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方便进行支撑的独轮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44345发布日期:2018-09-14 23:10阅读:33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独轮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方便进行支撑的独轮车。



背景技术:

电动平衡车,又叫体感车、思维车、摄位车等。市场上主要有独轮和双轮两类。其运作原理主要是建立在一种被称为“动态稳定”此种平衡 车的运行是通过用户重心的移动来控制,给用户带来全新的骑行感受,所以在2002年正式 推出时,就深受广大用户的喜爱,即使其售价高昂,却依然抵挡不住人们购买的热潮。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目前市场上的平衡车相较于早期的产品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突破,尤其在重力感应、驱动马达及控制方面已经相当成熟。其中,我国不少研发企业 及个人也对平衡车的发展贡献了自身的力量。

如上所述的平衡车由于只有一个轮子,所以停放不灵活不方便,然而停放时,往往需要找到可以抵靠的固定物,比如墙体,以增加停放状态的稳定性而提出的一种方便进行支撑的独轮车。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方便进行支撑的独轮车,包括主体,所述主体上部设有坐垫,所述坐垫下部设有速度传感器,所述速度传感器下部设有电机驱动器,所述电机驱动器下部设有平衡配重支架,所述平衡配重支架下部设有车轮,所述车轮下部设有平衡感应组件,所述平衡感应组件下部设有轮毂电机,所述轮毂电机下部设有遥控装置,所述遥控装置包括速度显示器,所述速度显示器下部设有车灯按钮,所述车灯按钮下部设有速度调节器,所述速度调节器下部设有定速巡航按钮,所述定速巡航按钮下部设有平衡按钮。

优选的,所述遥控装置内部设有信号传感器。

优选的,所述平衡感应组件连接在车轮下部,所述平衡感应组件内部设有陀螺仪。

优选的,所述轮毂电机连接在平衡感应组件下部,所述轮毂电机内部设有传感器模块和电机驱动模块。

优选的,所述平衡配重支架连接在电机驱动器下部,所述平衡配重支架内部设有配重块。

优选的,所述电机驱动器连接在坐垫下部,所述坐垫内部设有运算模块和速度计数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方便进行支撑的独轮车,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该装置中未涉及部分均与现有技术相同或可采用现有技术加以实现,本实用新型通过遥控装置、平衡感应组件的设置,有利于停放灵活,稳定性强,广泛了人群的需求,从而完善功能多样性,达到最佳使用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独轮车支撑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遥控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主体、2坐垫、3速度显示器、4电机驱动器、5平衡配重支架、6车轮、7平衡感应组件、8轮毂电机、9遥控装置、91速度显示器、92车灯按钮、93速度调节器、94定速巡航按钮、95平衡按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 “顶”、“底”、“内”、 “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参照图1-2,一种方便进行支撑的独轮车,包括主体1,所述主体1上部设有坐垫2,所述坐垫2下部设有速度传感器3,所述速度传感器3下部设有电机驱动器4,所述电机驱动器4下部设有平衡配重支架5,所述平衡配重支架5下部设有车轮6,所述车轮6下部设有平衡感应组件7,所述平衡感应组件7下部设有轮毂电机8,所述轮毂电机8下部设有遥控装置9,所述遥控装置9包括速度显示器91,所述速度显示器91下部设有车灯按钮92,所述车灯按钮92下部设有速度调节器93,所述速度调节器93下部设有定速巡航按钮94,所述定速巡航按钮94下部设有平衡按钮95。

所述遥控装置9内部设有信号传感器,所述平衡感应组件7连接在车轮6下部,所述平衡感应组件7内部设有陀螺仪,所述轮毂电机8连接在平衡感应器7下部,所述轮毂电机8内部设有传感器模块和电机驱动模块,所述平衡配重支架5连接在电机驱动器4下部,所述平衡配重支架5内部设有配重块,所述电机驱动器4连接在坐垫2下部,所述坐垫2内部设有运算模块和速度计数器。

本实用新型中,通过速度传感器3配合遥控装置9的速度显示器91,使用速度传感器3测量的速度显示在速度显示器91上,通过速度调节器93和电机驱动器4来控制车轮6的速度,通过平衡配重支架5和平衡感应组件7达到平衡,从而提高了停放状态的稳定性,降低制造成本,广泛了人群的需求,从而完善功能多样性,达到最佳使用效果。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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