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322061发布日期:2019-12-04 00:39阅读:162来源:国知局
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公开涉及一种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



背景技术:

在专利文献1中公开了一种人力驱动车,其包括:电动马达,其以规定的辅助比率辅助向曲柄输入的人力驱动力;和电池,其向电动马达供给电力。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1-240919号公报

在人力驱动车中,除了用于辅助的电动马达之外,有时也设置有人力驱动车用装置,该人力驱动车用装置是一种通过来自电池的电力而运行的机器。但是,例如在搬运人力驱动车时,设置于人力驱动车的人力驱动车用装置的运行停止。在这种状态下,优选地,根据用于人力驱动车的操作部操作人力驱动车用装置的操作,人力驱动车用装置难以运行。



技术实现要素:

本公开的目的之一是提供一种能够适当地控制电池对人力驱动车用装置的电力供给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

根据本公开的第一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包括:控制部,其控制从电池向人力驱动车用装置的电力供给;和第一操作部,其用于操作所述人力驱动车用装置。在从所述电池向所述人力驱动车用装置供给电力的第一模式中,若以第一动作操作所述第一操作部,则所述控制部将所述第一模式切换为从所述电池向所述人力驱动车用装置所供给的电力比所述第一模式少的第二模式;在所述第二模式中,若以所述第一动作操作所述第一操作部,则所述控制部不将所述第二模式切换为所述第一模式。

根据第一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即使在第二模式下执行第一操作部的从第一模式切换为第二模式的第一动作,也不会从第二模式切换为第一模式。因此,例如,如果在搬运人力驱动车时设定为第二模式,则人力驱动车用装置难以通过第一操作部的操作来运行。因此,人力驱动车用装置可以适当地控制从电池向人力驱动车用装置的电力供给。

在根据本公开的第一方面的第二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中,所述人力驱动车用装置包括人力驱动车中所包括的用于变速器的电动致动器、设置于所述人力驱动车的照明装置、所述人力驱动车中所包括的电动悬架、所述人力驱动车中所包括的可调座杆、和用于辅助所述人力驱动车的推进的电动致动器中的至少一者。

根据第二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能够通过第一操作部在第二模式下的操作,使用于变速器的致动器、电动悬架、可调座杆、和用于辅助人力驱动车的推进的电动致动器中的至少一者难以运行。

在根据本公开的第一或第二方面的第三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中,在所述第一模式中,若以与所述第一动作的不同第二动作操作所述第一操作部,则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人力驱动车用装置。

根据第三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能够通过第一操作部的操作来执行从第一模式到第二模式的切换以及对控制人力驱动车用装置这两者。由于从第一模式切换为第二模式时的第一操作部的动作和控制人力驱动车用装置时的第一操作部的动作不同,因此,能够抑制用户在使第一操作部运行以控制人力驱动车用装置时,发生诸如从第一模式切换为第二模式的误运行。

在根据本公开的第三方面的第四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中,所述人力驱动车用装置包括人力驱动车中所包括的变速器,所述变速器包括后拨链器和用于所述变速器的电动致动器。在所述第一模式中,若以所述第二动作操作所述第一操作部,则所述控制部控制用于所述变速器的电动致动器,以变更所述后拨链器中所包括的可动部和固定部之间的相对位置的初始位置。

根据第四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根据第一操作部的第二动作,能够将后拨链器中的可动部和固定部之间的相对位置变更至合适的位置。

在根据本公开的第三或第四方面的第五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中,所述第一操作部由单个的操作部构成,在所述第一动作和所述第二动作中,所述第一操作部的操作次数不同。

根据第五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能够通过第一操作部的不同的操作次数来执行从第一模式到第二模式的切换以及对人力驱动车用装置的控制这两者。

在根据本公开的第三或第四方面的第六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中,所述第一操作部由多个操作部构成,在所述第一动作和所述第二动作中,所述第一操作部的操作步骤不同。

根据第六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通过第一操作部的不同的操作步骤,能够执行从第一模式到第二模式的切换以及对人力驱动车用装置的控制这两者。

在根据本公开的第三~第六方面的任一方面的第七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中,在所述第一动作和所述第二动作中,对所述第一操作部的操作时间不同。

根据第七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通过第一操作部的不同的操作时间,能够执行从第一模式到第二模式切换以及对人力驱动车用装置的控制这两者。

在根据本公开的第一~第七方面的任一方面的第八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中,在所述第二模式中,若以第三动作操作与所述第一操作部不同的第二操作部,则所述控制部将所述第二模式切换为所述第一模式。

根据第八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能够抑制由于第一操作部的非预期的操作而从第二模式切换为第一模式。

在根据本公开的第一~第八方面的任一方面的第九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中,当充电器与所述电池或所述人力驱动车用装置电连接时,所述控制部从所述第二模式切换为所述第一模式。

根据第九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能够抑制由于第一操作部的非预期的操作而从第二模式切换为第一模式。

