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筒式离心分离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068314阅读:38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转筒式离心分离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选矿业上,浮选后进行浓缩脱水作业和粗细粒级的分离技术。
现有的旋流器是依据旋转离心力的原理设计的,它的外筒是不旋转的,靠具有一定速度的浆体沿切线方向进入筒内而旋转的。要使分离粒级保持不变,就应使浆体流速不变,必须对浆体流加稳压装置,这种装置对压力值的调节是不够方便的。另一主要方面是它产生的离心力较弱,只用在粒级的分离上,而无法用在浓缩脱水作业上。
现有的摔干机,如洗衣机上的摔干装置,也是利用旋转离心力的原理制成的。其转动是靠施加在旋转筒上的动力来实现的。其水通过旋转筒的小孔摔出,衣物留在筒内。这种装置对浆体的脱水分离是无能为力的,也不能进行连续作业。
本发明的任务是要提供一台既能强化旋转离心力,又能用于浆体浓缩脱水的装置。并能通过控制,自由选择离心力的大小,进行不同粒级的分离,并进行连续作业。
其方法是设置一个旋转筒(8),能施加动力在与旋转筒连接的皮带轮(7)上,使旋转筒旋转。作用在皮带轮上的动力是带有转速控制器(16)的电动机(15),因而可强化转速,也可选择转速(见附图
)。
浆体是从浆体入口(1)进入的,通过中心管轴(2)上部和分流管(3)进入旋转筒内。在旋转筒叶片(9)的带动下产生旋转运动。离心力促使浆体分异,固体颗粒集中在旋转筒内壁,通过固定在中心管轴上的螺旋输送器(5)送到下部固体物排除口(11)排出。分异在旋转筒中心的液体,从花管孔(4)进入中心管轴内,经液体排除口(6)排出。
固体物排除口(11)是设置在旋转筒底盖(10)边缘上的开口。这种开口是弧形的,狭长的,不连续开口。底盖由同形的,紧贴在一起的两层盖组成,内盖与旋转筒固定在一起,外盖相对于内盖而可转动,借助转动角度不同来调节固体物排除口(11)的大小。
要使固体物脱水,达到浆饼状态,除旋转筒开到高速档外,还须根据浆体的浓度,调节固体物排除口(11)的大小,与液体排除口(6)面积成固定比值,方能达到最佳效果。
如果用在粗细粒级的分离上,旋转筒的转速就不必过高,同时使固体物排除口(11)面积适度调大,就可进行分离。这时,从液体排除口排出的是细粒级浆体。从固体物排除口排出的是粗粒级浆体。
由于粗粒级也是浆体,则在安全固定罩(12)下部接上一个附加件漏斗(13),粗粒级浆体进入漏斗后集中,从漏斗下部的粗粒浆排除口(14)流出。
使用本发明所述的“转筒式离心分离机”,可代替旋流器的功能,进行不同粒级的分离。比旋流器更易调节、控制离心力大小的优点。
用本发明所述的“转筒式离心分离机”,接在选厂浮选车间流出的浆体管上,进行浓缩脱水,得到的固粒饼状体直接输送到干燥车间进行烘干,是一个新的工艺流程方案。用其取代通过浓密沉淀池和过滤机而进入烘干工序的现行工艺流程,将减掉占地面积大的浓密沉淀池和过滤机及其配套的一些笨重设备,就大大简化了工艺流程,也使设备微型化了。这样就节省了巨大投资和设备运转动力费。还可使浮选车间和干燥车间直接相连,成为一列紧奏的工艺流程。如果是已建成的浮选厂,采用本发明所述的设备,稍加改造即可取得同样效果。
新工艺流程方案中,采用本发明所述的设备,进行的浓缩脱水方法,纯属物理分离方法,不改变浆体中液体的性质和所含的药剂成分,便于重新回水利用。较之在浓密沉淀池中投放絮凝剂而改变了液体成分来说,有显著的优点。
权利要求
1.一台“转筒式离心分离机”,它由带有旋转筒叶片(9)的旋转筒(8)和中心管轴(2)组成,其特征在于浆体从浆体入口(1)进入,经过中心管轴(2)和分流管(3)进入旋转筒内,分离的液体从中心管轴(2)的花管孔(4)再进入中心管轴(2)内,由液体排除口(6)排出,固体颗粒由固定在中心管轴(2)上的螺旋输送器(5)送到固体物排除口(11)排出。由选厂浮选出来的浆体需经过浓缩过滤和烘干三个环节脱水,目前浓缩是采用浓密机沉淀池,过滤是采用装有滤毯的过滤机,本发明方案其特征是使用“转筒式离心分离机”取代浓密沉淀池或过滤机的脱水作用。
2.按权项1中所述的转筒式离心分离机,其特征在于固体物排除口(11)的大小是可调节的。
3.按权项1中所述的转筒式离心分离机,其特征在于安全固定罩(12)的下部有一个可拆卸的附件漏斗(13)。
全文摘要
“转筒式离心分离机”主要涉及到选厂浮选后浆体的浓缩脱水等分离技术。它是由旋转筒和中心管轴两大部件组成。其转速是可控制,可强化的。浆体由中心管轴一端进入旋转筒内,分离的液体又从中心管轴上的开口进入管内,从另一端排出。旋转筒内壁上的固体颗粒通过螺旋输送器送到底盖周围的开口排出。本设备可代替浓密机沉淀池和过滤机进行脱水作业,也可代替旋流器进行不同粒级的分离。
文档编号B04B1/20GK1082461SQ9210911
公开日1994年2月23日 申请日期1992年8月7日 优先权日1992年8月7日
发明者邓延忠, 邓云峰 申请人:邓延忠, 邓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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