桨叶、螺旋桨及无人飞行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129510发布日期:2019-07-10 10:08阅读:223来源:国知局
桨叶、螺旋桨及无人飞行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飞行器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桨叶、螺旋桨及无人飞行器。



背景技术:

无人机的螺旋桨由于自身的结构的限制,影响螺旋桨的气动性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桨叶、螺旋桨及无人飞行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无人机的螺旋桨由于自身的结构的限制,影响螺旋桨的气动性能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桨叶,用于安装在螺旋桨的桨毂上,该桨叶包括凸起组和叶片本体,所述凸起组设置于所述叶片本体上,且所述凸起组位于所述叶片本体的上表面;所述凸起组包括多个凸起,且多个所述凸起沿所述叶片本体的长度方向间隔分布。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进一步地,所述凸起组靠近所述叶片本体的前缘,且所述凸起组远离所述叶片本体的后缘。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进一步地,所述凸起为球缺状结构。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进一步地,所述球缺状结构的底面半径为0.5mm-2mm。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进一步地,所述球缺状结构的高度为所述叶片本体的最大厚度的0.05倍-0.1倍。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进一步地,所述凸起组中,相邻两个所述凸起之间的距离为所述螺旋桨的旋转半径的4%-6%。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进一步地,所述凸起组位于叶片本体的上表面的设定范围内;所述设定范围在所述叶片本体的弦向方向的一边界与所述叶片本体的前缘相齐平,所述设定范围在所述叶片本体的弦向方向的另一边界与所述叶片本体的前缘之间的距离为所述叶片本体的弦长的10%-30%。

在上述任一技术方案中,进一步地,所述凸起组位于叶片本体的上表面的设定范围内;所述设定范围在所述叶片本体的长度向方向的一边界与所述叶片本体的叶尖相齐平,所述设定范围在所述叶片本体的弦向方向的另一边界与所述叶片本体的叶尖之间的距离为所述螺旋桨的旋转半径的40%-70%。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螺旋桨,包括桨毂及所述的桨叶,所述桨叶安装于所述桨毂上。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无人飞行器,包括所述的螺旋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桨叶,用于安装在螺旋桨的桨毂上,该桨叶包括凸起组和叶片本体,所述凸起组设置于所述叶片本体上,且所述凸起组位于所述叶片本体的上表面;所述凸起组包括多个凸起,且多个所述凸起沿所述叶片本体的长度方向间隔分布。通过在桨叶的叶片本体的上表面设置一凸起组,以减小阻力,改善桨叶的气动性能,从而改善螺旋桨的气动性能,有利于提高螺旋桨效率。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的螺旋桨,包括桨毂及所述的桨叶,所述桨叶安装于所述桨毂上。基于上述分析可知,该螺旋桨能够改善螺旋桨的气动性能,有利于提高螺旋桨效率。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的无人飞行器,包括所述的螺旋桨。基于上述分析可知,该无人飞行器能够改善螺旋桨的气动性能,有利于提高螺旋桨效率。

本实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部分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桨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桨叶的另一种变形结构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中桨叶的局剖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提供的螺旋桨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标:

100-桨叶;101-叶片本体;102-桨毂;

103-凸起。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显示出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例。

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实施例一

参见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了一种桨叶100,用于安装在螺旋桨的桨毂102上,该桨叶100包括凸起组和叶片本体101,凸起组设置于叶片本体101上,且凸起组位于叶片本体101的上表面;凸起组包括多个凸起103,且多个凸起沿叶片本体101的长度方向间隔分布。

具体而言,凸起组中的多个凸起沿叶片本体101的长度方向可以等间距分布。

该桨叶100通过在桨叶100的叶片本体101的上表面设置一凸起组,以减小阻力,改善桨叶100的气动性能,从而改善螺旋桨的气动性能,有利于提高螺旋桨效率。

该实施例可选的方案中,凸起组靠近叶片本体101的前缘,且凸起组远离叶片本体101的后缘,也就是说,凸起组中的凸起靠近叶片本体101的前缘,而远离叶片本体101的后缘。