在根据本公开的第一~第九方面中的任一方面的第十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中,所述控制部在所述第二模式下,能够选择第一状态和第二状态,在所述第一状态下,以所述第一动作操作所述第一操作部,则不从所述第二模式切换为所述第一模式,在所述第二状态中,若以所述第一动作操作所述第一操作部,则从所述第二模式切换为所述第一模式。

根据第十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当控制部处于第一状态时,通过在第二模式下第一操作部的操作,使人力驱动车用装置难以运行。当控制部处于第二状态时,由于在第二模式下通过第一操作部的操作,切换为第一模式,因此,通过第一操作部的操作使人力驱动车用装置易于运行。如上所述,由于根据第一状态和第二状态,能够选择通过第一操作部的操作使人力驱动车用装置变得难以运行的状态、和使人力驱动车用装置变得易于运行的状态,因此能够提高用户的便利性。

在根据本公开的第十一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中,包括控制部。所述控制部切换从电池向包括电动致动器、前灯和尾灯中的至少一者的人力驱动车用装置供给电力的第一模式、和从所述电池向所述电动致动器、所述前灯和所述尾灯中的至少一者所供给的电力比所述第一模式少的第二模式。若充电器与所述电池连接,则所述控制部从所述第二模式切换为所述第一模式。

根据第十一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除非充电器与电池连接,否则不会从第二模式切换为第一模式。因此,例如,如果在搬运人力驱动车时设定为第二模式,则人力驱动车用装置将变得难以运行。因此,人力驱动车用装置能够适当地控制从电池向人力驱动车用装置的电力供给。

在根据本公开的第十一方面的第十二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中,所述电动致动器构成为运行变速器。

根据第十一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可以使变速器在第二模式下难以运行。

在根据本公开的第十一或第十二方面的第十三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中,还包括用于从所述第一模式切换为所述第二模式的第一操作部。在所述第二模式的情况下,所述控制部不对通过所述第一操作部的操作来切换模式进行控制。

根据第十三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在第二模式中,能够通过第一操作部的操作使人力驱动车用装置难以运行。

在根据本公开的第十三方面的第十四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中,还包括用于从所述第二模式切换为所述第一模式的、与所述第一操作部不同的第二操作部。在所述第二模式的情况下,所述控制部根据所述第二操作部的操作将所述第二模式切换为所述第一模式。

根据第十四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能够抑制由于第一操作部的非预期的操作而从第二模式切换为第一模式。

在根据本公开的第一~第十、第十三和第十四方面中的任一方面的第十五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中,所述第一操作部搭载于人力驱动车。

根据第十五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通过将第一操作部搭载于人力驱动车,能够降低第一操作部丢失的可能性。

在根据本公开的第一~第十五方面中的任一方面的第十六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中,所述控制部根据来自外部设备的第一动作,从所述第一模式切换为所述第二模式。

根据第十六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由于除了第一操作部的第一动作之外,通过外部设备也可以从第一模式切换为第二模式,因此能够提高用户的便利性。

在根据本公开的第一~第十六方面中的任一方面的第十七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中,包括驱动所述人力驱动车用装置的驱动电路,所述第二模式包括从所述电池向所述驱动电路通电,并且切断所述驱动电路与所述人力驱动车用装置之间的通电的第三模式。

根据第十七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在第三模式中,由于处在不从电池向人力驱动车用装置供给电力的状态,因此人力驱动车用装置不运行。因此,如果在搬运人力驱动车时设定为第二模式,则人力驱动车用装置将不运行,因此例如能够在飞机上寄存。

在根据本公开的第一~第十七方面中的任一方面的第十八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中,所述电池包括锂离子电池。

根据第十八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能够适当地将锂离子电池用于电池。

在根据本公开的第一~第十八方面中的任一方面的第十九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中,所述电池能够安装于座杆、后拨链器的可动部或固定部、和人力驱动车的车架中的至少一者。

根据第十九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能够将电池适当地安装于座杆、后拨链器的可动部或固定部、和车架中的至少一者。

在根据本公开的第一~第十九方面中的任一方面的第二十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中,所述控制部在所述第二模式下,不从所述电池向所述人力驱动车用装置供给电力。

根据第二十方面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由于在第二模式下处于不从电池向人力驱动车用装置供给电力的状态,所以人力驱动车用装置将不会运行。因此,如果在搬运人力驱动车时设定为第二模式,则人力驱动车用装置不运行,因此例如能够在飞机上寄存。

发明的效果

根据本公开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能够适当地控制从电池向人力驱动车用装置的电力供给。

附图说明

图1为包括第一实施方式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的人力驱动车的侧视图;

图2为图1的人力驱动车的变速器及其周围的放大图;

图3为表示人力驱动车的电气结构的一个示例的框图;

图4为表示人力驱动车的电气结构的另一示例的框图;

图5为表示由控制部执行的处理步骤的一个示例的流程图;

图6为表示包括第二实施方式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的人力驱动车的电气结构的一个示例的框图;

图7为表示包括第三实施方式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的人力驱动车的电气结构的一个示例的框图;

图8为表示由控制部执行的处理步骤的一个示例的流程图;

图9为表示包括变形例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的人力驱动车的电气结构的一个示例的框图;

