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电动卡车的底盘组件及具有其的电动卡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896757阅读:261来源:国知局
用于电动卡车的底盘组件及具有其的电动卡车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用于电动卡车的底盘组件及具有其的电动卡车。所述用于电动卡车的底盘组件包括:车架;货厢,所述货厢支撑在所述车架的上方;以及动力电池,所述动力电池设在所述车架上且在所述电动卡车高度方向上全部位于所述车架与所述货厢之间用于为所述电动卡车提供电能。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用于电动卡车的底盘组件,通用性能好,且设计、制造成本低,方便电动卡车的改装。
【专利说明】用于电动卡车的底盘组件及具有其的电动卡车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辆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用于电动卡车的底盘组件及具有该用于电动卡车的底盘组件的电动卡车。

【背景技术】
[0002]相关技术中,电动卡车对动力电池需求量多,导致动力电池需要占用电动卡车较大空间,使电动卡车的底盘通用性差,改装(例如,从物流车改装成洒水车或扫地车)困难,改装成本高。同时,动力电池若全部布置在货厢与驾驶室之间,会造成货厢尺寸为非标准尺寸,且装货空间减小。鉴于上述原因,用于电动卡车的底盘组件存在改进空间。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结构简单、通用性好的用于电动卡车的底盘组件。
[0004]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具有所述用于电动卡车的底盘组件的电动卡车。
[000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一方面提出一种用于电动卡车的底盘组件,所述用于电动卡车的底盘组件包括:车架;货厢,所述货厢支撑在所述车架的上方;以及动力电池,所述动力电池设在所述车架上且在所述电动卡车高度方向上全部位于所述车架与所述货厢之间用于为所述电动卡车提供电能。
[0006]这样的动力电池布置方式,充分利用了货厢与车架之间的空间,不会占用货厢的可利用空间(例如,装货空间或收纳空间),货厢可采用标准尺寸,可以方便地将其它用途的电动卡车改装为物流车。由此,用于电动卡车的底盘组件的通用性能好,且设计、制造成本低,方便电动卡车的改装。
[0007]另外,根据本实用新型上述的用于电动卡车的底盘组件还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术特征:
[0008]所述车架包括沿左右方向间隔开设置的左纵梁和右纵梁,所述动力电池在垂直于所述电动卡车高度方向的平面的正投影位于所述左纵梁在所示平面的正投影和所述右纵梁在所示平面的正投影之间。这样更加方便电动卡车的改装。
[0009]所述车架包括第一段和第二段,所述第二段位于所述第一段的后方,所述动力电池安装在所述第一段上,所述第二段适于安装举升所述货厢的举升装置。这样更加方便电动卡车的改装。
[0010]可选地,所述举升装置为液压顶杆。
[0011]可选地,所述车架和所述货厢通过副车架相连。
[0012]所述动力电池的前端不超出所述货厢的前表面。由此动力电池不会占用货厢与驾驶室之间的空间,从而不会对货厢的尺寸以及货厢的装货空间产生影响,制造成本低。
[0013]所述动力电池包括多个电池包,多个所述电池包关于所述电动卡车的纵向中心线对称布置。由此更符合电动卡车的整车载荷的分配要求,载荷分配更均匀。
[0014]所述动力电池可拆卸地设在所述车架上。这样可以方便动力电池的更换和维修。
[0015]所述用于电动卡车的底盘组件还包括电池安装件,所述电池安装件固定在所述车架上,多个所述电池包可拆卸地设在所述电池安装件上。这样可以方便电池包的更换和维修。
[0016]所述动力电池的上表面与所述货厢的下表面间隔开。由此有利于保护动力电池,防止动力电池受到磕碰,提升动力电池的安全性。
[0017]本实用新型的第二方面提出一种电动卡车。所述电动卡车包括第一方面所述的用于电动卡车的底盘组件。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8]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电动卡车的正视图。
[0019]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电动卡车的侧视图。
[0020]图3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电动卡车在未安装货厢时的俯视图
[0021]附图标记:
[0022]电动卡车100、底盘组件10、车架1、左纵梁11、右纵梁12、横梁13、第一段14、第二段15、货厢2、前表面21、下表面22、动力电池3、前端31、上表面32、副车架4、前车轮51、后车轮52、驾驶室6

【具体实施方式】
[0023]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24]下面参照图1-图3描述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用于电动卡车100的底盘组件10。如图1-图3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用于电动卡车100的底盘组件10包括车架1、货厢2和动力电池3。
