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锅炉管道清堵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426380发布日期:2019-08-13 21:08阅读:269来源:国知局
一种锅炉管道清堵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管道清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锅炉管道清堵装置。



背景技术:

锅炉在使用中,其管道底部常常沉积污垢,需定期清理。由于清理不干净而引起爆管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影响工作效率和管道使用寿命。手孔作为检查管道运行状况的部件,有着其必不可少的重要作用。

当因检修等原因管道内存在大尺寸的异物时,由于由于管道上手孔较少,不方便直接从手孔取出,因此割开庞大的管道或在异物处管道上方开手孔,几乎成了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而割开庞大的管道或在管道上开手孔,从经济性和技术难度上来说,都不是一种高效率的选择。

中国专利CN 201721356250.4提供了一种解决锅炉管道堵塞的解决方案,其采用推送部和接收部、通过一系列的步骤完成了管道清堵的工作。但这种方式不能清楚观察管道内的堵塞物具体位置,且当填充有堵塞物的管道两端仅有一个手孔时,该专利难于实施,对于操作者的熟练程度也要求较高,适用范围受限。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锅炉管道清堵装置。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锅炉管道清堵装置,包括固定系统、拉伸系统和捕集装置,所述固定系统为竖杆,所述拉伸系统为铰接于竖杆末端的多级伸缩杆,所述多级伸缩杆伸缩末端设有捕集装置,多级伸缩杆每节杆身上均设有荧光灯,用于给管道内提供光源,所述竖杆中段外壁设有摄像头,所述竖杆中下段设有多级伸缩杆收纳槽,当多级伸缩杆完全收拢时,可收纳于收纳槽中,所述竖杆顶端设有控制器,所述控制器上设有显示器,通过摄像头和显示器,即可观察管道内的情况,所述捕集装置为扫帚或设有外框的网兜中的一种,当堵塞物为大尺寸、低密度、形状不固定的堵塞物如塑料袋或堵塞物尺寸较小时,捕集装置为扫帚状,当堵塞物有固定形状、尺寸较大时,捕集装置为网兜状,当堵塞物为铁磁性物质时,捕集装置的材质为铁磁性材质。

进一步的,所述多级伸缩杆设于竖杆末端底面向上0.5-5cm处。

进一步的,所述摄像头、荧光灯、多级伸缩杆均与控制器电连接,控制器用于控制摄像头、荧光灯的开闭以及多级伸缩杆的伸缩。

进一步的,所述竖杆末端还连接有收集铲,所述收集铲设于多级伸缩杆的下方,其长度大于多级伸缩杆的第一节长度,其底面为圆弧形,其弧度按照管道的尺寸设计,使得收集铲完全贴合于管道底面。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荧光灯、摄像头和显示器,可以清楚的观察到管道底部的堵塞物大小以及分布情况,从而选取合适材质和形状的捕集装置,效率更高;

2、设于竖杆上的收集铲和多级伸缩杆配合,可以清除只设有一个手孔的管道段的堵塞物,适用范围更广。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结构主体示意图;

图2:扫帚状捕集装置以及多级伸缩杆示意图;

图中,1竖杆,2控制器,3摄像头,4多级伸缩杆,5收纳槽,6收集铲,7捕集装置,8荧光灯,9手孔,71扫帚状捕集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方便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理解和实施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图1-2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应当理解,此处所述的实施示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一种锅炉管道清堵装置,包括固定系统、拉伸系统和捕集装置7,所述固定系统为竖杆1,所述拉伸系统为铰接于竖杆1末端的多级伸缩杆4,所述多级伸缩杆4伸缩末端通过螺纹连接有捕集装置7,多级伸缩杆4每节杆身上均设有荧光灯8,用于给管道内提供光源,所述竖杆1中段外壁设有摄像头3,所述竖杆1中下段设有多级伸缩杆收纳槽5,当多级伸缩杆4完全收拢时,可收纳于收纳槽5中,所述竖杆1顶端设有控制器2,所述控制器2上设有显示器,通过摄像头3和显示器,即可观察管道内的情况。

所述多级伸缩杆4设于竖杆1末端底面向上3cm处,所述摄像头3、荧光灯8、多级伸缩杆4均与控制器2电连接,控制器2用于控制摄像头3、荧光灯8的开闭以及多级伸缩杆4的伸缩,所述竖杆1末端还通过螺纹连接收集铲6,所述收集铲6设于多级伸缩杆4的下方,其长度大于多级伸缩杆4的第一节长度,其底面为圆弧形,其弧度按照管道的尺寸设计,使得收集铲6完全贴合于管道底面。

使用时,先将竖杆1伸入手孔9内,打开摄像头3和荧光灯8,通过控制器2调节多级伸缩杆4的长度,判断堵塞物的形状,后收起多级伸缩杆4,安装好收集铲6和扫帚状捕集装置71,调节多级伸缩杆4的长度,将扫帚状捕集装置71置于堵塞物后端,通过反复调节多级伸缩杆4的长度并往回收拢,将堵塞物转移至收集铲6内。

以上所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作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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