图10为表示由变形例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的控制部执行的处理步骤的一个示例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第一实施方式)

结合图1~图5,对第一实施方式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50进行说明。

以下,将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50简称为控制装置50。控制装置50设置于人力驱动车10。人力驱动车10是至少能够由人力驱动力来驱动的车辆。人力驱动车10的车轮数量不受限制,还包括例如独轮车以及具有大于或等于三个车轮的车辆。人力驱动车10包括诸如山地自行车、公路自行车、城市自行车、货运自行车以及斜躺自行车等各种类型的自行车以及电动辅助自行车(e-bike)。以下,在实施方式中,将人力驱动车10作为自行车进行说明。

如图1所示,人力驱动车10包括曲柄12和驱动轮14。人力驱动车10还包括车架16。曲柄12输入有人力驱动力。曲柄12包括:曲柄轴12a,其能够相对于车架16旋转;和曲柄臂12b,其分别设置于曲柄轴12a的轴向两端部。踏板18连结于各曲柄臂12b。驱动轮14通过曲柄12旋转而被驱动。驱动轮14支撑于车架16。曲柄12和驱动轮14通过驱动机构20连结。驱动机构20包括与曲柄轴12a结合的第一旋转体22。曲柄轴12a和第一旋转体22可以经由第一单向离合器结合。第一单向离合器构成为:当曲柄12向前旋转时,使第一旋转体22向前旋转,当曲柄12向后旋转时,不使第一旋转体22向后旋转。第一旋转体22包括链轮、皮带轮或锥齿轮。驱动机构20还包括连接部件24和第二旋转体26。连接部件24将第一旋转体22的旋转力传递至第二旋转体26。连接部件24包括例如链条、皮带或传动轴。

第二旋转体26与驱动轮14连结。第二旋转体26包括链轮、皮带轮或锥齿轮。优选在第二旋转体26和驱动轮14之间设置有第二单向离合器。第二单向离合器构成为:当第二旋转体26向前旋转时,使驱动轮14向前旋转,当第二旋转体26向后旋转时,不使驱动轮14向后旋转。

人力驱动车10包括前轮和后轮。前轮经由前叉16a安装于车架16。车把10h经由把立16b连结于前叉16a。在以下的实施方式中,将后轮作为驱动轮14来进行说明,但前轮也可以是驱动轮14。

人力驱动车10包括电池28和变速器30。人力驱动车10还包括辅助装置40、电动悬架42、可调座杆44、和照明装置46。

在一个示例中,电池28包括锂离子电池。电池28包括一个或多个单电池。单电池包括充电电池。在本实施方式中,电池28安装于人力驱动车10的车架16。电池28向通过有线与电池28电连接的其他电器部件供给电力。电池28可以安装于车架16的外部,其至少一部分可以收纳于车架16的内部。

变速器30变更人力驱动车10的变速比。变速比是驱动轮14的旋转速度相对于曲柄12的旋转速度的比率。如图2所示,变速器30包括用于变速器30的电动致动器32和后拨链器34。用于变速器30的电动致动器32包括电动马达。变速器30使连接部件24在能够实现不同变速比的多个第二旋转体26之间移动。变速器30的变速级与各第二旋转体26对应。变速器30在后轮的车轴附近安装于车架16的拨链器吊耳16c。

后拨链器34包括安装于人力驱动车10的车架16的固定部34a、能够相对于固定部34a移动的可动部34b、和连接固定部34a和可动部34b的连杆机构34c。固定部34a能够经由支架34d以及螺栓等安装于车架16。支架34d固定于拨链器吊耳16c。连杆机构34c以使可动部34b能够相对于固定部34a移动的方式连接固定部34a和可动部34b。可动部34b支撑引导部件36。引导部件36包括一对皮带轮36a。连接部件24挂设于一对皮带轮36a。

电动致动器32使变速器30(后拨链器34)运行以变更变速比。在一个示例中,电动致动器32使连杆机构34c和可动部34b相对于固定部34a移动。变速器30通过根据电动致动器32的驱动而在多个第二旋转体26之间改挂连接部件24来变更变速比。

如图1和图3所示,辅助装置40包括电动致动器40a。辅助装置40设置于车架16。电动致动器40a包括电动马达。电动马达设置为将旋转传递给从踏板18至后轮的人力驱动力的传递路径或前轮。电动马达设置于人力驱动车10的车架16、后轮或前轮。在一个示例中,电动马达与从曲柄轴12a到第一旋转体22的动力传递路径结合。优选在电动马达和曲柄轴12a之间的动力传递路径上设置单向离合器,以使在使曲柄轴12a向人力驱动车10前进的方向旋转时,电动马达不会因曲柄12的旋转力而旋转。辅助装置40例如也可以包括将电动马达的转速减速并输出的减速器。

电动悬架42的一个示例是电动前悬架,该电动前悬架设置于前叉16a,减少施加给前轮的冲击。电动悬架42包括电动致动器42a。电动悬架42配置为能够将衰减率、行程量和闭锁状态设定为运行参数。电动悬架42能够通过电动致动器42a的驱动来变更运行参数。电动悬架42可以是减少施加给后轮上的冲击的电动后悬架。电动悬架42也可以包括电动前悬架和电动后悬架两者。

