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隧道式灭菌干燥机的烘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11743阅读:348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隧道式灭菌干燥机的烘箱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烘干灭菌设备,尤其涉及一种用于隧道式灭菌干燥机的烘箱。



背景技术:

现有结构的烘干机的烘箱,通常采用两个热风机,风机的蜗壳竖立布置在箱体内的,当需要大风量时,蜗壳的直径比较大,因而导致箱体结构增大,不仅成本增加,甚至无法在厂房内布局,并且加工好的蜗壳直接焊接到箱体里面,制作工艺复杂,周期比较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节约成本、无需增大箱体高度、简化箱体结构的用于隧道式灭菌干燥机的烘箱。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隧道式灭菌干燥机的烘箱,包括箱体和位于箱体外的风机,所述风机的蜗壳横向布置于所述烘箱上,所述箱体具有箱体进风口和箱体出风口,所述蜗壳的进风口与箱体出风口对接,所述蜗壳的出风口与箱体进风口对接。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

所述蜗壳的进风口与箱体出风口之间通过安装法兰可拆卸的连接。

所述蜗壳的出风口与箱体进风口之间通过安装法兰可拆卸的连接。

所述安装法兰上设有耐高温密封条。

所述箱体进风口与箱体出风口均沿箱体宽度方向设置。

所述箱体进风口处的进风弯管与所述蜗壳的出风口对接,所述进风弯管的进风方向与出风方向垂直。

所述箱体内的加热器位于所述蜗壳的进风口的下方。

所述箱体内的均流罩和过滤器依次设于所述进风弯管的下方。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1)本实用新型用于隧道式灭菌干燥机的烘箱,箱体上端面预留一内凹空间,作为风机安装位置,风机的蜗壳横向置于该内凹空间内,可充分利用箱体本身的宽度布置蜗壳,蜗壳直径大小不再影响箱体的整体高度,节约了箱体空间,无需增大箱体结构成本减少,利于厂房布局,风机外置,简化了箱体结构。

(2)本实用新型用于隧道式灭菌干燥机的烘箱,风机的蜗壳通过安装法兰与箱体可拆卸的连接,避免现有技术中风机蜗壳直接焊接在箱体上出现的易变形且制作工艺复杂,周期比较长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箱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立体分解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内部循环示意图。

图中各标号表示:

1、箱体;11、箱体进风口;12、箱体出风口;2、风机;21、蜗壳;3、安装法兰;4、耐高温密封条;5、进风弯管;6、加热器;7、均流罩;8、过滤器;9、回风通道。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说明书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图1至图4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用于隧道式灭菌干燥机的烘箱的一种实施例,该用于隧道式灭菌干燥机的烘箱,包括箱体1和位于箱体1外的风机2,风机2的蜗壳21横向布置于烘箱1上,箱体1具有箱体进风口11和箱体出风口12,蜗壳21的进风口与箱体出风口12对接,蜗壳21的出风口与箱体进风口11对接。箱体1上端面预留一内凹空间,作为风机2安装位置,风机2的蜗壳21横向置于该内凹空间内,可充分利用箱体1本身的宽度布置蜗壳21,蜗壳21直径大小不再影响箱体1的整体高度,节约了箱体1空间,无需增大箱体1结构成本减少,利于厂房布局,风机2外置,简化了箱体1结构。

本实施例中,蜗壳21的进风口与箱体出风口12之间通过安装法兰3可拆卸的连接。蜗壳21的出风口与箱体进风口11之间通过安装法兰3可拆卸的连接,避免现有技术中风机蜗壳直接焊接在箱体上出现的易变形且制作工艺复杂,周期比较长的问题。同时,安装法兰3上设有耐高温密封条4,保证蜗壳21与箱体1之间的密封性。

本实施例中,箱体进风口11与箱体出风口12均沿箱体1宽度方向布置,即进风口和出风口的最大长度沿箱体1宽度方向布置,充分利用箱体1的自身宽度。如图3所示,箱体进风口11位于竖直面内,箱体出风口12位于水平面内。

本实施例中,箱体1的进风弯管5的进口与蜗壳21的出风口对接,出口位于箱体1内。进风弯管5的进风方向与出风方向垂直,即进风弯管5采用90度的弯管。箱体1内部设有均流罩7、过滤器8和加热器6,均流罩7位于进风弯管5的出口端,过滤器8位于均流罩7的下方,加热器6位于蜗壳21进风口的下方,均流罩7、过滤器8位于箱体1的左侧,加热器6位于箱体1的右侧。

如图4中箭头所示,风机2启动,蜗壳21进风口吸入箱体1内的层流风,并将该层流风经进风弯管5送至箱体1内,层流风经过均流罩7和过滤器8到达箱体1左侧下方,过滤器8的下方空间形成左侧回风通道9,箱体1右侧加热器6周围形成的右侧回风通道9,层流风经该左侧的回风通道9进入箱体1右侧回风通道9,并从箱体出风口12重新吸入蜗壳21的进风口,通过风机2形成箱体1内层流风的循环。

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的情况下,都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做出许多可能的变动和修饰,或修改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因此,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及修饰,均应落在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保护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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