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零部件孔位校验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65129阅读:167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汽车零部件检具,尤其涉及一种汽车零部件孔位校验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汽车零部件产品上通常需要加工一些通孔用于装配,有时候产品的长度比较长,而且产品内部结构复杂,通孔需要贯穿整个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偏移,但是偏移量通常不会很大,这就导致检测比较困难,一旦出现偏移那么产品在装备过程中就会出现问题,现有的孔位检测装置无法精确快速的检测出汽车零部件产品上的通孔孔位是否符合要求。

有鉴于上述的缺陷,本设计人,积极加以研究创新,以期创设一种汽车零部件孔位校验装置,使其更具有产业上的利用价值。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够提高检测效率,保证检测精准度的汽车零部件孔位校验装置。

本发明提出的一种汽车零部件孔位校验装置,包括底座、检测台、电动滑轨、红外发射器和红外接收器,所述检测台固定在所述底座的中间,所述检测台上设有定位槽,所述定位槽中开设有若干气孔,所述检测台的侧壁上固定有进气管接头和出气管接头,所述电动滑轨为两个且对称安装在所述底座的两侧,所述检测台位于所述两个电动滑轨之间,所述红外发射器和红外接收器分别滑动安装在所述两个电动滑轨上,还包括控制器,所述控制器安装在所述底座上,所述电动滑轨、电动气缸、红外发射器和红外接收器均与所述控制器通信连接。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红外发射器和红外接收器相对设置且位于同一直线上。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检测台呈长方形,所述检测台的四周内壁上固定有橡胶垫。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进气管接头和出气管接头呈并排间隔设置且均位于所述检测台远离所述控制器的一侧上。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控制器上安装有显示屏、操控按钮和警示灯。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操控按钮包括启动按钮、停止按钮、距离设定按钮和速度设定按钮,所述警示灯包括红色警示灯和绿色警示灯。

借由上述方案,本发明至少具有以下优点:本发明提出的汽车零部件孔位校验装置通过检测台定位槽上的气孔将需要检测的产品吸附到检测台上,通过控制器根据产品上孔位的间距事先设定好红外发射器和红外接收器每次检测的移动距离,从而保证红外发射器能够精确的移动到需要检测的孔位处,通过红外发射器和红外接收器同步移动,通过红外发射器发射红外线若红外接收器能够接收到红外线,则说明产品孔位合格,若不能接收到红外线则说明产品孔位出现便宜,产品孔位不合格,该装置能够提高孔位检测效率,保证检测精准度,能够快速有效的辨别出良品和不良品,保证后续装备更加顺畅。

上述说明仅是本发明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发明的技术手段,并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以下以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汽车零部件孔位校验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发明,但不用来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实施例:一种汽车零部件孔位校验装置,包括底座1、检测台2、电动滑轨3、红外发射器5和红外接收器6,所述检测台固定在所述底座的中间,所述检测台上设有定位槽7,所述定位槽中开设有若干气孔8,所述检测台的侧壁上固定有进气管接头9和出气管接头10,所述电动滑轨为两个且对称安装在所述底座的两侧,所述检测台位于所述两个电动滑轨之间,所述红外发射器和红外接收器分别滑动安装在所述两个电动滑轨上,还包括控制器11,所述控制器安装在所述底座上,所述电动滑轨、电动气缸、红外发射器和红外接收器均与所述控制器通信连接。

所述红外发射器和红外接收器相对设置且位于同一直线上。

所述检测台呈长方形,所述检测台的四周内壁上固定有橡胶垫12。

所述进气管接头和出气管接头呈并排间隔设置且均位于所述检测台远离所述控制器的一侧上。

所述控制器上安装有显示屏13、操控按钮14和警示灯15。

所述操控按钮包括启动按钮、停止按钮、距离设定按钮和速度设定按钮,所述警示灯包括红色警示灯和绿色警示灯。

该汽车零部件孔位校验装置通过检测台定位槽上的气孔将需要检测的产品吸附到检测台上,通过控制器根据产品上孔位的间距事先设定好红外发射器和红外接收器每次检测的移动距离,从而保证红外发射器能够精确的移动到需要检测的孔位处,通过红外发射器和红外接收器同步移动,通过红外发射器发射红外线若红外接收器能够接收到红外线,则说明产品孔位合格,若不能接收到红外线则说明产品孔位出现便宜,产品孔位不合格,该装置能够提高孔位检测效率,保证检测精准度,能够快速有效的辨别出良品和不良品,保证后续装备更加顺畅。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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