可调座杆44构成为,设置于座管16e,并变更车座的高度。可调座杆44包括电动致动器44a。可调座杆44包括:座杆44b在电动致动器44a的力的作用下而伸缩的电动式座杆、或座杆44b可在弹簧和空气中的至少一者的力的作用下而伸长并通过施加人力而收缩的机械式座杆。机械式座杆包括液压式座杆或液压式及空气式座杆。

照明装置46包括前灯46f和尾灯46t。前灯46f例如安装于前叉16a。尾灯46t例如安装于后上叉16d。

人力驱动车10包括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是通过从电池28供给的电力来驱动的部件。在一个示例中,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包括人力驱动车10中所包括的用于变速器30的电动致动器32、设置于人力驱动車10的照明装置46、人力驱动车10中所包括的电动悬架42、人力驱动车10中所包括的可调座杆44、和用于辅助人力驱动车10的推进的电动致动器40a中的至少一者。

人力驱动车10包括控制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的动作的控制装置50。控制装置50包括:控制部52,其控制从电池28对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的电力供给;和第一操作部54,其用于操作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在一个示例中,第一操作部54搭载于人力驱动车10。控制装置50还包括与第一操作部54不同的第二操作部56。

第一操作部54和第二操作部56分别通过有线或无线与控制部52可通信地连接。第一操作部54和第二操作部56分别能够通过例如plc(powerlinecommunication)与控制部52通信。第一操作部54根据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的种类而搭载于人力驱动车10。在一个示例中,当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包括变速器30时,第一操作部54包括换档器。当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包括辅助装置40的电动致动器40a时,第一操作部54包括对辅助的开启与关闭的切换和辅助比率的变更进行操作的操作部。当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包括电动悬架42时,第一操作部54包括操作电动悬架42的运行参数的操作部。当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包括可调座杆44时,第一操作部54包括用于调整可调座杆44的座杆44b的长度的操作部。当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包括照明装置46的前灯46f时,第一操作部54包括切换前灯46f的点亮和熄灭的操作部。当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包括照明装置46的尾灯46t时,第一操作部54包括切换尾灯46t的点亮和熄灭的操作部。第二操作部56包括例如码表。

控制部52包括执行预先设定的控制程序的演算处理装置。演算处理装置包括例如cpu(centralprocessingunit)或mpu(microprocessingunit)。控制部52也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微型计算机。控制装置50包括存储部60。在存储部60中存储有各种控制程序和用于各种控制处理的信息。存储部60包括例如非易失性存储器和易失性存储器。控制部52可以包括存储部60。控制部52通过有线或无线与电池28可通信地连接。控制部52能够通过例如plc与电池28通信。

控制装置50还包括驱动电路58,该驱动电路58控制对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的电力供给。在一个示例中,驱动电路58包括由多个晶体管构成的逆变电路。驱动电路58包括驱动电路58a~58f。驱动电路58a~58f分别通过有线或无线与控制部52可通信地连接。驱动电路58a~58f能够分别通过例如plc与控制部52通信。驱动电路58a~58f能够分别通过例如串行通信与控制部52通信。在下面的说明中,当无需将驱动电路特别指定为驱动电路58a~58f时,使用“驱动电路58”来进行说明。

驱动电路58a控制从电池28供给至变速器30的电动致动器32的电力。驱动电路58a根据来自控制部52的控制信号驱动电动致动器32。

驱动电路58b控制从电池28供给至辅助装置40的电动致动器40a的电力。驱动电路58b根据来自控制部52的控制信号驱动电动致动器40a。

驱动电路58c控制从电池28供给至电动悬架42的电动致动器42a的电力。驱动电路58c根据来自控制部52的控制信号使电动致动器42a运行并变更运行参数。

驱动电路58d控制从电池28供给至可调座杆44的电动致动器44a的电力。在可调座杆44为电动式座杆的情况下,驱动电路58d在根据来自控制部52的控制信号可以运行时,向电动致动器44a供给电力。供给有电力的电动致动器44a经由机械连接的齿轮使座杆44b伸缩。齿轮包括例如齿条齿轮。优选地,当可调座杆44为电动式座杆时,配置为分别由单独的控制信号来控制座杆44b的上升和下降。在机械式座杆中,电动致动器44a控制阀门,该阀门用于打开或关闭油或空气的流路。当可调座杆44为机械式座杆时,驱动电路58d将根据来自控制部52的控制信号向电动致动器44a供给电力。供给有电力的电动致动器44a将阀门打开。在阀门打开的状态下,座杆44b在弹簧和空气中的至少一者的力的作用下伸长。在阀门关闭的状态下,座杆44b的长度不会发生变化。当可调座杆44为机械式座杆时,驱动电路58d可以在从控制部52接收到控制信号时在规定时间供给电力。在这种情况下,电动致动器44a将在规定时间内持续打开阀门。当可调座杆44为机械式座杆时,驱动电路58d可以在从控制部52接收到控制信号时就开始供给电力,直到接收到下一个控制信号为止。在这种情况下,电动致动器44a在从控制部52接收到控制信号之后持续打开阀门,直到接收到下一个控制信号为止。

