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动态缆注水沉降式环形吊装浮体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24018阅读:220来源:国知局
一种动态缆注水沉降式环形吊装浮体设备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海洋工程水下作业装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为深海动态缆及其配套附件水下吊装施工提供重心调整以及浮力支持。



背景技术:

动态电缆施工过程中,电缆通常要先于船体或发电机进行水下铺设。电缆终端与水下锚系系统进行连接时,为了便于打捞和安装必须正浮于水下。动态缆受到弯曲半径和安全工作载荷的限制,必须在水中相对稳定。



技术实现要素:

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满足动态缆及其配套附件水下安装作业,可向水密舱注水来实现浮体沉降,通过控制各个水密舱的注水量来实现浮体吊装结构的重心调节。同时浮块承载的动态缆终端与浮块通过铰接连接,浮块受到环境载荷作用发生摇晃时,对重物不影响。从而使得动态缆终端及整个水下系泊系统相对稳定的动态缆注水沉降式环形吊装浮体设备。

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动态缆注水沉降式环形吊装浮体设备,包括若干相互连接且相互分隔的水密分舱,若干个所述水密分舱相互连接形成环形结构,所述水密分舱包括内部骨架和外部蒙皮,每个所述水密分舱上分别设有注水孔,排气孔和排水孔,各所述水密分舱还通过拉杆连接有提升装置,所述拉杆的一端通过插销与所述水密分舱连接,所述拉杆的另一端通过吊耳与所述提升装置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水密分舱的数量为4个。

进一步的,所述外部蒙皮采用发泡高分子材料制成。

进一步的,所述内部骨架采用金属结构。

进一步的,所述注水孔和排气孔设置在上部,排水孔设置在底部。

进一步的,所述提升装置采用316不锈钢制成。

进一步的,所述吊耳在自旋方向采用180°旋转。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满足动态海缆以及配套附件的水下施工作业,相比传统实心浮块设计,本实用新型可实现浮块自身浮力快速调整,便于施工;保持水下承载物体相对稳定,不对终端连接的电缆或管道造成伤害。该环形浮体结构可满足动态缆及其配套附件水下安装作业,可向水密舱注水来实现浮体沉降,通过控制各个水密舱的注水量来实现浮体吊装结构的重心调节。同时浮块承载的动态缆终端与浮块通过铰接连接,浮块受到环境载荷作用发生摇晃时,对重物不影响。从而使得动态缆终端及整个水下系泊系统相对稳定。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俯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总装剖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总装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到图3所示的一种动态缆注水沉降式环形吊装浮体设备,包括四个相互连接且相互分隔的水密分舱1,若干个所述水密分舱1相互连接形成环形结构,所述水密分舱1包括内部骨架2和外部蒙皮3,每个所述水密分舱1上分别设有注水孔4,排气孔5和排水孔6,各所述水密分舱1还通过拉杆8连接有提升装置7,所述拉杆8的一端通过插销10与所述水密分舱1连接,所述拉杆8的另一端通过吊耳9与所述提升装置7连接。

为确保动态缆及其配套附件的水动力性能,在海上布设时需将相关部件安装至预定悬浮水深。注水沉降式浮体,结构上包含四个水密分舱,可通过向各水密舱注水的方式调节浮力储备,进而实现动态缆沉降吊放至预定水深。当整体组装结构重心偏移量较大时,可通过调节各水密舱的注水量来调节重心分布,确保水下施工作业的稳定性。

吊装浮体整体为环形结构,可有效确保水下载荷的均匀分布,当波浪与洋流呈现不同攻角时可避免浮体吊装结构出现打扭现象。

1、 环形浮体,这部分是浮力提供的最主要来源,包含外部蒙皮以及内部骨架结构。蒙皮材质由合成发泡高分子材料组成,该材料的特点除了低密度以外,还需要具备较高的机械强度,低的吸水率。骨架为金属结构,可确保吊装过程中的拉伸强度。环形浮体包含四个水密舱,每个舱体包含一个注水孔、一个排水孔以及一个排气孔,注水完毕后,所有的孔洞采用螺纹紧固密封。

2 、提升装置,提升装置选用耐腐蚀性较好的316不锈钢,通过拉杆与环形浮体插销连接,便于组装。吊耳在自旋方向上可实现180°旋转,施工过程中,浮块受到水动力左右摇晃时,吊杆可及时纠正悬挂物体的稳心,避免倾覆或打扭现象的发生。为了便于施工,在提升装置上预留吊耳以及基板以便吊装附件。

该环形浮体结构可满足动态缆及其配套附件水下安装作业,可向水密舱注水来实现浮体沉降,通过控制各个水密舱的注水量来实现浮体吊装结构的重心调节。同时浮块承载的动态缆终端与浮块通过铰接连接,浮块受到环境载荷作用发生摇晃时,对重物不影响。从而使得动态缆终端及整个水下系泊系统相对稳定。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作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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