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轨道作业车,适于在轨道上行走,其特征在于,包括:
框架,所述框架包括一顶壁和两个侧壁,所述顶壁和所述两个侧壁形成一凹部,所述凹部适于跨坐在所述轨道上;
走行部,所述走行部设置在所述顶壁和所述轨道的顶面之间,适于在所述轨道的顶面上行走并支撑所述框架;
导向组件,所述导向组件设置在所述侧壁和所述轨道的侧表面之间,适于在所述轨道的侧表面上行走;
驱动装置,所述驱动装置安装在所述框架上,适于驱动所述走行部在所述轨道上行走;
支撑部,所述支撑部安装在所述框架上,适于搭载检修人员和/或设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轨道作业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走行部包括走行前部和走行后部,所述走行前部和所述走行后部中的至少一个被所述驱动装置驱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轨道作业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走行前部包括并排设置的第一走行轮和第二走行轮、第一轮轴,所述第一轮轴固定在所述框架上,所述第一走行轮和所述第二走行轮可枢转的设置在所述第一轮轴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轨道作业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走行后部包括并排设置的第三走行轮和第四走行轮、第二轮轴,所述第二轮轴固定在所述框架上,所述第三走行轮和所述第四走行轮可枢转的设置在所述第二轮轴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轨道作业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组件为多个,多个所述导向组件对称设置,且位于所述轨道的两侧。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轨道作业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部包括支撑上部和支撑下部,所述支撑上部固定于所述框架的顶壁。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轨道作业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下部包括固定臂和支撑框,所述固定臂的顶端固定于所述框架的顶壁,所述支撑框固定在所述固定臂的底端。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轨道作业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上部位于所述框架的正上方,所述支撑框位于所述框架的正下方。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轨道作业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装置包括电机和传动齿轮,所述电机带动所述传动齿轮,驱动所述走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