驱动电路58e控制从电池28供给至前灯46f的电力。在一个示例中,驱动电路58e若接收到来自控制部52的控制信号,则切换前灯46f的点亮或熄灭。

驱动电路58f控制从电池28供给至尾灯46t的电力。在一个示例中,驱动电路58f若接收到来自控制部52的控制信号,则切换尾灯46t的点亮或熄灭。

接下来,对控制部52对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的控制进行说明。

在从电池28向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供给电力的第一模式中,若以第一动作操作第一操作部54,则控制部52将第一模式切换为第二模式,其中,在第二模式中从电池28向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所供给的电力比第一模式少;在第二模式中,若以第一动作操作第一操作部54,则控制部52不将第二模式切换为第一模式。在一个示例中,控制部52在第二模式中不从电池28向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供给电力。在一个示例中,第二模式包括从电池28向驱动电路58通电,并且切断驱动电路58和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之间的通电的第三模式。在这种情况下,第一操作部54的第一动作是关闭从电池28到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的电力供给的关闭操作。关于驱动电路58和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之间的通电被切断的状态的一个示例如下:通过分别关闭驱动电路58的多个晶体管,切断从电池28至逆变电路的通电。所谓晶体管关闭,是指晶体管中没有电流流过的状态。在第二模式中,可以供给诸如待机电力等不能使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运行的电力。第一操作部54的第一动作可以是从电池28向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的电力供给比在第一模式少的睡眠操作。

在第二模式中,控制部52可以选择第一状态和第二状态。在第一状态中,若以第一动作操作第一操作部54,则不从第二模式切换为第一模式,在第二状态中,若以第一动作操作第一操作部54,则从第二模式切换为第一模式。在一个示例中,控制部52根据第三操作部的操作来选择第一状态和第二状态。

下面,将对第一状态中的第一模式和第二模式之间的切换进行说明。

从第一模式到第二模式的切换,除了以第一动作操作第一操作部54的情况之外,还可以举出以下动作。控制部52根据来自外部设备62的第一动作,从第一模式切换为第二模式。外部设备62可以举出例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外部设备62通过有线或无线与控制部52可通信地连接。在图3中,外部设备62通过无线与控制部52可通信地连接。在来自外部设备62的第一动作是使用外部设备62,变为从电池28向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电力供给比第一模式少的睡眠操作、或关闭电力供给的关闭操作。

在第一模式中,若以与第一动作不同的第二动作操作第一操作部54,则控制部52控制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在这种情况下,第一操作部54的第二动作是除了关闭操作之外的用于控制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的操作。

在一个示例中,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包括变速器30,在第一模式中,若以第二动作操作第一操作部54,则控制部52将控制用于变速器30的电动致动器32,以变更后拨链器34所包括的可动部34b和固定部34a之间的相对位置的初始位置。在另一示例中,在第一模式中,若以第二动作操作第一操作部54,则控制部52可以控制用于变速器30的电动致动器32,以变更设置于人力驱动车10中的曲柄12的转速和设置于人力驱动车10中的第一旋转体22的转速之间的转速比。

在一个示例中,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包括辅助装置40,在第一模式中,若以第二动作操作第一操作部54,则控制部52控制辅助装置40的电动致动器40a,以变更辅助人力驱动车10的推进的辅助比。辅助比是电动致动器40a的辅助力相对于人力驱动力的比率。

在一个示例中,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包括电动悬架42,在第一模式中,若以第二动作操作第一操作部54,则控制部52控制电动悬架42的电动致动器42a,以变更电动悬架42的运行参数。

在一个示例中,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包括可调座杆44,在第一模式中,若以第二动作操作第一操作部54,则控制部52控制可调座杆44的电动致动器44a,以使座杆伸缩。

在一个示例中,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包括照明装置46的前灯46f,在第一模式中,若以第二动作操作第一操作部54,则控制部52使前灯46f点亮或熄灭。在一个示例中,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包括照明装置46的尾灯46t,在第一模式中,若以第二动作操作第一操作部54,则控制部52使尾灯46t点亮或熄灭。若以第二动作操作第一操作部54,则控制部52可以使前灯46f闪烁或调整前灯46f的照度。若以第二动作操作第一操作部54,控制部52可以使尾灯46t闪烁或调整尾灯46t的照度。

作为第一操作部54的第一动作和第二动作,可以举出多个动作方法。

在第一示例中,第一操作部54由单个的操作部54a构成,在第一动作和第二动作中,第一操作部的操作次数不同。在一个示例中,当第一操作部54的操作部54a包括开关时,第一动作是多次按压开关的操作。在一个示例中,第二动作按压开关两次的操作。当第一操作部54的操作部54a包括开关时,第二动作是按压开关一次的操作。

