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低压气化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00462阅读:219来源:国知局
一种低压气化炉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煤气化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低压气化炉。



背景技术:

我国煤炭资源丰富,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是能源与环境保护的重大课题。煤气化一直是煤炭转化的重要途径,在煤气化流程中,气化炉扮演很重要的角色。气化炉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气化炉壳体加耐火衬里,二是气化炉壳体加水冷壁结构。采用这两种形式主要是为了在煤气化压力比较高的情况下,能够有效的保证气化反应的正常进行。但在现实中,进行小规模的煤气化时,气化压力较低,因此,急需设计设计一种低气压气化炉,适用于气化压力需求较低情况下进行小规模煤气化,同时简化气化炉的结构节省设置生产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低压气化炉,用以解决目前生产中对适用于气化压力需求较低情况下的煤气化设备的需求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低压气化炉,所述低压气化炉包括:气化燃烧室和废锅,所述气化燃烧室的出口和所述废锅的进口相连,所述气化燃烧室和所述废锅的侧壁均由水冷壁结构形成,所述气化燃烧室和废锅的水冷壁结构分别具有至少一个对气化燃烧室和废锅降温的水冷管组。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上述低压气化炉,所述水冷管组包括多个水冷管,每个水冷管分别沿气化燃烧室和/或废锅容纳腔的周向间隔布置,两个相邻水冷管之间具有密封隔离板。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上述低压气化炉,多个所述水冷管为竖直列管,每个水冷管组的多个水冷管的上端和下端均分别设有一个上部连接管和一个下部连接管。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上述低压气化炉,所述气化燃烧室侧壁和所述废锅侧壁一体形成,所述气化燃烧室和所述废锅之间设置有间隔板,所述间隔板上设置有开口,所述开口同时为气化燃烧室的出口和废锅的进口。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上述低压气化炉,所述气化燃烧室和所述废锅的侧壁共享至少一个水冷管组。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上述低压气化炉,所述气化燃烧室和所述废锅的侧壁共享的多个水冷管组的上部连接管和下部连接管分别彼此连接并设有至少一个冷水进口和至少一个热水出口,所述至少一个冷水进口位于上部连接管上时,所述至少一个热水出口位于下部连接管上,或所述至少一个冷水进口位于下部连接管上时,所述至少一个热水出口位于上部连接管上。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上述低压气化炉,所述气化燃烧室和所述废锅之间通过收口连接在一起,所述收口同时为气化燃烧室的出口和废锅的进口。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上述低压气化炉,所述气化燃烧室和所述废锅的侧壁各自具有至少一个水冷管组。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上述低压气化炉,所述气化燃烧室和所述废锅的侧壁上的多个水冷管组的上部连接管和下部连接管分别彼此连接并设有至少一个冷水进口和至少一个热水出口,所述至少一个冷水进口位于上部连接管上时,所述至少一个热水出口位于下部连接管上,或所述至少一个冷水进口位于下部连接管上时,所述至少一个热水出口位于上部连接管上。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上述低压气化炉,所述气化燃烧室的侧壁上的多个水冷管组的上部连接管和下部连接管分别彼此连接并设有至少一个冷水进口和至少一个热水出口,所述至少一个冷水进口位于气化燃烧室的侧壁上的上部连接管上时,所述至少一个热水出口位于气化燃烧室的侧壁上的下部连接管上,或所述至少一个冷水进口位于气化燃烧室的侧壁上的下部连接管上时,所述至少一个热水出口位于气化燃烧室的侧壁上的上部连接管上;所述废锅的侧壁上的多个水冷管组的上部连接管和下部连接管分别彼此连接并设有至少一个冷水进口和至少一个热水出口,所述至少一个冷水进口位于废锅的侧壁上的上部连接管上时,所述至少一个热水出口位于废锅的侧壁上的下部连接管上,或所述至少一个冷水进口位于废锅的侧壁上的下部连接管上时,所述至少一个热水出口位于废锅的侧壁上的上部连接管上。

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低压气化炉,对现有工艺改进,气化燃烧室和废锅直接采用水冷壁列管结构,代替了气化炉壳体,能有效解决现有气化炉投资大、制作复杂等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低压气化炉的一个实施例的透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低压气化炉的另一个实施例的透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发明,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实施例1

参考图1,本实施例中公开的一种低压气化炉包括:气化燃烧室11和废锅12,气化燃烧室11的出口和废锅12的进口相连,气化燃烧室11和废锅12的侧壁均由水冷壁结构形成,气化燃烧室11侧壁和废锅12侧壁一体形成,气化燃烧室11和废锅12之间设置有间隔板17,间隔板17上设置有开口18,开口18同时为气化燃烧室的出口和废锅的进口,气化燃烧室11和废锅12的侧壁共享一个水冷管组,该水冷管组用于对气化燃烧室11和废锅12降温,水冷管组包括多个水冷管13,每个水冷管13分别沿气化燃烧室11和废锅12容纳腔的周向间隔布置,两个相邻水冷管13之间具有密封隔离板14,多个水冷管13为竖直列管,该水冷管组的多个水冷管13的上端和下端均分别设有一个上部连接管15和一个下部连接管16。

