煞车把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074862阅读:310来源:国知局
煞车把手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揭露一种煞车把手,其具有组装座、柄体及扳动部。组装座组装在自行车握把上,柄体枢装于组装座,扳动部则突出设置于柄体;扳动部具有扳动面。自行车握把具有一第一把位及一第二把位。柄体相对该第一把位具有一握距。扳动面面朝向握持于该第二把位的至少一指腹。当自行车握把有二种以上握持把位时,柄体可提供握持于第一把位时的煞车,而扳动部可提供握持于第二把位时的煞车,藉此达到提供握持于不同自行车把位时的煞车。
【专利说明】煞车把手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是有关于一种煞车把手,且特别是有关于一种提供多个煞车把位的煞车把手。
【背景技术】
[0002]单车运动越来越多人投入,有许多消费者希望享受轻快的骑乘,但又害怕公路车弯把的设计。因为传统的公路车弯把可分为三部分,其一是约略平行骑士肩膀的横段,其二是接续横段末段向前弯曲的平弯段,其三是接续平弯段末段转而向下弯曲的下弯段,而传统的公路车煞车则仅装置在下弯段前方,当骑乘者使用较轻松骑姿而将手握持于横段时会无法使用煞车,需先改变握持把位,将手移至下弯段附近才能煞车。正因为需要变换握持把位才能煞车,当需要紧急煞车时有应变不及的疑虑,造成许多人害怕使用公路车弯把。
[0003]于是市面上出现一种煞车辅助把手,装置在公路车握把横段,让使用者握持于横段时能够煞车。
[0004]然而,目前市面上的煞车辅助把手,本身仍仅能提供握持于把手横段此单一把位的煞车。对公路车休闲骑士而言,平时也常轻松握持于握把平弯段,当需要煞车时仍需要改变把位,改握至下弯段以使用一般煞车或改握至横段以使用煞车辅助把手。此操作仍然不方便,握持于平弯段时仍然需要变换把位才能煞车,在需要紧急煞车时仍有应变不及的疑虑。
[0005]又市面上煞车辅助把手多为配合越野公路车的设计,握距大,而不利于女性或手较小者操作。
实用新型内容
[0006]因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煞车把手,以提供握持于自行车握把不同把位时的煞车方式,亦能提供较小握距。
[0007]依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为一种煞车把手,其定位于一自行车握把,并具有一组装座、一柄体及一扳动部。其中组装座组装在自行车握把上,柄体枢设于组装座,扳动部突出设置于柄体,其中扳动部具有一扳动面。自行车握把具有一第一把位及一第二把位,当握持于第一把位时,手指可拨动柄体而煞车,此柄体相对于第一把位的距离为一握距;当握持于第二把位时,扳动面面朝向握持于该第二把位的至少一指腹,手指可拨动扳动部的扳动面而煞车。藉由柄体及扳动部,此煞车把手本身可提供握持于不同把位时的煞车方式。
[0008]依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可组装于公路车弯把,其中组装座可组装于公路车弯把的横段,柄体轴向与弯把横段概成平行,第一把位位于弯把的横段,第二把位位于把的平弯段;于是柄体可提供握持于弯把横段的第一把位的煞车握姿,而扳动部可提供握持于弯把平弯段的第二把位的煞车握姿。故藉由柄体及扳动部,此煞车把手可提供握持于公路车弯把的不同把位时的煞车操作。
[0009]除上述外,更可改变柄体长度,或改变柄体相对于自行车握把的柄体角,使得相较习知技术可形成较短握距;其中依照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的握距可介于85至95毫米。
[0010]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应用不限于公路车握把,亦可应用于一般自行车横把或各种握把,只要自行车握把具有相对应的一第一把位及一第二把位,即可应用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
[0011]故应用本实用新型的煞车把手,不只可提供握持于自行车握把不同把位时的煞车操作,更可以进一步提供较短握距,利于女性或手较小者使用。使得煞车更容易、更方便,也因此提升骑乘安全性。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2]为让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优点与实施例能更明显易懂,所附图式的说明如下:
[0013]图1为绘示一对依照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煞车把手组装于公路车弯把的立体图。
[0014]图2为绘示图1的单侧放大图。
[0015]图3为绘示依照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煞车把手组装于公路车弯把而握持于第二把位时的操作示意图。
[0016]图4为绘示依照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煞车把手组装于公路车弯把的握距关系图。
[0017]图5A为绘示依照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煞车把手组装于另一自行车握把的立体图。
[0018]图5B为绘示依照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煞车把手组装于又一自行车握把的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9]请参照图1,其绘示一对依照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煞车把手900组装于公路车弯把201的立体图,基于左右对称,组件符号仅标示于单侧。公路车弯把201可分为三部份,其一是约略平行骑士肩膀的横段210,其二是接续横段210末段向前弯曲的平弯段220,其三是接续平弯段220末段转而向下弯曲的下弯段230 ;且公路车弯把201具有位于横段210的第一把位240,及位于平弯段220的第二把位250。
[0020]煞车把手900包括一组装座100、一柄体300及一扳动部400。其中组装座100组装于横段210,柄体300枢设于组装座100且与横段210概成平行,扳动部400突出设置于柄体300 (请共同参照图2),且扳动部400具有一扳动面420 (请参照图3)。