[0025]货厢2支撑在车架I的上方。这里需要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中的货厢2可以作广义理解,货厢2可以用于承载货物或作为收纳空间或作为安装其它部件的载体,货厢2根据其所在电动卡车100的用途不同而不同,例如,当电动卡车100为物流车时,货厢2用于装载货物,当电动卡车100为洒水车时,货厢2用于收纳水,当电动卡车100为扫地车时,货厢2用于收纳垃圾或者作为扫把等旋转部件的安装载体。
[0026]动力电池3设在车架I上用于为电动卡车100提供电能以为驱动电动卡车100行走提供驱动能量。动力电池3在电动卡车100高度方向上全部位于车架I与货厢2之间。其中,电动卡车100的高度方向也就是图1和图2中所示的上下方向。
[0027]也就是说,动力电池3安装在车架I上,且动力电池3在上下方向上全部位于车架I与货厢2之间。这样的动力电池3布置方式,充分利用了货厢2与车架I之间的空间,不会占用货厢2的可利用空间(例如,装货空间或收纳空间),货厢2可采用标准尺寸,可以方便地将其它用途的电动卡车100改装为物流车。由此,用于电动卡车100的底盘组件10的通用性能好,且设计、制造成本低,方便电动卡车100的改装。
[0028]进一步地,如图2所示,车架I包括沿左右方向间隔开设置的左纵梁11和右纵梁
12。动力电池3在垂直于电动卡车100高度方向的平面的正投影位于左纵梁11在所述平面的正投影与右纵梁12在所述平面的正投影之间。也就是说,在该垂直于电动卡车100高度方向的平面内,动力电池3的正投影的宽度小于左纵梁11的正投影与右纵梁12的正投影之间的距离。换言之,在该平面内,动力电池3的正投影始终位于左纵梁11的正投影与右纵梁12的正投影之间限定出的区域内。
[0029]这样,车架I的两侧,也就是左纵梁11的左侧和右纵梁12的右侧均空置出来,从而方便电动卡车100的改装。具体而言,电动卡车100为扫地车时,在左纵梁11的左侧和右纵梁12的右侧的区域需要布置旋转扫把和/或吸尘装置和/或洒水装置,当左纵梁11的左侧和右纵梁12的右侧均空置出来后,便于布置旋转扫把和/或吸尘装置和/或洒水装置,从而方便电动卡车100的改装,进一步提升用于电动卡车100的底盘组件10的通用性。
[0030]如图2所示,左纵梁11和右纵梁12之间还连接有多根横梁13,从而为电动卡车100的其它部件提供安装载体,且可进一步提升车架I的结构强度。
[0031 ] 更进一步地,如图3所示,车架I沿前后方向可以包括第一段14和第二段15,第二段15位于第一段14后方,动力电池3安装在第一段14上,第二段15适于安装举升货厢2的举升装置(图未示出)。可选地,举升装置可以为液压顶杆。由此,第二段15适于用来安装举升装置,从而方便电动卡车100的改装,具体而言,环卫车需要举升装置举升的货厢2以倾倒垃圾,而在车架I的第二段15预留出安装该举升装置的空间将更便于电动卡车100改装为环卫车。
[0032]下面参照图1-图3详细描述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用于电动卡车100的底盘组件10。如图1-图3所示,用于电动卡车100的底盘组件10包括:车架1、货厢2、动力电池3、副车架4。
[0033]动力电池3设在车架I上,货厢2支撑在车架I上,车架I与货厢2通过副车架4相连,使货厢2与车架I之间的空间进一步增大。动力电池3在电动卡车100的高度方向上全部位于车架I与货厢2之间。
[0034]如图1和图3所示,动力电池3的前端31不超出货厢2的前表面21,也就是说,在前后方向上动力电池3的前端31与货厢2的前表面21平齐或者位于货厢2的前表面21之后。由此动力电池3不会占用货厢2与驾驶室6之间的空间,从而不会对货厢2的尺寸以及货厢2的装货空间产生影响,制造成本低。
[0035]进一步地,如图1所示,动力电池3的上表面32与货厢2的下表面22间隔开,由此有利于保护动力电池3,防止动力电池3受到磕碰,提升动力电池3的安全性。
[0036]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具体的实施例中,动力电池3可以包括多个电池包(图未示出),多个电池包关于电动卡车100的纵向中心线(如图3中的线L)对称布置,从而不仅布置方便且动力电池3的安全性高,同时多个电池包的对称布置更符合电动卡车100的整车载荷分配要求,载荷分配更均匀。其中,纵向即前后方向。
[0037]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可选的实施例中,动力电池3可拆卸地设在车架I上,从而方便动力电池3的更换和维修。
[0038]在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些可选的实施例中,用于电动卡车100的底盘组件10还可以包括电池安装件(图未示出),电池安装件可以固定在车架I上,例如焊接固定或通过螺栓固定。多个电池包分别可拆卸地设在电池安装件上,由此可以简化车架I的结构,方便电池包的更换和维修。具体地,电池安装件可以包括可动部分和固定部分,可动部分可滑动地设在固定部分上,例如,固定部分与可动部分之间通过滑轨相连,其中固定部分固定在车架I上,电池包可拆卸地设在可动部分上,由此更加便于电池包的拆卸、安装以及维修。
[0039]简言之,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用于电动卡车100的底盘组件10,通用性能好,不影响货厢2的尺寸以及装货空间,便于电动卡车100的改装,动力电池3维修更换方便。
