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装置配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631709阅读:13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便携式装置配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便携式装置的配件,具体地,涉及一种用于握持便携式装置并保持和存储与该便携式装置有关的物品的配件。
背景技术
现今,便携式装置在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见的物品。大多数人都拥有至少一个便携式装置。这种装置包括但并不限于手机、MP3播放器、便携式娱乐/计算装置和/或游戏装置。手机功能和应用的增加需要大量增加这些装置的使用时间。因为便携式装置能服务于多种用途,诸如通讯和娱乐用途,所以人们现在与他们的便携式装置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和私人化。由于这些装置的使用时间的增加,人的手臂和手可能会因它们的定位和受限的抓紧而变得疲劳。期望有一种能够握持、保持、定位和操作便携式装置的配件装置。还期望有一种能够保持与便携式装置有关的电线或缆线(例如,耳机线或电源线)的配件装置。配件装置的一个目的是提供额外的区域,可通过该额外的区域例如在游戏时保持和/或操纵便携式装置。例如,可将便携式装置保持在手指之间,以在由使用者保持其的同时握持配件装置。配件装置的一个目的是用作中间表面,其中,便携式装置能可移除地附接到配件装置,并且也能可移除地附接到一表面。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便携式装置配件包括通过颈部连接的双吸盘,以用于保持、握持或操纵诸如但不限于手机、MP3播放器、便携式娱乐/计算装置和/或游戏装置的便携式装置。该配件还具有位于每个吸盘上的至少一个突出部、设置在所述颈部上的孔、至少一个脊部、至少一个槽和/或位于所述吸盘的凹入侧上的耳机空间。所述颈部上的所述孔允许缆线或电线穿过所述颈部,而所述至少一个脊部或所述至少一个槽被设计为当所述缆线或电线被绕着所述颈部缠绕时接纳所述缆线或电线的宽度。所述至少一个突出部可用于在所述吸盘处于打开状态时将所述缆线或电线保持就位,或者所述突出部可用于在所述吸盘上的每个边缘均被向后拉盖住颈部时保持所述吸盘处于闭合状态。在使用时,一个吸盘可以被可释放地吸到便携式装置的背面,以更好地握持所述便携式装置或将所述便携式装置定位在一表面上。在另一个实施例中,两个吸盘都可以被使用,其中一个吸盘被可释放地吸到便携式装置,并且所对应的吸盘被可释放地吸到诸如墙壁的表面。
〔0010〕 因此,本发明的一个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能适当地允许使用者更好地握持便携式 装置的便携式装置配件。
〔0011〕 本发明的另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允许使用者舒适地将便携式装置保持在手掌中 或靠在手背上的便携式装置配件。
〔0012〕 本发明的又一目的是提供一种能被用作支架以将便携式装置支撑在水平表面上 的便携式装置配件。
〔0013〕 本发明的再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有助于使用者保持便携式装置并且同时保持耳 机线或电源线的便携式装置配件。
〔0014〕 本发明的再另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有助于使用者以有序并且有组织的方式存储 耳机线或电源线并且还能隐藏这些元件的便携式装置配件。
〔0015〕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种吸盘能向后翻转盖住颈部区域以当在使用者的口 袋里行进时是紧凑的便携式装置配件。
〔0016〕 本发明的另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翻转的吸盘有助于进一步固定和保护缠绕于其 上的缆线以便行进或存储的便携式装置配件。
