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室内空气净化剂及空气净化方法,尤其是指一种CO2的无机吸收剂及空气中CO2的净化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城市中的空气污染也越加严重,空气中含有较多的CO2废气。这些气体直接被人体吸收,通过长期的积累,会引起人们的许多疾病。
现在,越来越多家庭和工作场所引入空气净化装置,通过处理空气中的CO2等有害气体对空气进行净化。传统的空气净化装置往往采用物理吸附或过滤技术的原理进行空气处理,但这些净化器对空气的净化存在一定局限性,其中物理吸附采用吸收剂对空气中的无机废气进行吸收,例如活性炭吸附,一方面吸附容量低,另一方面容易达到饱和,因此不能完全吸附,空气净化效果较差。而过滤技术也存在弊端,其金属网上的催化剂有限,且与空气接触面积小,尤其风量大时,反应慢,导致除CO2的效果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CO2的无机吸收剂及空气中CO2的净化方法,其特征在于解决现有空气中CO2处理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一种CO2的无机吸收剂,其组成成分和质量分数如下:
组分A 5~10份,
二乙二醇丁醚 2~5份,
水 2~3份,
纳米材料 1份,
其中,组分A为氢氧化钠、氢氧化钾、季铵碱、氢氧化锂、氢氧化钡或硅酸钠中一种或多种的组成。
其中,所述纳米材料为氧化石墨烯与氨基化石墨烯以任意比例混合物。
其优选组成成分和质量分数为:
组分A 7份,
二乙二醇丁醚 5份,
水 3份,
氧化石墨烯 0.5份,
氨基化石墨烯 0.5份,
其中组分A为氢氧化钠、氢氧化钾、季铵碱、氢氧化锂、氢氧化钡或硅酸钠中一种或多种的组成。
一种基于上述CO2的无机吸收剂对空气中CO2进行净化的方法为:将5~10质量份的组分A、2~5质量份的二乙二醇丁醚、0.5份氧化石墨烯、0.5份石墨烯以及2~3水混合成溶液,盛装于密封容器中;将含CO2的空气集中通入密封容器中,并通过出气管通出,其出口气体即为净化后的气体,直接排放到室内。
本发明改变了现有技术中物理吸附和过滤的方式,采用溶液吸收的方式对空气进行处理,能够大大增强空气中CO2与吸收剂的反应时间,使其充分吸收,达到有效除去CO2的效果。
其中组分A为碱性物质与CO2反应,通过反应使空气中的CO2被吸收。氧化石墨烯同样具有碱性,可进一步提高CO2的氧化石墨烯是石墨粉末经化学氧化及剥离后的产物,氧化石墨烯是单一的原子层,可以随时在横向尺寸上扩展到数十微米,因此,其结构跨越了一般化学和材料科学的典型尺度。氧化石墨烯具有亲水性,在水中具有优越的分散性,可均匀分散于水溶液中,使反应更为充分有效。石墨烯由于其纳米结构,能够吸附储存CO2,使CO2充分被吸收。氨基化石墨烯可以改善石墨烯表面的亲水性、极性,进而改善其在聚合物中的分散性。二乙二醇丁醚由于其具有较高的沸点,和较低的挥发速度,作为溶剂不易于随净化后的空气挥发到室内。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将通过以下具体实施例进行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一
一种CO2的无机吸收剂,其组成成分和质量分数如下:
氢氧化钠 7份,
二乙二醇丁醚 5份,
水 3份,
氧化石墨烯 0.5份,
氨基化石墨烯 0.5份,
其中组分A为氢氧化钠、氢氧化钾、季铵碱、氢氧化锂、氢氧化钡或硅酸钠中一种或多种的组成。
一种基于上述CO2的无机吸收剂对空气中CO2进行净化的方法为:将7质量份的组分A、5质量份的二乙二醇丁醚、0.5份氧化石墨烯、0.5份氨基化石墨烯以及3水混合成溶液,盛装于密封容器中;将含CO2的空气1000ppm集中通入密封容器中,并通过出气管通出,其出口气体即为净化后的气体含CO2 50ppm,直接排放到室内。实施例一
实施例二
一种CO2的无机吸收剂,其组成成分和质量分数如下:
氢氧化钠 5份,
二乙二醇丁醚 2份,
水 3份,
氧化石墨烯 0.3份,
氨基化石墨烯 0.7份,
其中组分A为氢氧化钠、氢氧化钾、季铵碱、氢氧化锂、氢氧化钡或硅酸钠中一种或多种的组成。
一种基于上述CO2的无机吸收剂对空气中CO2进行净化的方法为:将5质量份的组分A、2质量份的二乙二醇丁醚、0.3份氧化石墨烯、0.7份氨基化石墨烯以及3水混合成溶液,盛装于密封容器中;将含CO2的空气集中通入密封容器中,并通过出气管通出,其出口气体即为净化后的气体,直接排放到室内。
实施例三
一种CO2的无机吸收剂,其组成成分和质量分数如下:
氢氧化钠 10份,
二乙二醇丁醚 3份,
水 2份,
氧化石墨烯 0.2份,
氨基化石墨烯 0.8份,
其中组分A为氢氧化钠、氢氧化钾、季铵碱、氢氧化锂、氢氧化钡或硅酸钠中一种或多种的组成。
一种基于上述CO2的无机吸收剂对空气中CO2进行净化的方法为:将5质量份的组分A、2质量份的二乙二醇丁醚、0.2份氧化石墨烯、0.8份氨基化石墨烯以及3水混合成溶液,盛装于密封容器中;将含CO2的空气集中通入密封容器中,并通过出气管通出,其出口气体即为净化后的气体,直接排放到室内。
上述描述已经详细阐述了发明的说明和描述。它不是为了将本发明限制为所披露的形式和方式。按照以上的方式,可以进行相应的修改或更改。讨论实例是为了更好地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及其实用性,从而利用本发明进行各种修改并满足其它特定的需求。所有这些修改和变化当依照公平和合法的权利解读,并且根据附加权利要求,这些修改和变化都属于本发明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