[0040]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电动卡车100。电动卡车100包括上述实施例所述的用于电动卡车100的底盘组件10,从而具有改装方便,改装费用低且结构简单等优点。可选地,电动卡车100可以在物流车、扫地车、环卫车、洒水车等车型之间方便地改装。
[0041]电动卡车100的驾驶室6、前车轮51、后车轮52的结构、布置位置以及工作原理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均为已知,在此不再详细叙述。
[0042]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 “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43]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0044]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45]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0046]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0047]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电动卡车的底盘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车架; 货厢,所述货厢支撑在所述车架的上方;以及 动力电池,所述动力电池设在所述车架上且在所述电动卡车高度方向上全部位于所述车架与所述货厢之间用于为所述电动卡车提供电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电动卡车的底盘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车架包括沿左右方向间隔开设置的左纵梁和右纵梁,所述动力电池在垂直于所述电动卡车高度方向的平面的正投影位于所述左纵梁在所示平面的正投影和所述右纵梁在所示平面的正投影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电动卡车的底盘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车架包括第一段和第二段,所述第二段位于所述第一段的后方,所述动力电池安装在所述第一段上,所述第二段适于安装举升所述货厢的举升装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电动卡车的底盘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举升装置为液压顶杆。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电动卡车的底盘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车架和所述货厢通过副车架相连。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电动卡车的底盘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电池的前端不超出所述货厢的前表面。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电动卡车的底盘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电池包括多个电池包,多个所述电池包关于所述电动卡车的纵向中心线对称布置。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电动卡车的底盘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电池可拆卸地设在所述车架上。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电动卡车的底盘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电池安装件,所述电池安装件固定在所述车架上,多个所述电池包可拆卸地设在所述电池安装件上。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电动卡车的底盘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电池的上表面与所述货厢的下表面间隔开。
11.一种电动卡车,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电动卡车的底盘组件。
【文档编号】B60K1/04GK203974515SQ201420364106
【公开日】2014年12月3日 申请日期:2014年7月2日 优先权日:2014年7月2日
【发明者】杜京杰, 贺林, 李燕, 陈川, 张健, 杨滨 申请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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