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车铃,其特征在于,包括盖体和底壳;
所述盖体罩设在所述底壳上,且所述盖体和所述底壳转动连接,所述底壳上设置有第一穿孔,所述盖体上对应设置有第二穿孔,以使所述第一穿孔和第二穿孔分别对应套设在车把手上;
所述第一穿孔的内侧壁包括光滑部和摩擦部,所述光滑部自所述第一穿孔套设端向脱离端延伸,以使减小第一穿孔套设在车把手上的摩擦力,所述摩擦部自所述第一穿孔脱离端向套设端延伸,以增加所述第一穿孔脱离车把手的摩擦力。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穿孔内侧壁设置有凸起条,所述光滑部和所述摩擦部位于所述凸起条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铃,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条的数量为四个,四个所述凸起条间隔均布设置在所述第一穿孔内侧壁。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铃,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滑部自所述第一穿孔套设端延伸至第一穿孔中部,所述摩擦部自所述第一穿孔脱离端延伸至第一穿孔中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铃,其特征在于,所述车铃还包括发声组件,所述发声组件包括弹性部和碰撞部,所述弹性部的一端固定在所述盖体上,所述碰撞部设置在所述弹性部的另一端上;
所述底壳上具有凸出的齿结构,所述齿结构用于在所述盖体和底壳相对转动时拨动所述发声组件,使所述弹性部形变,且所述碰撞部在形变过程中与所述盖体碰撞,以发出声响。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铃,其特征在于,盖体上设置有环形底座,所述弹性部一端设置在所述环形底座上,所述环形底座与所述盖体固定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铃,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部为多个,且多个所述弹性部上分别设置有碰撞部。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铃,其特征在于,所述车铃还包括有发光组件,所述发光组件的正负极分别与所述碰撞部和盖体导电连接,以使所述碰撞部碰撞所述盖体时所述发光组件发光。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铃,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壳的外表面设置有凹槽,所述凹槽用于增加手与所述底壳的摩擦。
10.一种自行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自行车包括如权利要求1-9任意一项所述的车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