〔0017〕 本发明的一个目的是为了所述目的而提供改进的元件及其布置,这种改进的元件 及其布置便宜、可靠并且可完全有效地实现其预期目的。
〔0018〕 在进一步回顾下面的说明书以及附图时,本发明的这些和其他目的将变得显而易 见。


〔0019〕 图1是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的环境立体图。
〔0020〕 图2八是处于打开状态的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的侧视立体图。
〔0021〕 图28是处于闭合的、翻转状态的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的侧视立体图。
〔0022〕 图3是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的正视平面图。
〔0023〕 图4八是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的侧视图。
〔0024〕 图48是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的沿图4八中的线48-48截取的截面图。 〔0025〕 图5八是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的俯视图。
〔0026〕 图58是本发明的第一实施方式的沿图5八中的线58-58截取的截面图。 〔0027〕 图6是本发明的第二实施方式的侧视立体图。 〔0028〕 图7八是本发明的第二实施方式的侧视图。
〔0029〕 图78是本发明的第二实施方式的沿图7八中的线78-78截取的截面图。 〔0030〕 图8八是本发明的第二实施方式的俯视图。
〔0031〕 图88是本发明的第二实施方式的沿图8八中的线88-88截取的截面图。
〔0032〕 图9是本发明的第三实施方式的侧视立体图。
〔0033〕 图10八是处于打开状态的本发明的第三实施方式的俯视图。
〔0034〕 图108是本发明的第三实施方式的沿图10八中的线108-108截取的截面图。
〔0035〕 图11八是处于闭合的、翻转状态的本发明的第三实施方式翻转的侧视图。
〔0036〕 图118是本发明的第三实施方式的沿图114中的线118-118截取的截面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现在参看附图,附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相同的部件,在这些图中大体上示出了具体表现本发明的原理的便携式装置配件100,200,300。在图中示出了本发明的三个实施方式。图1至图5B示出了第一实施方式,图6至图8B示出了第二实施方式,并且图9至图IlB示出了第三实施方式。图1示出了本发明的便携式装置配件100的第一实施方式的环境立体图,该便携式装置配件被设置在诸如电话的便携式装置D的背面。耳机线绕着配件100缠绕,并且邻近耳机E的线被塞到配件100内并由该配件100保持。便携式装置的其他例子包括但不限于手机、MP3播放器、便携式娱乐/计算装置和/或游戏装置。现在参看图2A至图4B,配件 100被示出为具有两个吸盘110、110’以及连接这两个吸盘的颈部120。吸盘110、110’各具有凹入侧、凸出侧以及边缘150,在该边缘150上设置有突出部115。每个吸盘110的凸出侧均通过颈部120连接在一起。孔125被设置为贯穿颈部120,从而提供具有第一开口端和第二开口端的通道。每个吸盘110、110’的凹入侧均被设计为通过吸到表面上以惯常的方式来操作。图 1示出了该装置被吸到电话的背面。吸盘110、110’的每个凸出侧都倾斜或向下逐渐变细到颈部,从而提供槽来容纳围绕颈部120的耳机线或电源线。两个吸盘110、110’以及颈部 120的定向还提供了这样一种区域,即,在该区域中,使用者可在其手指之间保持配件100 以及附接到该配件的任何装置D。孔125限定一通路以容纳供任何便携式装置D使用的缆线。可将缆线上的插口穿过孔125,然后绕着颈部220缠绕缆线,以帮助将缆线固定到配件 100,以使得装置D和缆线保持在一起。每个吸盘110、110’均被示出为具有设置在边缘150上的两个突出部115。一个吸盘110上的突出部的数量可等于所对应的吸盘110’上的吸盘的数量。