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坑道除尘、供风、供水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36579发布日期:2018-08-10 19:22阅读:21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矿山机械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坑道除尘、供风、供水装置。



背景技术:

矿山井下钻孔的防尘作业,巷道内下风口几公里一片尽黑,情景骇人,矿中烟尘尘的危害极大,最易造成粉尘爆炸,同时容易 引起工作人员呼吸道和肺部疾病,矿山坑道以前在生产过程中,供风和供水分别有各自管道,需要供风时打开供风管,需要供水时打开供水管,出渣前需要除尘及排除青烟时需要同时打开供风管和供水管,工序繁琐、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解决供风、供水两种管道各自操作,工序繁琐、效率低、效果差的问题的坑道除尘、供风、供水装置。

为达到上述目的,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坑道除尘、供风、供水装置,包括供风管道、供水管道,所述供风管道连接有第一管道,所述供水管道连接有第二管道,所述第一管道上设有第一阀门,所述第二管道上设有第二阀门,第一管道和第二管道之间连接有第三管道,所述第三管道包括主管道和与所述主管道并联的多个支管道,所述主管道上设有第三阀门,所述支管道一端与主管道连通,另一端为圆锥形管,所述圆锥形管从第一管道的管壁上插入到第一管道中,所述圆锥形管外表面与第一管道密封连接,其圆锥面上设有多个喷水口。

所述第三管道与第一管道的连接点位于第一管道上第一阀门与供风管道之间,所述第三管道与第二管道的连接点位于第二管道上第二阀门与供水管道之间。

所述供风管道的出口处设有过滤网。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坑道除尘、供风、供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管道与第二管道之间设有将其二者固定的连接管。

所述圆锥形管与第一管道通过焊接的方式进行密封固定。

所述供风管道和第一管道通过第一法兰进行固定,所述供水管道和第二管道通过第二法兰进行固定。

该装置是一个整体,工作时和各自管道连接起来。单独需要供风时,打开第一阀门,关闭第三阀门和第二阀门;单独需要供水时,打开第二阀门,关闭第一阀门和第三阀门;工作面出渣前需要把坑道两壁、顶板清洗及矿渣堆喷水清除青烟时,打开第一阀门和第三阀门,关闭第二阀门,此时从圆锥形管的圆锥面上的喷水口中喷出,水和风混合后形成水雾快速从第一管道喷向目标,迅速清除粉尘及青烟,净化工作环境。

附图说明

图1是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请参阅图1。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如图1所示,一种坑道除尘、供风、供水装置,包括供风管道1、供水管道2,所述供风管道1连接有第一管道3,所述供水管道2连接有第二管道4,所述第一管道3上设有第一阀门6,所述第二管道4上设有第二阀门7,第一管道3和第二管道4之间连接有第三管道5,所述第三管道5包括主管道51和与所述主管道51并联的多个支管道52,所述主管道51上设有第三阀门,所述支管道52一端与主管道51连通,另一端为圆锥形管53,所述圆锥形管53从第一管道3的管壁上插入到第一管道3中,所述圆锥形管53外表面与第一管道3密封连接,其圆锥面上设有多个喷水口54。

所述第三管道5与第一管道3的连接点位于第一管道3上第一阀门6与供风管道1之间,所述第三管道5与第二管道4的连接点位于第二管道4上第二阀门7与供水管道2之间。

所述供风管道1的出口处设有过滤网1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坑道除尘、供风、供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管道3与第二管道4之间设有将其二者固定的连接管9。

所述圆锥形管53与第一管道3通过焊接的方式进行密封固定。

所述供风管道1和第一管道3通过第一法兰11进行固定,所述供水管道2和第二管道4通过第二法兰21进行固定。

该装置是一个整体,工作时和各管道连接起来。单独需要供风时,打开第一阀门6,关闭第三阀门和第二阀门7;单独需要供水时,打开第二阀门7,关闭第一阀门6和第三阀门;工作面出渣前需要把坑道两壁、顶板清洗及矿渣堆喷水清除青烟时,打开第一阀门6和第三阀门,关闭第二阀门7,此时从圆锥形管53的圆锥面上的喷水口54中喷出,水和风混合后形成水雾快速从第一管道3喷向目标,迅速清除粉尘及青烟,净化工作环境。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