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动车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27102阅读:234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动车结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电动车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电动车结构。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进步,现如今电动车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电动车由电能作为动力源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而且还节能环保,电动车中电瓶是重要的元件,使用前需要给电动车的电瓶充足电,许多情况下,电动车的电瓶需要拿出,从而方便对电瓶进行充电,传统的电瓶都是直接卡进电动车体中,电瓶与电动车体直接的缝隙狭小,这样当需要拿出或者装进时,电瓶外部容易于电动车体之间发生摩擦,从而使拿出或者装进费力,当缝隙直接有沙子等颗粒状物品进入时,更加难以将电瓶拿出,因此传统的电动车存在一定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动车结构,能够克服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

根据本发明,本发明装置的一种电动车结构,包括电动车体以及电瓶,所述电动车体中设置入口面对左端的装接腔,所述装接腔左端部通过铰链可向左开启的挡板,所述挡板左下端还设置有提拉槽,所述装接腔右端部前后对应固定设置有竖立限动臂,所述装接腔还可滑动地安装有顶紧板,所述顶紧板与所述装接腔右端部之间固定连接有第一弹性件,所述顶紧板中前后对应设置有与所述竖立限动臂相配合的联槽,所述装接腔底端中设置有平直限动装置,所述平直限动装置包括固定设置在所述装接腔底端且入口向上的竖立滑接槽以及滑动安装在所述竖立滑接槽中的滑接块,所述滑接块前后对应设置有平直限动臂,所述滑接块底端与所述竖立滑接槽之间固定安装有第二弹性件,所述滑接块中还设置有入口向右的打开槽,所述打开槽中设置有第一斜角面,所述装接腔底端中还设置有与所述打开槽相配合的打开装置;所述电瓶右端面前后对应设置有入口向右且与所竖立限动臂相配合的竖立限动槽,所述电瓶底端中前后对应设置有入口向下且与所述平直限动臂相配合的平直限动槽。

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打开装置包括设置在所述装接腔底端中且通接所述竖立滑接槽相通接的平直滑接槽以及滑动安装在所述平直滑接槽中的打开滑接块,所述打开滑接块中设置有入口向右的内螺状孔,所述内螺状孔中螺纹配合安装有螺状杆,所述螺状杆右端与固定安装在所述平直滑接槽右端的马达连接,所述打开滑接块左端设置有与所述第一斜角面相配合的打开斜角面。

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平直限动臂上端设置有第二斜角面,所述电瓶右端下方设置有与所述第二斜角面相配合的第三斜角面。

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联槽的尺寸超出所述竖立限动臂的横截面尺寸。

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所述竖立限动臂左端面设置有导接斜角面。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电瓶被推入到装接腔中时,第三斜角面会与第二斜角面相配合,并将平直限动臂逐渐向下挤压而使平直限动臂缩回至竖立滑接槽中,从而允许电瓶继续向右推进,电瓶继续向右推进后可顶压顶紧板克服第一弹性件的弹力而相右滑动,顶紧板向右滑动后,竖立限动臂先穿过联槽并插入到竖立限动槽中,当平直限动臂从竖立滑接槽伸入到平直限动槽中时,停止推动电瓶,此时,顶紧板在第一弹性件的弹力作用下,将电瓶朝左推动并与平直限动臂相抵靠,因此,平直限动臂可限制电瓶向左滑动,而竖立限动臂与竖立限动槽的配合,使电瓶固定牢固,因此可在装接腔与电瓶之间设置缝隙,从而方便拿出和装进电瓶,不会因为电瓶与装接腔产生摩擦而使拿出和装进电瓶费力;

2.需要取出电瓶时,马达可驱动打开滑接块向左滑动,由于打开斜角面插入到打开槽中与第一斜角面相配合,因此,打开滑接块继续向左滑动后可驱动滑接块向下滑动,从而使平直限动臂缩回至竖立滑接槽中而允许电瓶向左拉出,使用非常简单;

3.本发明装置结构紧凑、运行稳定、使拿出和装进电瓶更加轻便。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发明的一种电动车结构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一种电动车结构中的电动车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的一种电动车结构中的电瓶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的一种电动车结构中的滑接块的左视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发明的一种电动车结构中电动车体1的左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中公开的所有特征,或公开的所有方法或过程中的步骤,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本说明书(包括任何附加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别叙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类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换。即,除非特别叙述,每个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类似特征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如图1-5所示,本发明的一种电动车结构,包括电动车体1以及电瓶3,所述电动车体1中设置入口面对左端的装接腔10,所述装接腔10左端部通过铰链101可向左开启的挡板102,所述挡板102左下端还设置有提拉槽103,所述提拉槽103用于方便将挡板102开启,所述装接腔10右端部前后对应固定设置有竖立限动臂18,所述装接腔10还可滑动地安装有顶紧板19,所述顶紧板19与所述装接腔10右端部之间固定连接有第一弹性件191,所述顶紧板19中前后对应设置有与所述竖立限动臂18相配合的联槽190,所述装接腔10底端中设置有平直限动装置,所述平直限动装置包括固定设置在所述装接腔10底端且入口向上的竖立滑接槽11以及滑动安装在所述竖立滑接槽11中的滑接块21,所述滑接块21前后对应设置有平直限动臂23,所述滑接块21底端与所述竖立滑接槽11之间固定安装有第二弹性件12,所述滑接块21中还设置有入口向右的打开槽22,所述打开槽22中设置有第一斜角面220,所述装接腔10底端中还设置有与所述打开槽22相配合的打开装置;所述电瓶3右端面前后对应设置有入口向右且与所竖立限动臂18相配合的竖立限动槽31,所述电瓶3底端中前后对应设置有入口向下且与所述平直限动臂23相配合的平直限动槽32。