在每个吸盘110上均示出了两个突出部115,然而,并不是意味着要对突出部的数量进行限制,因为可以在每个吸盘110、110’上设置一个突出部或多于一个的突出部。一些实施方式可以没有突出部, 见以下的第三实施方式。参看图3和吸盘110,突出部115可以在边缘150上被彼此相反地定向。在一个实施方式中,突出部115可被设置为相对于另一个突出部成180度。突出部115可呈任何形状。图3示出了成椭圆形并且成一角度的突出部115,该突出部115具有第一端113、第二端114、内侧116以及外侧117。第一端113被附接到外缘150,且在内侧116接触吸盘110 的边缘150的接合处设置有一槽口 112。突出部115的第二端114比第一端113厚,见图 4A和图4B。将在下面讨论较厚的第二端114的优点。吸盘110上的突出部115与吸盘110’上的对应的突出部115反向。参看图2A和图3,槽口 112的位置显示了吸盘上的至少两个突出部的取向。图2A和图3示出了吸盘110 上的每个突出部面向一个方向,而吸盘110’上的每个突出部面向相反的方向。吸盘110上的突出部115与吸盘110’上的突出部115对齐,以允许使用者将这些突出部夹紧在一起, 并在槽口 112处钩住这两个突出部。见图2B。一个吸盘110上的突出部115滑进配合的吸盘110’的突出部115内并在槽口 112处被扣紧,从而允许一个吸盘110上的每个突出部均可释放地与吸盘110’上的对应的突出部相配合。突出部115以类似于用在女士钱包上的搭扣的方式起作用。具有加厚的第二端114的益处在于,两个吸盘110、110’上的缠绕的突出部能保持就位并可释放地相配合。请注意,当第一吸盘110和第二吸盘110’均被翻转并且处于这种闭合位置时,第一吸盘Iio的边缘150邻接第二吸盘110’的边缘150,见图2B。突出部115的另一个特征在于,在使用时,使用者可绕着颈部120缠绕耳机线,并可将耳机线插入穿过一个突出部的槽口 112,然后穿过相反的突出部的槽口 112,以将耳机线固定就位。突出部115处的槽口 112所提供的又一个特征在于,一旦线被绕着颈部120 缠绕,吸盘110、110’就能被闭合或翻转,其中,每个吸盘上的边缘150相接触,并且每个吸盘110、110’上的突出部115能可释放地相配合。这时,使用者能使耳机从位于配件100外面的耳机线悬垂,以使得耳机线的最接近耳塞的部分被牢固地固定在槽口 112内并位于突出部115之下,从而避免耳机线从配件100的颈部120的任何散开。见图1。第二实施方式图6至图8B示出了便携式装置配件200的第二实施方式。配件200被示出为具有两个吸盘210、210’、连接这两个吸盘的颈部220以及设置在颈部220上的孔225。配件 200还具有位于颈部220以及每个吸盘210和210’的凸出侧上的至少一个脊部230,以限定至少一个槽235。配件200示出了多个脊部230和槽235。脊部230和槽235不阻塞孔 225并且是同轴的。脊部230和槽235被尺寸调整成并被构造成接纳诸如耳机线或电源线的缆线的宽度,使得使用者可绕着颈部220顺序地缠绕缆线。然后可以使突出部215互锁, 以夹紧端部并围绕颈部220将缆线固定在槽235和脊部230中。尽管第二实施方式200被示出为具有突出部215,但在某些实施方式中也可以形成为没有突出部。应该注意到,第一吸盘210和第二吸盘210’可以被翻转和闭合,以使得第一吸盘210的边缘250邻接第二吸盘210’的边缘250。处于翻转的、闭合状态的配件200将类似如针对第一实施方式所示的图2B。第三实施方式图9至图IlB示出了便携式装置配件300的第三实施方式。配件300被示出为具有两个吸盘310、310’、连接这两个吸盘的颈部320、颈部320上的至少一个槽335以及设置在颈部320上的孔325。配件300还具有设置在每个吸盘310、310’的凹入侧上的空间 340。每个空间340均被尺寸调整成且被构造成接纳至少一个耳机E。图9示出了空间340 位于每个吸盘310、310’的最中心的区域中,但也能被容易地布置在吸盘的其他区域上。空间340可以在不需要使用耳机并且需要将耳机收起时由使用者使用。可以在将插口穿过孔 325并绕着颈部320缠绕缆线之后将耳机存储在空间340中。图9至图IOB示出了处于打开位置的吸盘。与之前描述的实施方式一样,配件300 也可以用于绕着颈部320缠绕耳机线。在本实施方式中,颈部320上示出了至少一个槽335, 该槽可以被尺寸调整成并被构造成接纳绕着颈部缠绕的缆线。图IlA至图IlB示出了处于闭合的翻转位置的配件300,其中吸盘310、310’被向后拉或翻转以允许每个吸盘310、310’ 上的边缘350互相邻接,并因此隐藏颈部320区域。