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除尘器用清灰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左右驱动机构、清灰机构和震动机构,所述清灰机构包括清灰刷、弹簧、导向杆和挡块一,所述清灰刷和弹簧穿设在所述导向杆上,所述导向杆的一端与所述左右驱动机构的螺杆螺纹连接,两个所述弹簧分别设在所述清灰刷的两端,并分别与所述挡块一和震动机构的震动板抵接,所述震动机构包括震动板和震动电机,所述震动电机设在所述震动板上,所述震动板穿设在所述导向杆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除尘器用清灰装置,其特征在于,还设有挡块二套设在所述导向杆上,并与所述震动板相抵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除尘器用清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右驱动机构包括螺杆、滑块、电机、同步带、大带轮和小带轮,所述螺杆的一端与所述大带轮连接,另一端穿过滑块和支架并向外延伸,所述电机与所述小带轮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除尘器用清灰装置,其特征在于,还设有滑竿,所述滑竿有两个,分别穿设在所述滑块上,并与所述螺杆形成三角形位置关系。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除尘器用清灰装置,其特征在于,还设有限位套杆,所述限位套杆通过螺栓固定设在所述滑块的下方,并与所述螺杆螺纹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除尘器用清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上还固定设有挡板,所述挡板设在所述震动板的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