者多多良直久 申请人:株式会社小糸制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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