在第二示例中,在第一动作和第二动作中,对第一操作部54的操作时间不同。在一个示例中,当第一操作部54的操作部54a包括开关时,第一动作是在规定时间内持续按压开关的操作。在一个示例中,当第一操作部54的操作部54a包括开关时,第二动作是按压开关少于规定时间的操作。

在第三示例中,如图4所示,第一操作部54由多个操作部54a构成,在第一动作和第二动作中,第一操作部的操作步骤不同。在一个示例中,当第一操作部54的多个操作部54a分别包括开关时,第一动作是按规定顺序按压多个开关的操作。在一个示例中,当第一操作部54的多个操作部54a分别包括开关时,第二动作是按照与第一动作不同的顺序按压多个开关的操作。在一个示例中,第一动作和第二动作中的任一个可以是同时按压多个开关的操作。

从第二模式切换为第一模式的方法,可以举出以下两种方法。

在第一种方法中,在第二模式中,若以第三动作操作与第一操作部54不同的第二操作部56,则控制部52将第二模式切换为第一模式。第二操作部56的第三动作可以是与第一操作部54的第一动作或第二动作相同的动作,也可以是与第一动作和第二动作不同的动作。

在第二种方法中,当充电器64与电池28或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时电连接,控制部52从第二模式切换为第一模式。在一个示例中,充电器64在与电池28电连接时,向控制部52输出信号。控制部52根据来自充电器64的信号从第二模式切换为第一模式。

利用图5,对控制部52在第一状态下的处理步骤进行说明。

当从电池28向控制部52供给电力时,控制部52开始处理并进入到图5中所示的流程图的步骤s11。控制部52将重复执行图5的处理。

在步骤s11中,控制部52判定是否为第一模式。当控制部52在步骤s11中判定为第一模式时,则进入步骤s12。在步骤s12中,控制部52判定是否以第一动作操作外部设备62。

在步骤s12中,当控制部52判定未以第一动作操作外部设备62时,则进入步骤s13。在步骤s13中,控制部52判定是否以第一动作操作了第一操作部54。

当控制部52在步骤s12中判定以第一动作操作外部设备62时,或者在步骤s13中判定以第一动作操作第一操作部54时,则进入步骤s14。控制部52在步骤s14中变更为第二模式后,进入步骤s15。

在步骤s15中,控制部52判定是否以第三动作操作第二操作部56。当控制部52在步骤s15中判定未以第三动作操作第二操作部56时,则进入步骤s16。在步骤s16中,控制部52判定充电器64是否与电池28电连接。

当控制部52在步骤s15中判定以第三动作操作第二操作部56时,或者在步骤s16中判定充电器64与电池28电连接时,则进入步骤s17。控制部52在步骤s17中变更为第一模式后,则暂时结束处理。当控制部52在步骤s16中判定充电器64未与电池28电连接时,则暂时结束处理。

当控制部52在步骤s13中判定未以第一动作操作第一操作部54时,则进入步骤s18。在步骤s18中,控制部52判定是否以第二动作操作第一操作部54。

当控制部52在步骤s18中判定以第二动作操作操作第一操作部54时,则进入步骤s19。在步骤s19中,控制部52控制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当控制部52判定未以第二动作操作第一操作部54时,则暂时结束处理。

(第二实施方式)

参照图6,对第二实施方式的控制装置70进行说明。第二实施方式的控制装置70与第一实施方式的控制装置50相比,不同之处在于控制装置70仅控制变速器30。在以下的说明中,对于与第一实施方式共同的结构,将附加与第一实施方式相同的符号,并省略重复的说明。

本实施方式的人力驱动车10包括控制装置70和电池72,以代替电池28和控制装置50。控制装置70包括第一操作部54和第二操作部56。本实施方式的第一操作部54操作变速器30的动作。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包括人力驱动车10中所包括的变速器30。

电池72包括锂离子电池。电池72包括一个或多个单电池。单电池包括充电电池。在本实施方式中,电池72安装于人力驱动车10的车架16。电池72分别向用于变速器30的电动致动器32、第一操作部54和第二操作部56供给电力。电池72可以安装于车架16的外部,也可以其至少一部分收纳于车架16的内部。在第一操作部54和第二操作部56中的至少一者可以内置与电池72不同的电池。在这种情况下,电池72可以不向第一操作部54和第二操作部56中的至少一者供给电力。

控制装置70包括控制部74和驱动电路76。控制部74包括执行预先设定的控制程序的演算处理装置。演算处理装置包括例如cpu或mpu。控制部74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微型计算机。控制装置70包括存储部78。存储部78存储有各种控制程序和用于各种控制处理的信息。存储部78包括例如非易失性存储器和易失性存储器。控制部74可以包括存储部78。控制部74通过有线或无线与电池72和驱动电路76可通信地连接。控制部74能够通过例如plc与电池72和驱动电路76通信。电池72向控制部74和驱动电路76供给电力。

驱动电路76具有与第一实施方式的驱动电路58a相同的结构。驱动电路76控制从电池72供给到电动致动器32的电力。驱动电路76根据来自控制部74的控制信号来驱动电动致动器32。