其中,上述气化燃烧室11和废锅12的侧壁共享的水冷管组的上部连接管15设有至少一个冷水进口,此时,下部连接管16设有至少一个热水出口,或气化燃烧室11和废锅12的侧壁共享的水冷管组的上部连接管15设有至少一个热水出口,此时,下部连接管16设有至少一个冷水进口。冷水从冷水进口进入连接管内,然后流入水冷管中循环,水冷管中的冷水与高温高压的煤气进行热量交换之后,最后从热水出口流出从而达到带走气化燃烧室内热量的目的。

另外,气化燃烧室11和废锅12的侧壁可以共享设有多个水冷管组,共同用于对气化燃烧室11和废锅12降温,此时,每个水冷管组包括多个水冷管13,每个水冷管13分别沿气化燃烧室11和废锅12容纳腔的周向间隔布置,两个水冷管13之间具有密封隔离板14,多个水冷管13为竖直列管,每个水冷管组的多个水冷管13的上端和下端均分别设有一个上部连接管15和一个下部连接管16。其中,上述气化燃烧室11和废锅12的侧壁共享的多个水冷管组的上部连接管15和下部连接管16分别彼此连接并设有至少一个冷水进口和至少一个热水出口,至少一个冷水进口位于上部连接管上时,至少一个热水出口位于下部连接管上,或至少一个冷水进口位于下部连接管上时,至少一个热水出口位于上部连接管上。

上述实施例中的一种低压气化炉以水冷壁结构作为气化炉壳体,该低压气化炉从上到下依次为烧嘴、气化燃烧室11和废锅12,烧嘴采用采用顶喷烧嘴(图中未示出)将煤及氧气送入气化燃烧室11,在燃烧室内进行气化反应,反应后的高温合成气及炉渣进入废锅12,副产高温高压的饱和蒸汽、高温合成气及炉渣通过至少一个水冷管组进行降温,另外,低压气化炉还包括测温装置(图中未示出),测温装置设在密封隔离板上且位于气化燃烧室11内。

实施例2

参考图2,本实施例中公开的一种低压气化炉包括:气化燃烧室21和废锅22,气化燃烧室21的出口和废锅22的进口相连,气化燃烧室21和废锅22的侧壁均由水冷壁结构形成,气化燃烧室21和废锅22之间通过收口27连接在一起,收口27同时为气化燃烧室21的出口和废锅22的进口,气化燃烧室11和废锅12的水冷壁结构各自具有至少一个对气化燃烧室21和废锅22降温的水冷管组,每个水冷管组包括多个水冷管231或232,每个水冷管231或232分别沿气化燃烧室21或废锅22容纳腔的周向间隔布置,两个相邻水冷管231或232之间具有密封隔离板241或242,多个水冷管231或232为竖直列管,每个水冷管组的多个水冷管231或232的上端和下端均分别设有一个上部连接管251或252和一个下部连接管261或262。

气化燃烧室21和废锅22的侧壁上的多个水冷管组的上部连接管251和252彼此连接,气化燃烧室21和废锅22的侧壁上的多个水冷管组的下部连接管261和262彼此连接,上部连接管251和252彼此连接后设有至少一个冷水进口,此时,下部连接管261和262彼此连接后设有至少一个热水出口,或者,上部连接管251和252彼此连接后设有至少一个热水出口,此时,下部连接管261和262彼此连接后设有至少一个冷水进口。

另外,气化燃烧室21的侧壁上的多个水冷管组的上部连接管251和下部连接管261分别彼此连接并设有至少一个冷水进口和至少一个热水出口,即,气化燃烧室21的侧壁上的上部连接管251彼此连接后设有至少一个冷水进口,此时,气化燃烧室21的侧壁上的下部连接管261彼此连接后设有至少一个热水出口,或气化燃烧室21的侧壁上的上部连接管251彼此连接后设有至少一个热水出口,此时,气化燃烧室21的侧壁上的下部连接管261彼此连接后设有至少一个冷水进口;同时,废锅22的侧壁上的多个水冷管组的上部连接管252和下部连接管262分别彼此连接并设有至少一个冷水进口和至少一个热水出口,即,废锅22的侧壁上的上部连接管252彼此连接后设有至少一个冷水进口,此时,废锅22的侧壁上的下部连接管262彼此连接后设有至少一个热水出口,或者废锅22的侧壁上的上部连接管252彼此连接后设有至少一个热水出口,此时,废锅22的侧壁上的下部连接管262彼此连接后设有至少一个冷水进口。

上述实施例中的一种低压气化炉以水冷壁结构作为气化炉壳体,该低压气化炉从上到下依次为烧嘴、气化燃烧室21和废锅22,烧嘴采用采用顶喷烧嘴(图中未示出)将煤及氧气送入气化燃烧室21,在燃烧室内进行气化反应,反应后的高温合成气及炉渣进入废锅22,副产高温高压的饱和蒸汽、高温合成气及炉渣通过至少一个水冷管组进行降温,另外,低压气化炉还包括测温装置(图中未示出),测温装置设在密封隔离板上且位于气化燃烧室11内。

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发明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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