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谷物脱壳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52471阅读:55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谷物脱壳机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谷物脱壳机。



背景技术:

谷物脱皮机主要用来加工谷子碾米和高粱的去皮成米,以及玉米、小麦、大麦、绿豆、荞麦、大豆等五谷杂粮及中药地肤子、香附、薏米的脱皮加工,内有砂轮、筛片和磨米刀,在机座下部设有风扇,在机身上均布有排糠通道,其特殊之处是:谷物脱皮机主轴是由长轴和短轴相互插接而成,在长轴与短轴的插接间隙处设有轴承,长轴和短轴与电机分别连接且设在长轴上的带轮大于设在短轴上的带轮,风扇安装在短轴下部,砂轮为叠加安装在长轴上,优点是:可实现风扇与砂轮的差速旋转,提高排糠量,即使长时间工作也不会造成糠皮的堆积,降低了谷物破碎率,加工后的谷物中不会掺杂糠皮,谷物脱皮后无需进行筛糠处理,大大提高了谷物脱净率和加工效率,特别是玉米经过脱去了坚硬的皮壳和胚芽部分,改善了玉米的食用口感效果,扩大了玉米的应用范围,脱皮后玉米磨粉加工玉米面条十分畅销,但是目前市场上的谷物脱壳机,功能单一,而且在入料时,容易进入杂质,从而损坏脱壳机内部零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谷物脱壳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目前市场上的谷物脱壳机,功能单一,而且在入料时,容易进入杂质,从而损坏脱壳机内部零件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谷物脱壳机,包括机体、布袋和支撑架,所述机体上固定安装有入料斗,所述入料斗的下端连接有入料调节板,所述入料调节板的下端安置有脱壳室,所述脱壳室的内部安装有金刚砂斜牙板和金刚刷竖牙板,且其内壁上包裹有鱼鳞筛板,所述脱壳室的下端连接有分离通道,所述分离通道的内部左端安装有风机,且其右端设置有皮屑出口,所述布袋包裹在皮屑出口外壁上,所述分离通道的下端安置有谷物出口,且其与谷物出口之间连接有隔板,所述支撑架的内部安装有发电机,且其下端固定连接有滚轮。

优选的,所述入料斗设置有两个,且其下端安置的脱壳室内部结构不相同。

优选的,所述入料调节板与脱壳室之间设置有吸入装置。

优选的,所述隔板为抽出置入装置和手动操作装置。

优选的,所述脱壳室内部安置有金刚砂拨粮板、圆砂轮和钢刷。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谷物脱壳机的结构相当的简单,改变传统谷物脱壳机的结构,采用两个入料斗,且设置每个入料斗下端的脱壳室结构不同,可根据实际需要将谷物采用不同方法进行脱壳,同时在入料调节板与脱壳室之间设置有吸入装置,可在谷物脱壳时,将谷物中的石子进行清理,较轻的谷物吸入脱壳室,较重的杂物排出,可以防止石子将脱壳室内部的零件造成损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1、机体,2、入料斗,3、入料调节板,4、脱壳室,5、金刚砂斜牙板,6、金刚砂竖牙板,7、鱼鳞筛板,8、分离通道,9、风机,10、皮屑出口,11、布袋,12、谷物出口,13、隔板,14、支撑架,15、发电机,16、滚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谷物脱壳机,包括机体1、布袋11和支撑架14,机体1上固定安装有入料斗2,入料斗2设置有两个,且其下端安置的脱壳室4内部结构不相同,入料斗2的下端连接有入料调节板3,入料调节板3与脱壳室4之间设置有吸入装置,入料调节板3的下端安置有脱壳室4,脱壳室4内部安置有金刚砂拨粮板、圆砂轮和钢刷,脱壳室4的内部安装有金刚砂斜牙板5和金刚砂竖牙板6,且其内壁上包裹有鱼鳞筛板7,脱壳室4的下端连接有分离通道8,分离通道8的内部左端安装有风机9,且其右端设置有皮屑出口10,布袋11包裹在皮屑出口10外壁上,分离通道8的下端安置有谷物出口12,且其与谷物出口12之间连接有隔板13,隔板13为抽出置入装置和手动操作装置,支撑架14的内部安装有发电机15,且其下端固定连接有滚轮16。

工作原理:在使用该谷物脱壳机之前,需要对整个装置的结构进行简单的了解,首先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入料斗2,将未脱壳的谷物置入入料斗2,调节入料调节板3,谷物通过吸入装置进入到金刚砂斜牙板5或金刚砂竖牙板6与鱼鳞筛板7组成的脱壳室4,然后通过金刚砂拨粮板、圆砂轮和钢刷的作用对谷物进行去壳,去壳结束后的谷物被输送到分离通道8,通过风机9的作用,将皮屑吹出,进入布袋11,调节隔板13,将去壳结束的谷物通过谷物出口12排出。

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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