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动车用前碟刹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18410发布日期:2018-07-11 02:19阅读:29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前碟刹领域,具体是一种电动车用前碟刹。



背景技术:

前碟刹是电动车的制动部件,现有的前碟刹存在着许多缺陷,例如制动盘和制动钳产生摩擦,制动盘散热效果较差,无法实现手柄上施加较小的力气产生较大的刹车力度,无法增强制动盘的强度,而且无法为使用者指明方向。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动车用前碟刹,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散热效果较差、手柄上施加较小的力气产生较大的刹车力度、制动盘的强度低和无法为使用者指明方向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电动车用前碟刹,包括油杯、制动钳和制动盘,所述油杯通过油管和制动钳连接,所述制动钳内部上侧安装有喷气嘴,所述制动钳下方安装有制动盘,所述制动盘包括前碟刹部和后碟刹部,前碟刹部包括与碟刹盘两侧连接的第一碟刹片和第二碟刹片,所述第一碟刹片和第二碟刹片之间通过弹性件连接,所述第一碟刹片和第二碟刹片外侧端部设置有后碟刹部,所述碟刹盘、第一碟刹片、第二碟刹片和后碟刹部上设置有散热孔,所述油杯上侧设置有指南针,所述油杯内部设置有主油腔和副油腔,所述主油腔和副油腔导通,所述主油腔内部设置有复位弹簧和活塞,所述复位弹簧和位于活塞下侧,所述活塞和连接杆一端连接,所述连接杆上端穿出油杯并和手柄连接。

优选的,所述喷气嘴数量为两个。

优选的,所述副油腔的直径大于主油腔的直径。

优选的,弹性件为连接弹簧。

优选的,所述指南针设置在凹槽内,凹槽设置在油杯上侧。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喷气嘴数量为两个,能够很好的用于对制动盘进行散热,通过副油腔的直径大于主油腔的直径,能够实现手柄上施加较小的力产生较大的刹车力度,通过弹性件为连接弹簧,弹性件连接第一碟刹片和第二碟刹片,很好的提高了制动盘的强度,而且减小了撞击时的形变程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制动盘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油杯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主油腔、2-手柄、3-复位弹簧、4-指南针、5-油杯、6-油管、7-制动钳、8-喷气嘴、9-制动盘、10-散热孔、11-第一碟刹片、12-碟刹盘、13-后碟刹部、14-副油腔、15-活塞、16-连接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电动车用前碟刹,包括油杯5、制动钳7和制动盘9,油杯5通过油管6和制动钳7连接,制动钳7内部上侧安装有喷气嘴8,制动钳7下方安装有制动盘9,制动盘9包括前碟刹部和后碟刹部13,前碟刹部包括与碟刹盘12两侧连接的第一碟刹片11和第二碟刹片,第一碟刹片11和第二碟刹片之间通过弹性件连接,第一碟刹片11和第二碟刹片外侧端部设置有后碟刹部13,碟刹盘12、第一碟刹片11、第二碟刹片和后碟刹部13上设置有散热孔10,油杯5上侧设置有指南针4,油杯5内部设置有主油腔1和副油腔14,主油腔4和副油腔14导通,主油腔1内部设置有复位弹簧3和活塞15,复位弹簧3和位于活塞15下侧,活塞15和连接杆16一端连接,连接杆16上端穿出油杯5并和手柄2连接,使用时,按下手柄2,手柄2带动连接杆16动作,连接杆16对活塞15进行挤压,活塞15将液压油压入副油腔14内部,然后液压油通过油管6进入到制动钳7内部,制动钳7对制动盘9进行制动,制动盘9内部的喷气嘴8通入冷空气,从而很好的实现对制动盘9进行冷却,指南针4能够很好的用于指引方向,喷气嘴8数量为两个,副油腔14的直径大于主油腔1的直径,弹性件为连接弹簧,指南针4设置在凹槽内,凹槽设置在油杯5上侧。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使用时,按下手柄2,手柄2带动连接杆16动作,连接杆16对活塞15进行挤压,活塞15将液压油压入副油腔14内部,然后液压油通过油管6进入到制动钳7内部,制动钳7对制动盘9进行制动,制动盘9内部的喷气嘴8通入冷空气,从而很好的实现对制动盘9进行冷却,指南针4能够很好的用于指引方向。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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