有益地,所述打开装置包括设置在所述装接腔10底端中且通接所述竖立滑接槽11相通接的平直滑接槽13以及滑动安装在所述平直滑接槽13中的打开滑接块16,所述打开滑接块16中设置有入口向右的内螺状孔,所述内螺状孔中螺纹配合安装有螺状杆15,所述螺状杆15右端与固定安装在所述平直滑接槽13右端的马达14连接,所述打开滑接块16左端设置有与所述第一斜角面220相配合的打开斜角面17。

有益地,所述平直限动臂23上端设置有第二斜角面231,所述电瓶3右端下方设置有与所述第二斜角面231相配合的第三斜角面33。

有益地,所述联槽190的尺寸超出所述竖立限动臂18的横截面尺寸,从而允许所述竖立限动臂18穿过所述联槽190。

有益地,所述竖立限动臂18左端面设置有导接斜角面180,从而方便伸入到所述联槽190中。

初始状态时,所述滑接块21在所述第二弹性件12的作用下被向上顶压而使所述平直限动臂23的第二斜角面231伸入到所装接腔10中,所述打开滑接块16完全收缩在所述平直滑接槽13中,而所述顶紧板19在所述第一弹性件191的作用下被向左顶压,而所述竖立限动臂18未插入到所述联槽18中;

当所述电瓶3被推入到所述装接腔10中时,所述第三斜角面33会与所述第二斜角面231相配合,并将所述平直限动臂23逐渐向下挤压而使所述平直限动臂23缩回至所述竖立滑接槽11中,从而允许所述电瓶3继续向右推进,所述电瓶3继续向右推进后可顶压所述顶紧板19克服所述第一弹性件191的弹力而相右滑动,所述顶紧板19向右滑动后,所述竖立限动臂18先穿过所述联槽190并插入到所述竖立限动槽31中,当所述平直限动臂23从所述竖立滑接槽11伸入到所述平直限动槽32中时,停止推动所述电瓶3,此时,所述顶紧板19在所述第一弹性件191的弹力作用下,将所述电瓶3朝左推动并与所述平直限动臂23相抵靠,因此,所述平直限动臂23可限制所述电瓶3向左滑动,而所述竖立限动臂18与所述竖立限动槽31的配合,所述电瓶3固定牢固;

需要取出所述电瓶3时,启动所述马达14,所述马达14带动所述螺状杆15转动,所述螺状杆15可驱动所述打开滑接块16向左滑动,并使所述打开斜角面17插入到所述打开槽22中与所述第一斜角面220相配合,所述打开滑接块16继续向左滑动后可驱动所述滑接块21向下滑动,从而使所述平直限动臂23缩回至所述竖立滑接槽11中而允许所述电瓶3向左拉出,所述电瓶3取出后,所述所述马达14带动所述螺状杆15反向转动并驱动所述打开滑接块缩回至所述平直滑接槽13中。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电瓶被推入到装接腔中时,第三斜角面会与第二斜角面相配合,并将平直限动臂逐渐向下挤压而使平直限动臂缩回至竖立滑接槽中,从而允许电瓶继续向右推进,电瓶继续向右推进后可顶压顶紧板克服第一弹性件的弹力而相右滑动,顶紧板向右滑动后,竖立限动臂先穿过联槽并插入到竖立限动槽中,当平直限动臂从竖立滑接槽伸入到平直限动槽中时,停止推动电瓶,此时,顶紧板在第一弹性件的弹力作用下,将电瓶朝左推动并与平直限动臂相抵靠,因此,平直限动臂可限制电瓶向左滑动,而竖立限动臂与竖立限动槽的配合,使电瓶固定牢固,因此可在装接腔与电瓶之间设置缝隙,从而方便拿出和装进电瓶,不会因为电瓶与装接腔产生摩擦而使拿出和装进电瓶费力;

需要取出电瓶时,马达可驱动打开滑接块向左滑动,由于打开斜角面插入到打开槽中与第一斜角面相配合,因此,打开滑接块继续向左滑动后可驱动滑接块向下滑动,从而使平直限动臂缩回至竖立滑接槽中而允许电瓶向左拉出,使用非常简单;

本发明装置结构紧凑、运行稳定、使拿出和装进电瓶更加轻便。

以上所述,仅为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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