应该注意,当配件300处于翻转的位置时,耳机线仍可以滑过边缘350,并且不妨碍设置在空间340中的耳机E。配件100、200、300已被描述为各自具有不同的元件。这些元件不应限于如上所述的那些元件,并且可以以多种方式组合或互换。例如,配件300被示出为不具有如第二实施方式中的脊部230或多个槽235,或者第一实施方式和第二实施方式的突出部,然而,这些特征件是可以被加到第三实施方式300中。可替代地,第一实施方式100和第二实施方式 200的吸盘可以形成为不具有突出部115、215,以使得当吸盘被设置为处于翻转或闭合位置时,吸盘110、110’上的边缘150和吸盘210、210,上的边缘250互相邻接。配件100、200、300可由任何材料制成,并且不受制造中所使用的材料的限制。在本发明的一个方面,配件100、200、300被设计为将便携式装置D以可移除地附着于一表面。例如,配件100、200、300可以在一端被可移除地附着于装置D,并且在另一端被可移除地附着于优选的垂直表面,诸如墙壁上。在本发明的另一方面,配件100、200、300 可在一端被可移除地附着于便携式装置D,并且相反端可以是自由的并且可以以多种方式来使用。例如,配件100、200、300可以被可移除地附着于装置D,并且配件100、200、300可以被夹在手指之间,以使得装置D被搁在使用者的手掌或使用者的手背上。可用于使配件 100,200,300可移除地附着于便携式装置D的另一方式是,在使用者耳朵下面的肩部上支撑或平衡该装置D和配件100、200、300,尤其是当装置是使用者正在通话的电话时。这里, 配件的自由端将由肩部进行放置和保持平衡。将配件100、200、300用于装置D的另一方法是通过将配件100、200、300用在装置
D的正面上以操纵该装置D。假如装置D是具有视频游戏的使用加速计来适应视频游戏的电子装置,则本发明的这个特征尤其有用。在这种情况中,通过物理地四处移动装置D来操作该装置,这里,配件100、200、300可被放置在装置D的正面上,并且使用者随电子装置的运动被记录,以执行关于视频游戏的多种功能,即,转动装置以在垂直位置驾驶汽车,或水平地使装置倾斜以通过重力移动物体。在本发明的另一方面,一个吸盘仍可由使用者用一只手牢固地保持,而另一只手可以使装置D旋转和转动,从而模仿例如汽车的方向盘。使用配件100、200、300的又一个方法是支撑该装置D,并且配件100、200、300作为支架可移除地附着,从而使该装置成一角度,以便易于抵靠一表面观察。例如,装置D和配件100、200、300可以被放置在飞机的折叠桌上,并且可被向上成一角度以易于观察。虽然已经通过举例并根据具体实施方式
描述了本发明,但本发明并不限于此,而是旨在覆盖如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各种修改。因此,所附权利要求的范围应给予最广义的解释,从而包括所有这些改变。
权利要求
1.一种便携式装置配件,该便携式装置配件包括第一吸盘,该第一吸盘具有凹入侧和凸出侧,所述第一吸盘具有外缘、设置在所述外缘上的至少一个第一突出部;第二吸盘,该第二吸盘具有凹入侧和凸出侧,所述第二吸盘具有外缘、设置在所述外缘上的至少一个配合的突出部,所述至少一个配合的突出部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突出部对齐并且相反地定向,其中,所述第一吸盘的所述至少一个第一突出部和所述第二吸盘的所述至少一个配合的突出部能可释放地相配合;颈部,该颈部连接所述第一吸盘的所述凸出侧和所述第二吸盘的所述凸出侧;以及孔,该孔被设置为贯穿所述颈部,所述孔具有第一开口端和第二开口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装置配件,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第一突出部成椭圆形并且成一角度,所述至少一个第一突出部具有第一端、第二端、内侧以及外侧,所述至少一个第一突出部的所述第二端比所述至少一个第一突出部的所述第一端厚,在所述内侧与所述第一吸盘的所述外缘接触的接合处设置有一槽口,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配合的突出部成椭圆形并且成一角度,所述至少一个配合的突出部具有第一端、第二端、内侧以及外侧,所述至少一个配合的突出部的所述第二端比第二突出部的所述第一端厚,在所述内侧与所述第二吸盘的所述外缘接触的接合处设置有一槽口,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第一突出部可释放地与所述至少一个配合的突出部相配合,并且当所述第一吸盘和所述第二吸盘各自均被翻转时,所述第一吸盘的所述外缘邻接所述第二吸盘的所述外缘。