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车箱,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横梁;以及
地板,所述地板包括:
凹陷部,所述凹陷部设置在所述地板的第一端并向内凹陷;
凸出部,所述凸出部设置在所述地板的第二端并向外凸出,所述凸出部的形状与所述凹陷部的形状对应;
第一插接部,所述第一插接部设置在所述第一端并从所述地板的下表面向下延伸;以及
第二插接部,所述第二插接部设置在所述第二端并从所述下表面向下延伸,
其中,所述凹陷部构造为用于接收另一块所述地板的所述凸出部,所述第一插接部与所述另一块地板的所述第二插接部间隔开,所述底横梁分别与所述第一插接部和所述另一块地板的所述第二插接部插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横梁包括第一配合部和第二配合部,所述第一配合部构造为能够与所述第一插接部插接,所述第二配合部构造为能够与所述第二插接部插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配合部和所述第二配合部沿所述底横梁的中心轴线对称布置。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插接部和所述第二插接部的截面形状均为钩形,所述第一配合部和所述第二配合部的截面形状均为倒钩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地板的所述第一端的底角和所述第二端的底角分别设置有用于焊接的凹槽。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地板的下表面包括:
凸波部和位于所述凸波部的两端且与所述凸波部相连的凹波部,所述第一插接部和所述第二插接部设置在所述凹波部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插接部和/或所述第二插接部不突出于所述凸波部的最底端。
8.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车箱。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为厢式车或半挂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