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化组合式掘进机前机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92664阅读:488来源:国知局
模块化组合式掘进机前机架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掘进机,具体讲是一种模块化组合式掘进机前机架。



背景技术:

掘进机是一种用于开凿平直地下巷道的机器。目前,位于掘进机底部的前机架通常都为整体式结构,这种结构导致前机架外形体积和尺寸庞大、重量重,加工和运输都不方便,而且整体式前机架只能应用在单一型号的掘进机上,通用性非常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便于加工和运输,通用性强的模块化组合式掘进机前机架。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提供一种具有以下结构的模块化组合式掘进机前机架,包括基体、回转台底座、水平油缸座以及过渡连接座,回转台底座位于基体顶面前部,并与基体可拆卸连接,水平油缸座位于基体顶面后部,并与基体可拆卸连接,过渡连接座有四个,并且分别可拆卸连接在基体前后两侧。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模块化组合式掘进机前机架,其中,回转台底座与基体可拆卸连接是指,回转台底座与基体之间装有第一平键,回转台底座通过螺钉和垫圈与基体连接。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模块化组合式掘进机前机架,其中,水平油缸座与基体可拆卸连接是指,基体上设置有阶梯圆柱销,阶梯圆柱销下部通过开口圆螺母和垫圈与基体连接,阶梯圆柱销上部插入水平油缸座底部开设的凹孔内,水平油缸座与基体通过螺钉和垫圈连接。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模块化组合式掘进机前机架,其中,过渡连接座与基体可拆卸连接是指,过渡连接座与基体之间装有第二平键,过渡连接座与基体通过螺栓和垫圈连接。

采用以上结构后,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模块化组合式掘进机前机架具有以下优点:与现有技术前机架为一整体结构不同,本实用新型将整体式前机架分割成基体、回转台底座、水平油缸座以及过渡连接座,并通过可拆卸连接结构实现连接或分开,换句话说,本实用新型巧妙地采用了模块化设计理念,将分割的基体、回转台底座、水平油缸座和过渡连接座相互连接后便形成一个完整的前机架,而拆卸后便是一个个独立的分体零件,因此,本实用新型在加工和运输时可分别对基体、回转台底座、水平油缸座和过渡连接座进行加工和运输,体积和重量的减小,使得本实用新型在加工和运输时非常方便,此外,本实用新型通过改变基体、回转台底座、水平油缸座或过渡连接座的形状、尺寸等可延伸出多种型号前机架,相应繁衍出不同型号的掘进机,通用性非常强,进而有效地缩短了掘进机新产品的研发周期和降低生产成本,满足了不同客户的需求。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模块化组合式掘进机前机架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模块化组合式掘进机前机架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模块化组合式掘进机前机架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和图2所示,在本具体实施方式中,本实用新型模块化组合式掘进机前机架包括基体8、回转台底座3、水平油缸座6以及过渡连接座7,回转台底座3位于基体8顶面前部,并与基体8可拆卸连接,水平油缸座6位于基体8顶面后部,并与基体8可拆卸连接,所述过渡连接座7有四个,并且分别可拆卸连接在基体8前后两侧,换句话说,四个过渡连接座7分别可拆卸连接在基体8的前部两侧和后部两侧。

上述所述的回转台底座3与基体8可拆卸连接是指,回转台底座3与基体8之间装有第一平键4,回转台底座3通过螺钉和垫圈与基体8连接。

上述所述的水平油缸座6与基体8可拆卸连接是指,基体8上设置有阶梯圆柱销5,阶梯圆柱销5下部通过开口圆螺母51和垫圈与基体8连接,阶梯圆柱销5上部插入水平油缸座6底部开设的凹孔61内,水平油缸座6与基体8通过螺钉和垫圈连接。

上述所述的过渡连接座7与基体8可拆卸连接是指,过渡连接座7与基体8之间装有第二平键9,过渡连接座7与基体8通过螺栓和垫圈连接。

本实用新型将整体式前机架分割成基体8、回转台底座3、水平油缸座6以及过渡连接座7,并通过可拆卸连接结构实现连接或分开,换句话说,本实用新型巧妙地采用了模块化设计理念,将分割的基体8、回转台底座3、水平油缸座6和过渡连接座7相互连接后便形成一个完整的前机架,而拆卸后便是一个个独立的分体零件,因此,本实用新型在加工和运输时可分别对基体8、回转台底座3、水平油缸座6和过渡连接座7进行加工和运输,体积和重量的减小,使得本实用新型在加工和运输时非常方便。此外,本实用新型通过改变基体8、回转台底座3、水平油缸座6或过渡连接座7的形状、尺寸等可延伸出多种型号前机架,相应繁衍出不同型号的掘进机,通用性非常强,进而有效地缩短了掘进机新产品的研发周期和降低生产成本,满足了不同客户的需求。

以上所述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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