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废弃聚乙烯管熔融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34693阅读:471来源:国知局
一种废弃聚乙烯管熔融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熔融装置,特别涉及一种废弃聚乙烯管熔融装置。



背景技术:

PE管目前中国的市政管材市场,塑料管道正在稳步发展,PE管、PP-R管、UPVC管都占有一席之地,其中PE管强劲的发展势头最为令人瞩目。PE管目前中国的市政管材市场,塑料管道正在稳步发展,PE管、PP-R管、UPVC管都占有一席之地,其中PE管强劲的发展势头最为令人瞩目。PE管的使用领域广泛。其中给水管和燃气管是其两个最大的应用市场。PE树脂,是由单体乙烯聚合而成,由于在聚合时因压力、温度等聚合反应条件不同,可得出不同密度的树脂,因而又有高密度聚乙烯、中密度聚乙烯和低密度聚乙烯之分。在加工不同类型PE管材时,根据其应用条件的不同,选用树脂牌号的不同,同时对挤出机和模具的要求也有所不同。现有的聚乙烯管不方便进行熔融处理,尤其是不方便对废弃的聚乙烯管进行熔融回收处理。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通过过滤网可以方便对熔融物进行回接,通过回收车可以方便对熔融物进行回收的废弃聚乙烯管熔融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废弃聚乙烯管熔融装置,包括熔融池,熔融池的内部为空腔结构,熔融池的端部上设有密封盖;熔融池内设有第一连接盘,第一连接盘上设有第一套环,熔融池内设有第二连接盘,第二连接盘上设有第二套环,第一连接盘与第二连接盘呈平行布置,第一套环与第二套环对应;熔融池的内表面设有电热板,熔融池的外侧壁位置设有温控器,温控器与电热板为电连接;熔融池的内底部上设有回收车,回收车的底部设有第一移动轮与第二移动轮,第一移动轮与第二移动轮设置在熔融池的内底部上,第一移动轮与第二移动轮均为万向轮;回收车的外侧壁位置设有拉杆,拉杆的两端设置在回收车的外侧壁内,熔融池内设有过滤网,过滤网设置在第二连接盘的下方。

进一步地,所述熔融池的外侧壁位置设有载物座,温控器设置在载物座上。

进一步地,所述载物座的底部设有底座,底座设置在熔融池的外侧壁位置。

进一步地,所述载物座的外侧壁设有扣座,扣座设置在温控器的外侧壁位置。

进一步地,所述拉杆的中间位置设有拉环。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温控器可以控制电热板实现电加热,从而方便对熔融池的内部提供热源;打开密封盖,可以将待处理的废弃聚乙烯管插入第一套环与第二套环,通过熔融池内的热源可以方便对废弃聚乙烯管进行熔融处理,再通过过滤网可以方便对熔融物进行回接,通过回收车可以方便对熔融物进行回收。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废弃聚乙烯管熔融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一种废弃聚乙烯管熔融装置,包括熔融池1,熔融池1的内部为空腔结构,熔融池1的端部上设有密封盖2;熔融池1内设有第一连接盘3,第一连接盘3上设有第一套环4,熔融池1内设有第二连接盘5,第二连接盘5上设有第二套环6,第一连接盘3与第二连接盘5呈平行布置,第一套环4与第二套环6对应;熔融池1的内表面设有电热板7,熔融池1的外侧壁位置设有温控器8,温控器8与电热板7为电连接;熔融池1的内底部上设有回收车12,回收车12的底部设有第一移动轮13与第二移动轮14,第一移动轮13与第二移动轮14设置在熔融池1的内底部上,第一移动轮13与第二移动轮14均为万向轮;回收车12的外侧壁位置设有拉杆15,拉杆15的两端设置在回收车12的外侧壁内,熔融池1内设有过滤网17,过滤网17设置在第二连接盘5的下方;熔融池1的外侧壁位置设有载物座9,温控器8设置在载物座9上;载物座9的底部设有底座10,底座10设置在熔融池1的外侧壁位置;载物座9的外侧壁设有扣座11,扣座11设置在温控器8的外侧壁位置;拉杆15的中间位置设有拉环16。

本实用新型废弃聚乙烯管熔融装置,温控器8可以控制电热板7实现电加热,从而方便对熔融池1的内部提供热源;打开密封盖2,可以将待处理的废弃聚乙烯管插入第一套环4与第二套环6,通过熔融池1内的热源可以方便对废弃聚乙烯管进行熔融处理,再通过过滤网17可以方便对熔融物进行回接,通过回收车12可以方便对熔融物进行回收。

其中,熔融池1的外侧壁位置设有载物座9,温控器8设置在载物座9上;载物座9的底部设有底座10,底座10设置在熔融池1的外侧壁位置;载物座9的外侧壁设有扣座11,扣座11设置在温控器8的外侧壁位置;所以方便对温控器8进行牢固安装。

其中,拉杆15的中间位置设有拉环16;所以通过拉环16可以方便对拉杆15进行拉动。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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