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虫无人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45128阅读:677来源:国知局
灭虫无人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无人机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灭虫无人机。



背景技术:

随着无人机技术的发展,无人机被广泛应用到各种领域中以执行相应的作业。例如,越来越多的无人机被用于农业植保领域。传统的植保无人机中携带有药箱,从而可以执行农药喷施作业。采用无人机进行农药喷施作业虽然能够满足防虫害的使用需求,但是其会给生态环境以及植被等造成一定的污染,无法满足人们对绿色环保的理念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绿色环保的灭虫无人机。

一种灭虫无人机,用于消灭目标作业区域的目标虫类,包括:无人机本体;固定装置;所述固定装置一端固定在所述无人机本体上,所述固定装置的另一端用于固定灭虫装置;以及所述灭虫装置;所述灭虫装置包括驱动电源、光源和配置在所述光源外围的电网;所述驱动电源分别与所述光源和所述电网连接,以分别向所述光源和所述电网供电;所述光源用于吸引目标虫类;所述电网用于通过电击杀死吸引过来的目标虫类。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光源为紫外光源。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固定装置为可调装置,以调节所述灭虫装置的高度。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灭虫装置还包括第一无线模块;所述第一无线模块用于接收光源开启信号和电网开启信号;所述光源用于在所述光源开启信号的控制下开启;所述电网用于在所述电网开启信号的控制下开启。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无人机本体内还设置有控制装置和第二无线模块;所述第二无线模块用于与所述第一无线模块进行通信连接;所述控制装置用于生成所述光源开启信号和所述电网开启信号,并通过所述第二无线模块发送至所述第一无线模块。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无线模块还用于与监控中心连接,以接收所述监控中心发送来的控制信号。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无人机本体内包括有电源装置;所述电源装置包括顺次连接的发动机、发电机、电池和电源分配器;所述发动机用于带动所述发电机工作,以产生电能给所述电池充电;所述电池再通过所述电源分配器与所述无人机本体内的各用电设备连接并供电。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无人机本体包括飞行器底座、起落架、支撑轴、螺旋桨基座以及螺旋桨;所述起落架和所述支撑轴均固定在所述飞行器底座上;所述支撑轴为多个,且对称分布于所述飞行器底座四周;所述螺旋桨基座固定在所述支撑轴上远离所述飞行器底座的一端;所述螺旋桨固定在所述螺旋桨基座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螺旋桨基座内包括有电机和电子调速器;所述飞行器底座上设置有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与所述电子调速器连接;所述电子调速器与所述电机连接;所述电子调速器用于对电机的转速进行控制,从而控制螺旋桨的转速。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螺旋桨基座内还包括距离传感器;所述距离触感器用于感知所述螺旋桨基座与外部物体的距离并输出给所述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还用于在所述距离小于警戒值时,对无人机的飞行高度和飞行速度进行调整。

上述灭虫无人机,灭虫装置通过固定装置固定在无人机本体上,因此无人机可以飞行至目标作业区域,并控制灭虫装置开启工作。灭虫装置中的光源发出光信号以吸引具有趋光性的目标虫类,并利用外围的电网产生电击以杀死吸引过来的目标虫类,从而达到灭虫的目的。整个灭虫过程不需要使用药物,不会对环境以及植被造成污染,具有绿色环保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为一实施例中的灭虫无人机的主视图;

图2为图1的侧视图;

图3为图1中的无人机本体的俯视图;

图4为图1中的无人机本体的仰视图;

图5为图1中的无人机本体内的电源装置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图1为一实施例中的灭虫无人机的主视图,图2为图1的侧视图。下面结合图1和图2对本实施例中的灭虫无人机做详细说明。该灭虫无人机用于消灭目标作业区域的目标虫类。目标作业区域可以为需要消除害虫的植被覆盖区域,也可以为需要消除会携带病毒的蚊虫等的疾病重灾区或者疾病隔离区等。目标虫类通常为对目标作业区域带来危害的虫类,因此需要对其进行消灭,以确保目标作业区域的植被得到保护或者疾病传播得到控制。在本实施例中,以灭虫无人机应用于农业植保领域为例进行说明。

