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摩托车发动机前悬挂连接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613964发布日期:2019-05-07 21:21阅读:389来源:国知局
一种摩托车发动机前悬挂连接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到摩托车构件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摩托车发动机前悬挂连接结构。



背景技术:

摩托车发动机悬挂结构是将摩托车发动机安装在摩托车车架的机构,其结构设计是否合理影响到摩托车行驶中的振动和冲击强弱,对摩托车驾驶舒适性至关重要,摩托车发动机的前悬挂是固定发动机前部的结构。现有技术摩托车前悬挂板结构为U型一体式的冲压件,在摩托车前悬挂板与发动机前两悬挂点连接时,摩托车前悬挂板冲压件外型设计较为复杂且不易装配,成型模成型困难,开模成本较高,发动机前悬挂连接强度较弱。显然现有技术存在发动机前悬挂连接强度较弱,发动机振动相对较大,不能满足强度及振动设计使用要求,摩托车前悬挂板冲压件成型模设计较为困难,开模成本高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现有技术发动机前悬挂连接强度较弱,发动机振动相对较大,不能满足强度及振动设计使用要求,摩托车前悬挂板冲压件成型模设计较为困难,开模成本高等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摩托车发动机前悬挂连接结构。本实用新型摩托车发动机前悬挂连接结构,包括前悬挂板、下悬挂板、车架主梁管、车架支管和车架横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悬挂板包括左前悬挂板和右前悬挂板,所述的左前悬挂板和右前悬挂板通过螺栓对称安装在车架主梁管的左右两侧;所述的下悬挂板包括左下悬挂板和右下悬挂板,所述的左下悬挂板和右下悬挂板设置在车架横管上;所述的车架支管为U型结构,所述的车架支管的中部与车架主梁管的底端相连接,所述的车架横管的两端固定设置在车架支管U型结构的中下部。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摩托车发动机前悬挂连接结构所述的左前悬挂板和右前悬挂板的顶部和底部均设有与车架主梁管相连接的安装孔。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摩托车发动机前悬挂连接结构所述的左前悬挂板和右前悬挂板的中前部设有与发动机连接的上悬挂孔。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摩托车发动机前悬挂连接结构所述的左下悬挂板(7)和右下悬挂板(8) 的顶部均设置有与发动机连接的下悬挂孔。

本实用新型摩托车发动机前悬挂连接结构的有益技术效果是增强了发动机前悬挂的连接强度,能有效减震,降低了整车振动,使发动机工作更加稳定,摩托车前悬挂板冲压件成型模设计更简单,大大降低开模成本。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摩托车发动机前悬挂连接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2为发动机安装在本实用新型摩托车发动机前悬挂连接结构的示意图。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摩托车发动机前悬挂连接结构作进一步的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摩托车发动机前悬挂连接结构的结构示意图,附图1中,1为车架主梁管,2为安装孔,3为左前悬挂板,4为右前悬挂板,5为上悬挂孔,6为螺栓,7为左下悬挂板, 8为右下悬挂板,9为车架横管,10为车架支管,12为下悬挂孔;附图2为发动机安装在本实用新型摩托车发动机前悬挂连接结构的示意图,附图2中,1为车架主梁管,2为安装孔,3为左前悬挂板,4为右前悬挂板,5为上悬挂孔,6为螺栓,7为左下悬挂板,9为车架横管,10 为车架支管,11为发动机。

由附图1和附图2可知,本实用新型摩托车发动机前悬挂连接结构,包括前悬挂板、下悬挂板、车架主梁管1、车架支管10和车架横管9,所述的前悬挂板包括左前悬挂板3和右前悬挂板4,所述的左前悬挂板3和右前悬挂板4通过螺栓6对称安装在车架主梁管1的左右两侧。所述的左前悬挂板3和右前悬挂板4呈对称状设置,落料模可共用一副模具,成型模设计较为简单,大大降低了开模成本。所述的下悬挂板包括左下悬挂板7和右下悬挂板8,所述的左下悬挂板7和右下悬挂板8设置在车架横管9上;所述的车架支管10为U型结构,所述的车架支管 10的中部与车架主梁管1的底端相连接,所述的车架横管9的两端固定设置在车架支管10U 型结构的中下部。

所述的左前悬挂板3和右前悬挂板4的顶部和底部均设有与车架主梁管1相连接的安装孔 2。所述的左前悬挂板3和右前悬挂板4的中前部设有与发动机连接的上悬挂孔5。所述的左下悬挂板7和右下悬挂板8的顶部均设置有与发动机连接的下悬挂孔12。增加了摩托车发动机前悬挂连接结构强度。所述的左下悬挂板7和右下悬挂板8分别与左前悬挂板3和右前悬挂板4 对应组合装配,让发动机更加稳固,发动机振动相对较小,能够满足强度及振动设计使用要求。

本实用新型摩托车发动机前悬挂连接结构的有益技术效果是增强了发动机前悬挂的连接强度,能有效减震,降低了整车振动,使发动机工作更加稳定,摩托车前悬挂板冲压件成型模设计更简单,大大降低开模成本。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技术方案,尽管申请人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那些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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