[0021]请继续参照图2,其绘示图1的单侧放大图。当握持于第一把位240时,柄体300相对于横段210具有一握距Dl。握距Dl的测量,是自柄体300距其末端一测量距DO处,由柄体外侧量至横段210外侧,其中DO为25晕米。
[0022]另外柄体300具有一柄宽度310,扳动部具有一扳动外径430,扳动外径430为扳动部400的一端点至另一端点的距离,其中柄宽度310小于扳动外径430。
[0023]请参照图3,其绘示依照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煞车把手900组装于公路车弯把201而握持于第二把位250时的操作示意图。其中扳动面420面朝方向N概指向地面G,又可为远离柄体300的方向,且指向握持于第二把位250时的至少一指腹500。当握持于第二把位250时,指腹500可扳动扳动面420,使扳动部400带动柄体300相对于组装座100枢转,完成正常煞车操作。其中扳动面420可呈一平面、一曲面或一配合指腹500的曲面。
[0024]请继续参照图4,其绘示依照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煞车把手900组装于公路车弯把201的握距Dl关系图,其中柄体300具一柄体长度L,及相对公路车弯把201为组装座100所组装处的一柄体角A。握距Dl代表意义为握持于第一把位240,拨动柄体300以正常操作煞车时的第一把位240与柄体300的距离;扳动距D2的测量为自扳动部400外侧量至第二把位250所在的平弯段220 (请同时参照图1)外侧的距离,扳动距D2代表意义为握持于第二把位250,扳动扳动部400以正常操作煞车时的第二把位250与扳动部400的距离。
[0025]其中改变柄体角A的大小,可改变握距Dl的距离,当柄体角A越小,则握距Dl越小;又改变柄体长度L,可改变扳动距D2的距离,当柄体长度L越长,扳动距D2越小。据此可控制握距Dl及扳动距D2在理想范围。依照本实施方式,握距Dl可介于85至95毫米,可为86.7毫米;而扳动距D2可为握持于第二把位250的手指所操作。
[0026]请参照图5A及5B,其各绘示依照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的煞车把手900组装于不同自行车握把200的立体图。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应用,不仅可应用于传统公路车弯把201 (请参照图1至4),更可应用于各式自行车握把200。只要自行车握把200具有相对应的第一把位240及第二把位250,煞车把手900即可提供一握距Dl及一扳动距D2。其中握距Dl为自柄体300距其末端一测量距DO处,由柄体外侧量至自行车握把200外侧的距离,其中DO为25毫米;扳动距D2为自扳动部400外侧量至第二把位250所在的自行车握把200外侧的距离。并可透过调整柄体角A及柄体长度L,控制握距Dl及扳动距D2在理想范围。
[0027]另外,扳动部400与柄体300的结合不限于本实施方式揭露的方法,其连结可为一体连接、螺设、枢设、嵌设、锁固设置或以上的均等方法。
[0028]由上述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可知,应用本实用新型具有下列优点,而使得煞车更容易、更方便,并因此提升骑乘安全性:
[0029]1.可提供握持于自行车握把200不同把位时的正常煞车操作。
[0030]2.可提供较短握距D1,利于女性或手较小者使用。
[0031]3.可提供适当扳动距D2,以配合不同用途的自行车及不同骑士需求。
[0032]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实施方式揭露如上,然其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当可作各种的更动与润饰,因此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当视后附权利要求书所界定者为准。
【权利要求】
1.一种煞车把手,其定位于一自行车握把,该自行车握把具有一第一把位及一第二把位,该煞车把手包含: 一组装座,其组装于该自行车握把; 一柄体,其枢设于该组装座,且该柄体相对该第一把位具有一握距;以及 一扳动部,其突出设置于该柄体,该扳动部具有: 一扳动面,其面朝向握持于该第二把位的至少一指腹。
2.根据权利要求1的煞车把手,其中: 该自行车握把为一公路车弯把; 该第一把位位于该公路车弯把的一横段; 该第二把位位于该公路车弯把的一平弯段; 该组装座组装于该自行车握把的该横段; 该柄体与该横段概成平行。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煞车把手,其中该握距介于85至95毫米。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煞车把手,其中该握距为86.7毫米。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煞车把手,其中该扳动面概朝向地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煞车把手,其中该扳动面面朝向远离该柄体的方向。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煞车把手,其中该扳动部具有一扳动外径,该柄体具有一柄宽度,该扳动外径大于该柄宽度。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煞车把手,其中该扳动面呈一平面。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煞车把手,其中该扳动面呈一配合该指腹的曲面。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煞车把手,其中该扳动部与该柄体为一体连接。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煞车把手,其中该扳动部与该柄体为螺设、枢设、嵌设或锁固设置。
【文档编号】B62L3/02GK203450301SQ201320490593
【公开日】2014年2月26日 申请日期:2013年8月12日 优先权日:2012年8月13日
【发明者】洪嘉良, 罗伟诚 申请人:巨大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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