参见图1和图2,该灭虫无人机包括无人机本体100、固定装置200和灭虫装置300。固定装置200一端固定在无人机本体100上,另一端用于固定灭虫装置300。

无人机本体100用于实现无人机的常用功能,如根据指令执行植保作业,按照预设路线进行飞行等。无人机本体100的俯视图如图3所示,仰视图则如图4所示。无人机本体100包括飞行器底座110、起落架120、支撑轴130、螺旋桨基座140以及螺旋桨150。其中,起落架120以及支撑轴130均固定在飞行器底座110上。飞行器底座110内设置有电源装置和控制装置。电源装置用于为无人机本体100内的各用电设备供电。控制装置则用于对无人机本体100的飞行进行控制,以对无人机100的飞行速度以及高度等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技术属于本领域常用技术,此处不赘述。在本实施例中,电源装置采用发电机间接供电方式进行供电。具体地,电源装置的结构框图如图5所示。电源装置包括顺次连接的发动机510、发电机520、电池530以及电源分配器540。电源分配器540用于与各用电设备连接。通过发动机510带动发电机520,发电机520给电池530充电,电池530再连接电源分配器540给各用电设备如控制装置等供电。这种供电方式相对于传统的纯电池供电的方式而言,可以给无人机提供更加稳定的续航能力。在本实施例中,飞行器底座110内还设置有第二无线模块。第二无线模块用于与监控中心连接,以接收监控中心发送来的控制信号。同时,控制装置也可以通过第二无线模块将其监测到的数据信息以及自身的运行参数等发送给监控中心,便于监控中心了解其工作状态。

支撑轴130为多个,且对称分布在飞行器底座110上,从而确保无人机本体100在飞行过程中的平稳性。在本实施例中,支撑轴130为四个。四个支撑轴130等间隔对称分布在飞行器底座110的四周。螺旋桨基座140固定在支撑轴130上远离飞行器底座110的一端。螺旋桨150固定在螺旋桨基座140上。在本实施例中,螺旋桨基座140内设置有电子调速器和电机。电子调速器用于对电机的转速进行调整,进而控制螺旋桨150的旋翼的转速。具体地,电子调速器通过导线与飞行器底座110内的控制装置连接,从而在控制装置的控制下对电机转速进行控制,最终实现对无人机的飞行状态进行调整。在本实施例中,螺旋桨基座140内还设置有距离传感器。距离传感器用于感知螺旋桨基座140与外部物体的距离并通过传输线输出给控制装置。控制装置可以对该距离进行实时监测,即将其与警戒值比较,当该距离小于警戒值时,对无人机的飞行高度以及飞行速度进行调整,以使得无人机本体100能够避开障碍物,确保无人机本体100的飞行安全。

固定装置200为可调装置,以调节灭虫装置300的高度。在本实施例中,固定装置200为固定用的缆绳,从而方便安装和拆卸。在其他的实施例中,固定装置200可以设置为伸缩杆,从而通过伸缩调节灭虫装置300的高度。

灭虫装置300包括驱动电源(图中未示)、光源310和电网320。驱动电源分别与光源310、电网320连接,从而为光源310和电网320供电,以使得光源310和电网320开始工作。光源310用于产生光信号,以吸引目标虫类。基本上大部分的虫类如昆虫、蚊虫等都具有趋光性。因此,可以通过光源310对目标虫类进行吸引。电网320则用于产生高压以杀死吸引过来的目标虫类。在本实施例中,光源310采用紫外光源。在其他的实施例中,光源310也可以采用可见光源,此时灭虫无人机需要在夜间进行工作。光源310和电网320可以同步开启,也可以先开启光源310一端时间将目标虫类吸引后,将灭虫无人机移动到目标位置后再开启电网320,以通过电击杀死吸引过来的虫类。在本实施例中,灭虫装置300内还设置有第一无线模块。第一无线模块可以用于与飞行器底座110内的第二无线模块进行无线通信,以接收控制装置输出的光源开启信号和电网开启信号。在本实施例中,飞行器底座110内的控制装置可以根据第二无线模块接收到的控制信号,生成光源开启信号以及电网开启信号,并通过第二无线模块发送给灭虫装置300,从而对灭虫装置300的工作进行控制。灭虫无人机的光线诱导路线,也即无人机的飞行路线可以根据作业区域进行合理规划,以提高工作效率。

上述灭虫无人机,灭虫装置300通过固定装置200固定在无人机本体100上,因此无人机可以飞行至目标作业区域,并控制灭虫装置300开启工作。灭虫装置300中的光源310发出光信号以吸引具有趋光性的目标虫类,并利用外围的电网320产生电击以杀死吸引过来的目标虫类,从而达到灭虫的目的。整个灭虫过程不需要使用药物,不会对环境以及植被造成污染,具有绿色环保的优点。并且,灭虫装置300的体积较小,重量较轻,从而降低了无人机本体100的负荷。上述灭虫无人机可以适用于农业植保技术领域,也可以用于对一些疾病重灾区进行蚊虫的消灭。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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