该实施例可选的方案中,凸起为球缺状结构,这样球缺状结构的曲面部分可以减小桨叶100旋转时,空气对叶片本体101的影响。

进一步可选地,球缺状结构的高度可以小于球缺结构所对应的球体的半径,该球体球被一平面截下的一部分就是该球缺状结构。

该实施例可选的方案中,球缺状结构的底面半径为0.5mm-2mm。

具体而言,球缺状结构的底面与叶片本体101的上表面相连接,球缺状结构可以与叶片本体101为一体结构。需要说明的是,该球缺状结构可以做成内部中空的空心结构。

该实施例可选的方案中,球缺状结构的高度为叶片本体101的最大厚度的0.05倍-0.1倍。叶片本体101的最大厚度即叶片本体101的翼型的最大厚度。

该实施例可选的方案中,凸起组中,相邻两个凸起之间的距离为螺旋桨的旋转半径的4%-6%。

该实施例可选的方案中,凸起组的数量可以为多个。每个凸起组中的凸起的数量为5~13个。在凸起组的数量为多个时,相邻两个凸起组中的凸起在叶片本体101的弦向方向上的相互错位;例如:参见图1所示,在凸起组的数量为两个时,从叶片本体101的叶尖向叶片本体101的叶根方向算起,每个凸起组中的多个凸起依次为第一凸起、第二凸起、依次递推,而其中一个凸起组中的第一凸起与另一个凸起组中的第一凸起在叶片本体101的弦向方向上的相互错位,而其中一个凸起组中的第二凸起与另一个凸起组中的第二凸起在叶片本体101的弦向方向上的相互错位,依次递推;在图1为中,为了便于区别分两个不同中的凸起组,在叶片本体上通过虚线将两个凸起组分隔开来,需要说明的是,每个凸起组中的凸起的数量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如4~30个。

该实施例可选的方案中,凸起组位于叶片本体101的上表面的设定范围内,也就是说,当凸起组为多个时,每个凸起组中的每个凸起均在上述设定范围内;设定范围在叶片本体101的弦向方向的一边界与叶片本体101的前缘相齐平,设定范围在叶片本体101的弦向方向的另一边界与叶片本体101的前缘之间的距离为叶片本体101的弦长的10%-30%,也就是说,在叶片本体的弦向方向上,距离叶片本体101的前缘最远的凸起与叶片本体101的前缘之间的距离为叶片本体101的弦长的10%-30%,该弦长指的是过该凸起的中心的翼型的弦长。该设定范围在叶片本体101的长度向方向的一边界与叶片本体101的叶尖相齐平,设定范围在叶片本体101的弦向方向的另一边界与叶片本体101的叶尖之间的距离为螺旋桨的旋转半径的40%-70%,也就是说,在叶片本体的长度方向上,距离叶片本体101的叶尖最远的凸起与叶片本体101的叶尖之间的距离为螺旋桨的旋转半径的40%-70%。

该实施例可选的方案中,凸起组中的每个凸起与叶片本体101的前缘之间的距离相等。

参见图2和图3所示,该实施例可选的方案中,每个凸起的底面边缘与叶片本体101的上表面之间圆弧过渡连接,这样可以更好实现凸起与叶片本体101之间的连续性。

实施例二

参见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提供了一种螺旋桨,包括桨毂102及实施例一中提供的桨叶100,桨叶100的数量为多个,且多个桨叶100安装于桨毂102上。

实施例三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三提供了一种无人飞行器,包括实施例二提供的螺旋桨。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在此处所提供的说明书中,说明了大量具体细节。然而,能够理解,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情况下实践。在一些实例中,并未详细示出公知的方法、结构和技术,以便不模糊对本说明书的理解。此外,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尽管在此所述的一些实施例包括其它实施例中所包括的某些特征而不是其它特征,但是不同实施例的特征的组合意味着处于本实用新型的范围之内并且形成不同的实施例。例如,在下面的权利要求书中,所要求保护的实施例的任意之一都可以以任意的组合方式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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