控制部74通过有线或无线与第一操作部54和第二操作部56中的每一个可通信地连接。控制部74能够通过例如plc与第一操作部54和第二操作部56中的每一个通信。

在本实施方式中,控制部74包括:从电池72向电动致动器32供给电力的第一模式;和从电池72向电动致动器32所供给的电力比第一模式少的第二模式。在一个示例中,在第二模式中,控制部74不从电池72向电动致动器32供给电力。第二模式包括从电池72向驱动电路76通电,并且切断驱动电路76和电动致动器32之间的通电的第三模式。在本实施方式的第二模式中,可以通过例如待机电力等,将电动致动器32不运行的电力供给至电动致动器32。

控制部74对电动致动器32的控制与第一实施方式的控制部52对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的控制相同。

在一个示例中,若以第一动作操作第一操作部54,则控制部74从第一模式切换为第二模式。在第二模式中,即使以第一动作操作第一操作部54,控制部74也不从第二模式切换为第一模式。控制部74根据来自外部设备62的第一动作,从第一模式切换为第二模式。

在一个示例中,在第一模式中,若以第二动作操作第一操作部54,则控制部74控制电动致动器32,以变更后拨链器34的可动部34b和固定部34a之间的相对位置的初始位置。在另一示例中,在第一模式中,若以第二动作操作第一操作部54,则控制部74控制电动致动器32,以变更变速比。

在一个示例中,在第二模式中,控制部74可以选择第一状态和第二状态,在第一状态中,若第一动作操作第一操作部54,则不从第二模式切换为第一模式,在第二状态中,若以第一动作操作第一操作部54,则从第二模式切换为第一模式。

在一个示例中,在第二模式中,若以第三动作操作第二操作部56,则控制部74从第二模式切换为第一模式。在一个示例中,当充电器64与电池72电连接时,控制部74从第二模式切换为第一模式。

(第三实施方式)

下面将参照图7和图8,对第三实施方式的控制装置50进行说明。第三实施方式的控制装置50与第一实施方式的控制装置50相比,主要不同之处在于构成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的装置的目标。在以下的说明中,对于与第一实施方式共同的结构,将附加与第一实施方式相同的符号,并且省略重复的说明。

如图7所示,控制装置50包括控制部52。控制部52切换从电池28向包括电动致动器32、前灯46f和尾灯46t中的至少一者的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供给电力的第一模式,和从电池28向电动致动器32、前灯46f和尾灯46t中的至少一者所供给的电力比第一模式少的第二模式。当充电器64与电池28连接时,控制部52从第二模式变更为第一模式。

在本实施方式中,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包括用于变速器30的电动致动器32、前灯46f和尾灯46t中的至少一者。电动致动器32配置为使变速器30运行。

如图7所示,控制装置50还包括用于从第一模式切换为第二模式的第一操作部54。控制装置50还包括与第一操作部54不同第二操作部56,该第二操作部56用于从第二模式切换为第一模式。第一操作部54和第二操作部56通过有线或无线与控制部52可通信地连接。

在第二模式的情况下,控制部52不对通过第一操作部54的操作来切换模式进行控制。即,在第二模式的情况下,即使通过用于切换模式的动作来操作第一操作部54,控制部52也不会从第二模式切换为第一模式。在第二模式的情况下,控制部52根据第二操作部56的操作,将第二模式切换为第一模式。

下面,将利用图8对控制部52从第二模式变更为第一模式时的处理步骤进行说明。

在步骤s21中,控制部52判定是否是第二模式。当控制部52在步骤s21中判定是第二模式时,则进入步骤s22。当控制部52在步骤s21中判定不是第二模式时,则暂时结束处理。

在步骤s22中,控制部52判定充电器64是否与电池28连接。当控制部52判定充电器64未与电池28连接时,则进入步骤s23。在步骤s23中,控制部52判定第二操作部56是否被操作。控制部52若接收到来自第二操作部56的操作信号,则判定第二操作部56被操作。

当控制部52在步骤s22中判定充电器64与电池28连接时,或者在步骤s23中判定第二操作部56被操作时,则进入步骤s24。控制部52在步骤s24中从第二模式变更为第一模式后,将暂时结束处理。在步骤s23中,当控制部52判定第二操作部56未被操作时,则暂时结束处理。

(变形例)

关于各实施方式的说明是根据本发明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可以采用的形式的示例,并非意图限制其方式。根据本发明的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可以采用例如如下所示的各实施方式的变形例和至少两个不相互矛盾的变形例所组合的形式。在以下的变形例中,对于与各实施方式的形式共同的部分,将附加与该实施方式相同的附图标记,并省略其说明。