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携式装置配件,其中,存在至少两个第一突出部和至少两个配合的突出部,所述至少两个第一突出部与所述至少两个配合的突出部对齐,以通过扣紧可释放地相配合。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装置配件,其中,在所述颈部上设置有至少一个槽,所述至少一个槽被尺寸调整成且被构造成接纳一缆线的宽度。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装置配件,其中,在所述第一吸盘的所述凹入侧和所述第二吸盘的所述凹入侧中均设置有具有开口的空间,所述空间被尺寸调整成且被构造成接纳耳机。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便携式装置配件,其中,所述第一吸盘的所述凹入侧中的所述空间和所述第二吸盘的所述凹入侧中的所述空间被设置在所述第一吸盘的所述凹入侧的最中心的区域和所述第二吸盘的所述凹入侧的最中心的区域中。
7.一种便携式装置配件,该便携式装置配件包括第一吸盘,该第一吸盘具有凹入侧和凸出侧,所述第一吸盘具有外缘;第二吸盘,该第二吸盘具有凹入侧和凸出侧,所述第二吸盘具有外缘;颈部,该颈部连接所述第一吸盘的所述凸出侧和所述第二吸盘的所述凸出侧,在所述颈部上设置有至少一个槽,所述至少一个槽被尺寸调整成且被构造成接纳一缆线的宽度; 以及孔,该孔被设置为贯穿所述颈部,所述孔具有连接到第二开口端的第一开口端,其中,当所述第一吸盘和所述第二吸盘各自均被翻转时,所述第一吸盘的所述外缘邻接所述第二吸盘的所述外缘。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便携式装置配件,该便携式装置配件还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一吸盘的所述外缘上的至少一个第一突出部,所述至少一个第一突出部成椭圆形并且成一角度,所述至少一个第一突出部具有第一端、第二端、内侧以及外侧,所述第二端比所述第一端厚,在所述内侧与所述第一吸盘的所述外缘接触的接合处设置有一槽口。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便携式装置配件,该便携式装置配件还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二吸盘的所述外缘上的至少一个配合的突出部,所述至少一个配合的突出部成椭圆形并且成一角度,所述至少一个配合的突出部具有第一端、第二端、内侧以及外侧,所述第二端比所述第一端厚,在所述内侧与所述第二吸盘的所述外缘接触的接合处设置有一槽口,所述至少一个配合的突出部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突出部对齐并且相反地定向,其中,所述第一吸盘的所述至少一个第一突出部对应于所述第二吸盘的所述至少一个配合的突出部以可释放地相配合。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便携式装置配件,其中,存在至少两个第一突出部和至少两个配合的突出部,所述至少两个第一突出部彼此相反地设置,并且所述至少两个配合的突出部彼此相反地设置,所述至少两个第一突出部与所述至少两个配合的突出部对齐并且相反地定向以可释放地相配合。
11.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便携式装置配件,其中,在所述第一吸盘的所述凹入侧和所述第二吸盘的所述凹入侧中均设置有具有开口的空间,所述空间被尺寸调整成且被构造成接纳耳机。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便携式装置配件,其中,所述第一吸盘的所述凹入侧以及所述第二吸盘的所述凹入侧中的所述空间均被设置在所述第一吸盘的所述凹入侧的最中心的区域以及所述第二吸盘的所述凹入侧的最中心的区域中。
