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电池组振动测试的线束夹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67426阅读:23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新能源汽车的电池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电池组振动测试的线束夹持装置。



背景技术:

伴随着世界范围内的能源紧缺及环保要求,环保节能的电动汽车已成为汽车行业的发展方向,而电池组作为整车中最重要的部件之一,在颠簸、恶劣的路况下保证电池组的连接结构和性能的稳定性尤为重要。

振动测试是模拟产品在运输、安装及使用环境下所遭遇到的各种振动环境影响,用来确定产品是否能承受各种环境振动的能力。在汽车生产中,振动测试往往是检测电池组稳定性的重要手段。

因振动测试需要通过大量的数据测试线束将电池组与监控设备连接起来,以实现实时监控电池组状态的目的。在振动测试时,电池组剧烈振动,数据测试线束自电池组引出后因缺乏支撑,会随着电池组的振动而剧烈晃动,易导致测试信号不稳定。且不同的电池组尺寸不同,导致电池组与振动测试设备之间连接的线束的长度不同,振动的幅度也不同。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上下高度可调、左右距离可调的电池组振动测试的线束夹持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电池组振动测试的线束夹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线束夹持装置包括底座本体、固定在底座本体上方的立柱、套设在立柱上的滑动装置、和设置在滑动装置上端并与滑动装置径向连接的移动托架装置。

所述滑动装置包括侧面设有至少一个有螺纹通孔的滑块和至少一个滑块紧定旋钮,滑块可滑动的套设在立柱上并通过滑块紧定旋钮固定。

所述移动托架装置包括一端开设有通槽的托架和用于将托架紧定在滑块上的至少一个托架紧定旋钮。

所述托架的另一端均匀分布有若干用于承托线束的通孔。

所述底座本体的底部还设有至少四个用于移动的底座万向轮。

所述立柱为铝合金圆管。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及效果: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用于电池组振动测试的线束夹持装置,通过调节滑块相对于立柱的上下高度和托架相对于滑块的左右距离,以适用于对不同尺寸电池组的支撑,避免测试数据线束随着电池组的振动而剧烈晃动,有效降低测试数据线束的振幅,从而降低测试数据线束通信故障率;且上下高度可调、左右距离可调的线束夹持装置可适用于多种测试场合,降低了设备成本;托架上设有若干个用于承托线束的通孔,可以根据测试数据线束的数量、型号,选择孔距合适的通孔,实用性广泛。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眼表染色试纸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底座本体,2-立柱,3-滑动装置,31-滑块,32-滑块紧定旋钮,4-移动托架装置,41-托架紧定旋钮,42-托架,5-通孔,6-底座万向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电池组振动测试的线束夹持装置,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效果更加清楚、明确,参照附图并举实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中所示,底座本体(1)采用厚钢板切割成的方板制成,这样可以确保底座具有足够的质量,从而保证整个装置重心靠近底座不易倾倒,底座本体底部安装有至少四个底座万向轮(6),便于移动装置;立柱(2)为铝合金圆管,立柱(2)底部焊接在底座本体(1)上;滑动装置(3)套在立柱上,滑动装置包括侧面设有至少一个有螺纹通孔的滑块(31)和至少一个滑块紧定旋钮(32),滑块紧定旋钮(32)旋入螺纹通孔一定深度后与立柱(2)接触,拧紧滑块紧定旋钮(32)后滑块(31)固定,松开滑块紧定旋钮(32)后滑块(31)可相对于立柱(2)上下移动,以调整滑块(31)相对于立柱(2)的高度;移动托架装置(4)设置在滑动装置(3)上端并与滑动装置(3)径向连接,移动托架装置(4)包括一端开设有通槽的托架(42)和用于将托架(42)紧定在滑块(31)上的至少一个托架紧定旋钮(41),所述通槽的长度设置为与托架的伸缩范围相同的长度,托架紧定旋钮(41)旋入通槽一定深度后与滑块(31)接触,拧紧托架紧定旋钮(41)后托架(42)固定,松开托架紧定旋钮(41)后托架(42)可相对于滑块(31)左右移动,以调整托架(42)相对于滑块(31)的伸出长度;根据测试数据线束的数量选择孔距合适的通孔(5),使用尼龙扎带穿过通孔(5)固定承托的测试数据线束。

上下高度可调、左右距离可调的电池组振动测试的线束夹持装置,适用于对不同尺寸电池组的支撑,避免测试数据线束随着电池组的振动而剧烈晃动,有效降低测试数据线束的振幅,从而降低测试数据线束通信故障率;且适用于多种测试场合,降低了设备成本;且可根据测试数据线束的数量、型号,选择孔距合适的通孔,实用性广泛。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披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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