·在第一实施方式中,可以为如下结构:辅助装置40、变速器30、电动悬架42、可调座杆44和照明装置46中的至少一者包括控制部52。在一个示例中,如图9所示,辅助装置40、变速器30、电动悬架42、可调座杆44和照明装置46中的每一个都包括控制部52。控制部52包括控制部52a~52f。控制部52a控制变速器30的电动致动器32。控制部52b控制辅助装置40的电动致动器40a。控制部52c控制电动悬架42的电动致动器42a。控制部52d控制可调座杆44的电动致动器44a。控制部52e控制前灯46f的点亮和熄灭。控制部52e可以使前灯46f闪烁或调节前灯46f的照度。控制部52f控制尾灯46t的点亮和熄灭。控制部52f可以使尾灯46t闪烁或调节尾灯46t的照度。控制部52a、52c~52f通过有线或无线与控制部52b可通信地连接。在一个示例中,控制部52a、52c~52f能够通过plc与控制部52b通信。控制部52a、52c~52f可以通过有线或无线彼此可通信地连接。在一个示例中,控制部52a、52c~52f能够通过无线彼此通信。

在图9中,电池28的电力经由辅助装置40被供给至变速器30的电动致动器32和驱动电路58a、电动悬架42的电动致动器42a和驱动电路58c、可调座杆44的电动致动器44a和驱动电路58d、以及照明装置46的驱动电路58e、驱动电路58f。第一操作部54和第二操作部56分别通过有线或无线与辅助装置40的控制部52b可通信地连接。第一操作部54和第二操作部56的操作信号,能够通过控制部52b,与控制部52a、52c~52f通信。

当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包括辅助装置40的电动致动器40a时,控制装置50包括控制部52b。当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包括电动悬架42时,控制装置50包括控制部52c。当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包括可调座杆44时,控制装置50包括控制部52d。当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包括照明装置46的前灯46f时,控制装置50包括控制部52e。当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包括照明装置46的尾灯46t时,控制装置50包括控制部52f。

·在第一实施方式中,用于变速器30的电动致动器32的电池可以与电池28分开设置。用于电动致动器32的电池设置在例如人力驱动车10的车架16。

·在第一和第二实施方式中,可以从图5的流程图中省略步骤s12的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当控制部52在步骤s11中判定是第一模式时,则进入步骤s13。

·在第一和第二实施方式中,可以将图5的流程图中的步骤s12的处理内容和步骤s13的处理内容进行交换。在这种情况下,当控制部52在步骤s12中判定未以第一动作操作第一操作部54时,则进入步骤s18。当控制部52在步骤s13中判定未以第一动作操作外部设备62时,则暂时结束处理。

·在第一和第二实施方式以及变形例中,可以从图5的流程图中省略步骤s16的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当控制部52在步骤s15中判定未以第三动作操作第二操作部56时,则暂时结束处理。即,仅以第三动作操作第二操作部56时,控制部52才从第二模式变更为第一模式。

·在第一和第二实施方式以及变形例中,可以将图5的流程图中的步骤s15的处理内容和步骤s16的处理内容进行交换。

·在第一和第二实施方式以及变形例中,可以将图5的流程图中的步骤s15的内容变更为判定充电器64是否与电池28连接。在这种情况下,从图5的流程图中省略步骤s16。在这种情况下,仅当充电器64与电池28连接时,控制部52才从第二模式变更为第一模式。

·包括在第三实施方式的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中的电动致动器不限于用于变速器30的电动致动器32。在一个示例中,人力驱动车用装置48可以包括辅助装置40的电动致动器40a、电动悬架42的电动致动器42a、和可调座杆44的电动致动器44a中的至少一者。

·在第三实施方式中,可以从图8的流程图中省略步骤s23的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如图10所示,当控制部74在步骤s22中判定充电器64未与电池72连接时,则暂时结束处理。

·可以任意改变各实施方式和变形例的电池28、电池72在人力驱动车10中的安装位置。在一个示例中,电池28、电池72可以安装在座杆44b、后拨链器34的可动部34b或固定部34a、和人力驱动车10的车架16中的至少一者。

·在各实施方式和变形例中,人力驱动车10可以为包括前拨链器的结构。用于变速器30的电动致动器32可以构成为可变更前拨链器中所包括的可动部和固定部之间的相对位置的初始位置。在一个示例中,若以第二动作操作第一操作部54,则控制部52、控制部74将控制电动致动器32,变更前拨链器中所包括的可动部和固定部之间的相对位置的初始位置。可以通过不同于电动致动器32的电动致动器使前拨链器的可动部运行。人力驱动车10可以不包括用于变更前拨链器的可动部和固定部之间的相对位置的初始位置的电动致动器。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例如通过用户使用工具代替第一操作部54的第二动作来调节前拨链器的可动部和固定部之间的相对位置的初始位置。

符号说明:

10人力驱动车

16车架

28、72电池

30变速器

32电动致动器(用于变速器的电动致动器)

34后拨链器

34a固定部

34b可动部

40a电动致动器

42电动悬架

42a电动致动器

44可调座杆

44a电动致动器

44b座杆

46照明装置

46f前灯

46t尾灯

48人力驱动车用装置

50控制装置(人力驱动车用控制装置)

52、74控制部

52a~52f控制部

54第一操作部

54a操作部

56第二操作部

58、76驱动电路

58a~58f驱动电路

62外部设备

64充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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