13.一种便携式装置配件,该便携式装置配件包括第一吸盘,该第一吸盘具有凹入侧和凸出侧,所述第一吸盘具有外边缘,在所述第一吸盘的所述凹入侧中设置有具有开口的第一空间,所述第一空间被尺寸调整成且被构造成接纳耳机;第二吸盘,该第二吸盘具有凹入侧和凸出侧,所述第二吸盘具有外缘,在所述第二吸盘的所述凹入侧中设置有具有开口的第二空间,所述第二空间被尺寸调整成且被构造成接纳耳机;颈部,该颈部连接所述第一吸盘的所述凸出侧和所述第二吸盘的所述凸出侧;以及孔,该孔被设置为贯穿所述颈部,所述孔具有第一开口端和第二开口端,其中,当所述第一吸盘和所述第二吸盘各自均被翻转时,所述第一吸盘的所述外缘邻接所述第二吸盘的所述外缘。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便携式装置配件,其中,所述第一吸盘的所述凹入侧以及所述第二吸盘的所述凹入侧中的所述空间均被设置在所述第一吸盘的所述凹入侧的最中心的区域以及所述第二吸盘的所述凹入侧的最中心的区域中。
15.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便携式装置配件,其中,在所述颈部上设置有槽,所述槽被尺寸调整成且被构造成接纳一缆线的宽度。
16.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便携式装置配件,其中,在所述颈部上设置有至少一个槽,所述至少一个槽被尺寸调整成且被构造成接纳一缆线的宽度。
17.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便携式装置配件,该便携式装置配件还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一吸盘的所述外缘上的至少一个第一突出部,所述至少一个第一突出部成椭圆形并且成一角度,所述至少一个第一突出部具有第一端、第二端、内侧以及外侧,所述第二端比所述第一端厚,在所述内侧与所述第一吸盘的所述外缘接触的接合处设置有一槽口。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便携式装置配件,该便携式装置配件还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二吸盘的所述外缘上的至少一个配合的突出部,所述至少一个配合的突出部成椭圆形并且成一角度,所述至少一个配合的突出部具有第一端、第二端、内侧以及外侧,所述第二端比所述第一端厚,在所述内侧与所述第二吸盘的所述外缘接触的接合处设置有一槽口,所述至少一个配合的突出部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突出部对齐并且相反地定向,其中,所述第一吸盘的所述至少一个第一突出部对应于所述第二吸盘的所述至少一个配合的突出部以可释放地相配合。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便携式装置配件,其中,存在至少两个第一突出部和至少两个配合的突出部,所述至少两个第一突出部彼此相反地设置,所述至少两个配合的突出部彼此相反地设置,所述至少两个第一突出部与所述至少两个配合的突出部对齐并且相反地定向以可释放地相配合。
20.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便携式装置配件,其中,所述槽是同轴的。
全文摘要
一种便携式装置配件被用于保持、握持或操纵诸如但不限于手机、MP3播放器、便携式娱乐/计算装置和/或游戏装置的便携式装置。该配件具有通过颈部连接并且具有用于接纳耳机的插口的两个吸盘。该配件的某些实施方式将具有突出部、脊部、接纳耳机的槽和/或空间。该配件允许耳机的插口穿过孔,并且允许耳机的线绕着配件缠绕。吸盘可被翻转以隐藏绕着配件的颈部缠绕的线,并且突出部可以用于将翻转的吸盘保持在一起。
文档编号F16B47/00GK102308102SQ200980156226
公开日2012年1月4日 申请日期2009年12月22日 优先权日2008年12月23日
发明者J·维斯-沃恩斯 申请人:J·维斯-沃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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